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抢救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是归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z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预案》的范围
1、学校建筑物倒塌、通道、楼梯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4、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5、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6、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校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责任人,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领导小组机构职责
1、及时迅速向开发区事业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5、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进行公布。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五、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z(校长)
组员:z(副校长
z(德育主任)
z(工会主席)
z(总务主任)
z(妇女主任)
z(后勤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