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我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稳定”校园环境,依据《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学生发生的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学生群体斗殴突发事件,学生校内外意外伤亡事件,学生自杀自残事件,学生失踪事件和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等。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是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主旨。
(二)预防为主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学生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分组负责、快速反应原则。建立学校、教研组(部门)、学生班级三级预防、控制、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平台,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以便在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主要环节中实现应对灵敏、运转高效、处置规范。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总支委员、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学工处、教务处、校办公室、总务处、科研处的正副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团委书记、校医
工作小组负责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由分管学生工
作的校领导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如下:
(一)了解和掌握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遏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二)及时调研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预防和处置各类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预案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措施;
(三)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并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机构做好对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修订相关预案,教育相关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预见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地处置类似事件。
四、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群体斗殴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
处置程序:
1.事件上报及抢救
学生在发生群体斗殴,故意伤害等重大恶性事件时,知情者应立即报告学工处或保卫组,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如果受伤学生需要抢救的,须在第一时间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2.事件处理
学工处、保卫组得知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相互通报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赴事发现场,负责调解冲突、组织维护现场秩序和救护工作,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便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如果发生重大治安事件,要及时报警。如果受伤学生已经转送医院抢救治疗的,相关人员应赶往医院协助救治工作。
学工处在了解事故的主要经过后,应立即报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其他小组成员,通知当事学生所在班级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工作或赶赴医院协助抢救治疗。
事故如果特别严重或伤害特别巨大,学工处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及校长,工作组汇总情况后,一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和公安机关。
3.通知家长
当事学生所在班主任得到情况后,应立即与受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将受伤或死亡学生的基本情况告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学生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
保卫组牵头,学工处及各部门配合开展事件的调查,如果事件发生在校外且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如果公安机关尚未介入但涉及到重大治安问题的应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5.善后处理
工作小组和班主任负责做好受伤害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校长室负责统一宣传口径,掌握舆论导向。
事故处置结束后,工作小组应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并制定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并将事件的过程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置预案
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一般指学生在校接受教育期间,包括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活动、公益任务、学生实习、军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