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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闽县实验中学开展2014-2015评先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精神,树立和宣传教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侯闽县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侯闽县实验中学2014-2015学年度县、校先进教育工作者、校优秀班主任的推荐方案》如下:

  一、推荐项目、推荐对象

  (一)2015年侯闽县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2014—2015学年在编在岗,且参加教育工作时间满三年(即2012年8月前入伍)的教职员工。

  (二)校先进教育工作者、校优秀班主任:2014—2015学年本校在岗在册教师。

  二、推荐名额

  (一)校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1、校优秀班主任: 各年段推荐8名。

  2、校先进教育工作者: 为鼓励支持班主任工作,除评选为当年优秀班主任外,所带班级没发生重大事件,原则上其他班主任都为校级先进。另外,各年段推荐县级先进人数占年段总人数的20%(行政、段长、后勤先进推荐不在次列);行政、段长、后勤各单列一个团队参加推荐,人数占各团队总人数的20%。

  (二)侯闽县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   由校级先进中产生8名县级先进

  三、推荐条件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赞誉的教师。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均衡教育,模范履行职责,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或显着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四、推荐办法

  (一)侯闽县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

  1.学校制定先进推荐工作方案并公示。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近三年来已获同级别先进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如确有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应从严掌握;同一个人在本年度各级各类先进个人推荐中不得交叉重复。

  3.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由教职工民主推荐校级先进,从校级先进中产生,党政工集体研究,经教代会(教工大会)审议通过。推荐人选名单要在校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人选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学校予以认真审查核实。

  (二)校先进教育工作者、校优秀班主任

  由各年段长组织召开本年段教师大会,民主推荐;行政先进、后勤先进、段长先进由行政会民主推荐评选。

  侯闽县实验中学

  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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