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选我校师德标兵,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园、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园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评选要求
1、评选推荐办法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在全体教师中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各年级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2名候选人,然后报校评选领导小组讨论,最后确定名单,进行公示。
2、评选范围
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参加工作时间必须在3年以上。
3、评选标准
(1)团结协作好:老师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犯自由主义。
(2)钻研业务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群众威信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关爱学生好:对学生循循善诱,耐心教育,不讽刺,不歧视,不训斥,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公平对待身边的每一位学生。
(4)关心集体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尽力为集体做好事。
(5)为人师表好:同事之间真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关心,做到言行一致,处处事事做学生的表率。能文明善待家长。
(6)遵守纪律好: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勇于接受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7)满意度要好:家长、同行测评满意度达95%以上。
(8)家庭关系好:孝敬和赡养父母,夫妻和睦相处,子女管教好,邻里关系融洽。
(9)诚信待人好:园内外为人处事诚信,社会反响好。
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2、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者;
3、凡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者;
4、工作不务实,上课期间接听手机,有旷课、迟到等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5、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活动者;
6、被学生、家长投诉,且经学校核实后,情况属实者;
7、有安全责任事故者;
8、在考勤考绩中,出勤率低,全年累计病事假超过1个月者。
三、评选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z
组员:z
四、评选进程
1、第一阶段:准备、宣传阶段(2015年11月29日——12月1日)
11月29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z省桥黄中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进行宣传。
2、第二阶段:申报、推荐阶段(2015年12月2日)
3、第三阶段:评选阶段(2015年12月3日)
12月3日由校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评选产生3名候选人,并确定师德标兵名单,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4、第四阶段:表彰、宣传阶段(201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