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中小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切实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13〕6号)精神以及罗教[2014]036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开始,在全镇中小学校广泛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健康第一”、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阳光体育运动为载体、以迎接北京奥运为契机、以体育运动为题材,在全镇青少年学生中掀起体育锻炼热潮,提高我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
二、活动主题
以“青春?奥运?健康”为主题、形式多样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三、实施原则
1.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既阳光体育运动应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发展和体育运动规律,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练于乐,切忌成人化。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全面性原则。既阳光体育运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并形成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良性发展的局面。
3.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教师要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讨论、组织、操作、交流和评价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4.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5.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的原则。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积极创建中小学快乐体育园地,加强学生课余体育训练。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竞赛、主题鲜明的集体项目、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等,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6.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安全第一原则。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机构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五、实施内容
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结合我镇实际,确定各阶段主体项目,分阶段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2014年4月—6月)开展以体育励志运动为主体的阳光体育运动,带领、帮助、和鼓励学生全员参与,积极参与,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培养和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并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
1、举行“阳光体育运动”启动仪式。各校可利用升旗仪式或大课间操时间组织进行。启动仪式由升国旗、倡议、文艺表演、阳光体育活动组成。
2.坚持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各学校要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表,必须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和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和权利。
3.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大课间活动时间建议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30分钟和下午第二节课后30分钟,中学可调整到下午最后一节。对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做到“五定”,即定计划、定内容、定时间、定场地、定指导教师。
4.开足开齐体育课,无体育课的当天安排一节体育活动课;同时要积极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5.在全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学生中普及“三操一活动”,即:眼保健操(一天不少于2次)、学生系列广播体操、自编操或特色操和大课间体育活动。
6.加强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的建设。建立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棋类、民间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新兴体育运动项目等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举办初中生篮球比赛,定期评选命名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或体育特色学校)。
第二阶段(2014年6月—9月)以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增进学生体质健康。
1.继续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各学校要按规定,组织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为每一个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到2016年,使全镇中小学校能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认真执行体质健康测试报告制度,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2.坚持和完善体育科目测试工作。各中小学要将体育科目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3.组织以篮球、乒乓球、棋类等项目为主的青少年学生体育夏令营。
第三阶段(2014年10—12月)以各学校迎奥运体育竞赛(体育节)、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