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城市职业学校高考录取原则
1、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守公正、公平、公开,以及程序完善、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方法,严格实行大学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招考分离”的原则。
3、学院教员工中凡有直系家属报考者,该职员不得参加当时学校的单独招生联考录取工作。
2、重庆城市职业学校高考招生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教育厅要求的“由高校负责,建立完善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制度”的录取机制,并负责根据当时的单独招生录取制度处理与之相关的问题
2、学院对报名大学的历届生和往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不能进入其它学校。
4、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依照实际报名学生状况进行计划调整。
5、若单独招生计划无法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学校录取计划,在普通学校招考考试招生时使用。
6、普通学校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状况下,按照考生综合能力测验成绩、文化水准会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排序依次录取。
7、中职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状况下,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测验成绩、文化水准会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排序依次录取。
3、重庆城市职业学校高考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与由教育部承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技能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取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中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大学组织考评,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与高职单招考试。
2、具有初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省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头衔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院结业生,经省教育厅确认资格、高等职业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面试录取。
武汉城市职业学校高考招生分数线(个别专业、信息请咨询老师为准)
1、专业名称:商务外语,单招计划数:60,最低录取分数:130,学费:4300
2、专业名称:戏剧影视演出,单招计划数:180,最低录取分数:180,学费:9800
3、专业名称:艺术教育,单招计划数:190,最低录取分数:160,学费:6800
4、专业名称: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单招计划数:160,最低录取分数:140,学费:7800
5、专业名称:建筑装饰工程科技,单招计划数:170,最低录取分数:60,学费:5800
6、专业名称:音乐教育,单招计划数:160,最低录取分数:70,学费: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