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扬文明新风,鼓励更多家庭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历史进程中贡献力量,更好地推进我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永乐区妇联决定在全区继续开展以“平安、生态、康乐、活力、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第四届“五好文明特色家庭”评选表彰活动,以及“五个好”(“好母亲”、“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好妻子”)优秀家庭成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五好文明特色家庭”100户。
“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五好文明特色家庭”评选条件
结合永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平安、生态、康乐、活力、友善”五型幸福社区要求,在广大家庭中倡导建立“五型”五好文明特色家庭,平安,就是家庭法律意识强,安全稳定;生态,就是家庭环境优美,绿色生活;康乐,就是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心情快乐;活力,就是家庭活动丰富,成员对生活充满希望;友善,就是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互帮互助。
(二)“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评选条件
1、“好母亲”评选标准
认真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式。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举止文明、以身示范,做孩子的表率。
2、“好婆婆”评选标准
婆媳关系融洽,视媳妇如亲生女儿,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鼓励支持子女实行计划生育,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3、“好媳妇”评选标准
婆媳关系融洽,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4、“好女儿”评选标准
尊重孝敬父母,注重与父母进行感情交流与精神慰藉,责任意识强,代际关系和谐,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承担家庭重任。
5、“好妻子”评选标准
夫妻感情和睦,宽容豁达,理解支持丈夫的工作,有爱心、尽孝心,关心、赡养老人,与丈夫相濡以沫,婚姻甜美。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开展活动,经公示、推评后,把思想品德好、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家庭和个人典型推荐上来。被推荐家庭、成员填写相应表格,一式一份,事迹材料800-1000字,于2014年4月12日前报区妇联办公室。
附:1、永乐区“五好文明特色家庭”推荐表
2、永乐区“五个好”优秀家庭成员推荐表
永乐区妇联
2014年 月 日
附件1:永乐区“五好文明特色”家庭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