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素质教育月”主题征文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实践与创新”
二、活动对象:全省中小学生
三、组织机构:
全省中小学“实践与创新”主题征文活动由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江西教育期刊社和省教育学会中小学生课外阅读指导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各市、县(区)教育局基教、思政部门(或江西教育期刊社通讯站)负责本地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组织实施:
全省中小学“实践与创新”主题征文活动从2014年4月至2014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布置阶段(4月下旬)。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布置本地中小学开展“实践与创新”主题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
2、学习实践阶段(5月—8月下旬)。各地、各中小学组织指导学生学习江西教育期刊社《小学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增刊——《我们爱探索》,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撰写观察日记、观察作文或调查报告。
3、成果展示阶段(9月下旬-10月中旬)。各县(市、区)根据设奖名额和辅导用书规定的征文题目进行评选,并于2014年9月30日以前根据评选情况填写全省中小学“实践与创新”主题征文活动个人获奖情况登记表(见附表)盖章后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核。
各设区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结果进行审核后,在2014年10月20日以前将汇总情况填表送江西教育期刊社。
五、奖项设置
1、全省中小学“实践与创新”主题征文活动表彰奖励分为个人奖、指导奖。
2、个人奖分为小学、中学两个组别。每个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设奖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参赛学生数每千人设学生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一等奖获奖作品统一交至江西教育期刊社,择优结集出版,作为“素质教育月”的成果展示。
3、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均获相应指导奖。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各中小学校认真落实“素质教育月”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调查和实践活动,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营造支持、鼓励与开放的环境,促进学生全面的发展。
2、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师精心指导学生根据要求撰写作文,让学生学会观察,善于思考,通过亲身体验了解家乡和祖国的新变化,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感。
3、各地、各中小学校要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努力扩大活动参与面。活动辅导用书以学生自愿购买为原则,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统一购置一定数量的活动用书,作为学校图书馆的馆藏书提供学生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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