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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师德标兵评比方案

  中学师德标兵评比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表彰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和德育管理者,树立榜样,建设良好的班风,以推动校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的若干意见》和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借助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弘扬我校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工作勤、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形象好、能高效服务我校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

  三、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师

  四、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深得家长的信任,深得学生的爱戴。

  2.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投身教育改革,教育教学成绩在我校名列前茅。

  3、所带班级的学生具有良好的生活、学习及文明行为习惯,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在班集体建设及各项活动中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依法从教,依法治班,形成优良的班风和学风,积极参与班主任工作的课题研究。

  4、讲究工作的艺术,能耐心细致的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善于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

  5.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

  6.正确运用教育机智,有较强的处理突发事件以及重大事故的应变能力。

  7.从教满3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师德标兵评选:

  (1)有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

  (2)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3)利用职务之便让学生家长办私事,有违师德形象的;

  (4)擅自向学生推荐、分发各种资料和其他用品,有乱收费现象的;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任务的,无故不交工作计划、教学总结等。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1、年级组推荐:(12月15日前)

  每年级组按年级组总人数的15%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学校将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2、测评阶段:(1月3日前)分别有学生、教师、领导班子进行测评,将优秀率折合计算得分。

  ①、学生满意度测评(30%):参加测评的学生须是参评教师所带班级的学生,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80%。

  ②、教师测评(30%):参加测评的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全校教师的80%。

  ③、领导班子测评(40%):有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评定。

  3、公示阶段:(1月6日前)

  考核小组根据测评结果,按得分高低确定初选名单,名额为教师人数的10%左右,上报校考评小组会审议确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六、奖励办法:

  将“师德标兵”纳入绩效考核中奖励。

  科教新城南郊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