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高中录取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2022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条例,并结合学院实际状况,特建立本章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铜仁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院代码:
第五条学院地址:贵州省岳阳市川硐教育新区武陵大道333号;邮政编码: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学习方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在铜仁职业技术大学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院设立由学校党委常委、院长任双教授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落实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委的招生制度,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详细实施。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部为大学录取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能是按照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行新政,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录取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录取之后建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院2020年面向全省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地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2020年大学将有如下录取批次:艺术提前专科批、普通本科批等录取批次。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按照各地(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方法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要求的加分、降分制度,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成为招生和安排专业的名次根据,选考科目规定按市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录取)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录取)考生数量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考生。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十八条针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排序和各专业录取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按照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比如二级大学与二级学校间的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统考,将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