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永一中宣传工作方案
为做好校内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绩,丰富校园文化,展示学校形象,扩大社会影响,提升学校知名度,特拟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其它校级领导
成员:全校各年级、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党政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各年级、部门通讯员(各年级、各部门各推荐一名)及自愿参加的老师、学生。
二、宣传报道工作有关事项
1.宣传途径:
校内宣传:校园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校报、广播站等
校外宣传:省、市、县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湖南教育》、《郴州日报》、兴永手机报、兴永政务信息港等。
2.报道形式:消息、通讯、图片、影像等。
3.宣传内容:
学校重点工作、学校新闻动态、学校与师生荣誉等,包括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重大会议、校园特色活动、教学教研活动及成果、各部门特色工作,先进典型事迹推介、上级领导来校指导视察等。
4.报道要求: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突出主题,正面宣传。
(2)所有发布内容须经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对外发布。
(3)工作流程:信息采写→部门负责人审订→办公室审核备案→主管领导审批→投稿或发布→资料存档。
5.分工安排:
(1)办公室负责学校重大活动、会议、校园文化建设及学校整体工作的宣传,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接待来访媒体,具体做好校内各年级、各部门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的审核与评估。
(2)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教师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宣传。
(3)政教处负责学生活动、班主任管理、班级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宣传。
(4)教研室负责做好科研、培训教育方面的宣传,协同教务处做好课程改革方面的宣传。
(5)网络中心负责学校网站建设、维护,负责学校音像方面的宣传报道。
(6)总务处负责后勤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的宣传。
(7)工会负责教职工工会活动及学校政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宣传。
(8)校庆办负责有关校庆的宣传工作。
三、目标与考核
目标任务:
1、对外宣传
省、市主流媒体每学期1次以上;《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湖南教育》、《郴州日报》等每学期3次以上;县级媒体每学期6次以上。
2、对内宣传
校内各项宣传工作按照各部门宣传方案完成。
各部门每月为校园网供稿不少于1件,并负责提供相关宣传材料。
考核方式:
1、对各部门信息报送及宣传工作实行积分制,由办公室进行核实、统计、汇总,以积分多少进行排名。在完成规定指标任务前提下,每学期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学期评选优秀通讯员和宣传工作优秀处室。
积分标准(同一稿件取最高积分,不重复计分)。
级别 发表(分/篇)
校级宣传媒体 5
县级宣传媒体 10
市级宣传媒体 15
省级宣传媒体 25
国家级宣传媒体 30
2、教师参与的校外宣传稿件按篇计发奖金。
级别 发表(元/篇)
县级宣传媒体 20
市级宣传媒体 50
省级宣传媒体 80
国家级宣传媒体 100
稿件超过千字的按同一级别翻倍计算。
四、有关说明
1.学校宣传工作考核只适用于对学校整体或专项工作及其成果在校内外的宣传,教师论文论着和文章作品等不计。
2.稿件材料统一上报办公室,录用稿件以发表实件为准。
3.由办公室负责稿件统计,每期发放一次奖金。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