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学院第二届“校风学风建设月”活动中发现、宣传校风学风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和学习环境,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校风学风建设月”活动,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的通知》(茂职院【2014】67号)精神,在各系、各班及全体大学生中开展创建“校风学风建设先进单位”(以系为单位)、“校风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及“校风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各系、各班级、全体大学生
二、评比时间:2014年4月1日-4月7日
三、评比办法
(一)校风学风建设先进单位评比内容(总分100分)
1、领导高度重视,制度落实到位。各系领导切实把创建优良校风、学风活动作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有研究,有布署,有检查,有评比,经常深入第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在积极贯彻落实学院有关校风、学风建设要求的同时,结合本系的特点,积极探讨制定本系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该项将结合各系制定的校风学风建设方案及各项总结进行综合评分)。(20分)
2、在学院“校风学风建设月”特别督察组的各项抽查评比中总体成绩名列前茅。(50分)
3、学生宿舍卫生环境良好,在“文明宿舍”评比中总体平均成绩名列前茅。(30分)
(二)校风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评比内容(100分)
1、班级有具体的促进校风、班风、学风建设的措施和方法,认真开展创建优良校风、学风、班风和文明宿舍活动,并取得明显的实际效果。(30分)
2、在校风学风建设月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院“校风学风建设月”特别督察组的各项抽查评比中名列前茅。(50分)
3、学生宿舍卫生环境良好,在学院文明宿舍检查评比中名列前茅。(20分)
(三)校风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1、在学习、生活、工作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为校风学风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2、所在班级、宿舍在系“校风学风建设月”督导队或学院“校风学风建设月”特别督察组的各项抽查评比中名列前茅;
3、同等条件下,所在班获“校风学风建设先进班级”称号或所在宿舍获“文明宿舍”称号者优先。
四、组织评比
各系于4月7日之前将创建“校风学风建设先进单位”、“校风学风建设先进班级”、“校风学风建设先进个人”活动总结书面报告(个人先进事迹书面报告)及相关图片、音像材料报送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进行评比。
五、表彰奖励办法
1、校风学风建设先进单位: 2个,颁发锦旗、奖金。
2、校风学风建设先进班级:15个,颁发奖状、奖金。
3、校风学风建设积极分子:3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