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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区划定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两区划定工作方案一、名词解释1、“两区”“两区”是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划定用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棉花、油料、糖料及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生产区域。“两区”在空间上包括区、片块、地块三个层级,单个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
两区划定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一、名词解释
1、“两区”
“两区”是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划定用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棉花、油料、糖料及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生产区域。
“两区”在空间上包括区、片块、地块三个层级,单个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可包含若干片块,单个片块内可包含若干地块。
2、粮食生产功能区
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按照本规程规定程序划定,能够稳定种植水稻、小麦和玉米等粮食作物的优势生产区域。
3、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为保障棉油糖胶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按照本规程规定程序划定,能够稳定种植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的优势生产区域。
4、“两区”片块
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划定的相对集中连片耕地,具有明确的经营主体、管护主体或能够进行统一生产管理。单个“两区”片块可跨越村组区域界线,但原则上不得跨越乡级行政区域界线。
5、“两区”地块
在“两区”片块范围内,以实际宽度不小于1米的农村道路、沟渠、水系等线状地物或行政区域界线为边界所划定的具体的空间种植单元。
6、“两区”面积
划入“两区”范围的地块面积之和。
二、划定要求
1、单个粮食生产功能区或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原则上以乡镇(街道)为基本任务单元。
2、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四至清晰的耕地,综合确定划区范围和划定面积。关于单个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平原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亩,丘陵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亩。
3、耕地坡度在15度以下,优先选择具有粮棉油糖胶种植传统、近3年内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生态环境良好的集中连片耕地。
4、划定为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的宜胶地块应风寒侵袭少、海拔高度低于900米。
5、下列耕地不得划入:已经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的耕地;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
三、划定流程
“两区”划定包括准备工作、图件测制、公告公示、数据建库、检查验收、成果管理共六个关键环节。
1、组织准备
(1)实施主体
“两区”划定工作以县为基础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两区”划定的宣传、培训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农业管理部门。
(2)作业队伍
县级农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乡镇和村(组)工作人员,以及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共同组成作业队伍,完成“两区”划定技术工作。
2、资料准备
收集以下文件、图件、数据等资料: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资料。
2)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资料。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
4)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料,包括各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图件资料及文本说明。
5)其他资料,包括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农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规划等规划的图件、数据库、文本及说明,遥感正射图像资料,测土配方施肥等耕地质量资料,生态退耕及灾毁资料等。
四、划定工作时间安排
1、“两区”预划(6月24日前完成)
(1)搜集基础资料并将搜集资料进行整理,转换格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坐标系转换工作,使用国家规定2000坐标系。
(2)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叠加相关规划成果,通过人工判读和综合分析,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并对片块和地块赋予预编码,制成“两区”划定工作底图。
2、外业勘察(7月30日前完成,预计投入外业人员20人,分10个小组集中完成重点区域核查工作)
(1)实地勘查
根据综合分析情况,确定重点核查区域并开展实地勘查,查清“两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以及“两区”片块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工作底图标注信息与实际存在偏差的,核实无误后予以修改,确保划定的“两区”图、数、实地一致。
(2)分布图编制
“两区”空间分布图应能够体现图廓内外整饰要素、数学基础、行政区划要素、地形要素以及“两区”要素。
3、公告公示(8月15日前完成)
(1)材料准备
在图件测制的基础上,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街道、场)或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为纸质图件,作为公告公示的主要材料。
(2)公告公示
将公告公示材料交由乡镇(街道、场)、村(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两区”划定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农场内进行张榜公告公示。
(3)勘误修正
针对公告公示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所提出的异议,作业队伍应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
(4)结果确认
公告公示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等在公告公示图件上进行签章确认。
4、数据建库及纸质成果输出(10月30日前完成)
“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建立“两区”数据库。“两区”数据库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与“两区”要素。
“两区”划定流程图
“两区”划定技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