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应对学校突发群体事件的处置能力,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转产安全,保持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突然发生的群体性急性上访,围堵、冲击学校及部门,扰乱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紧急事件;散布谣言、错误言论、进行“xxx”等xxx宣传、窃取国家机密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特殊时期进行非法xxx、示威、静坐、抗议等群体性政治事件。
二、处置原则
(一)以人为本 (二)预防为主 (三)依法处置
(四)各负其责 (五)快速反应 (六)责任追究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群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综治办公室,综治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联络组、现场指挥组、警戒维护组、救援工作组、善后处理组等专项组。
四、预警机制与信息报送
(一)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有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可能引起学生、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大字报、小字报、标语、横幅、校园网有害信息、言论等,信息获取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由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核实相关信息,并报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行动。确认信息属实后,相关部门应迅速清除有害信息,信息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人的说服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消除可能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保卫组要密切注意一切可疑动身,随时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二)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求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群体事件,综治办公室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由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
(三)突发群体事件信息由学校综治办公室负责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对外发布工作由校长室负责。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学工处、教务处、校办、科研处要加强网络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五、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一)各单位(教研组、班级)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或发现不稳定苗头后,应迅速将情况报告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教职工或学生所在单位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摸清原因,进行协调处置、疏导、掌握情况。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对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或上报研究解决,暂有困难或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校正常秩序。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对具有诬陷、诽谤、煽动性质的大小、标语等,保卫组要迅速拍照、抄写并予以及时清除。
(二)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指挥协调,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全校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除在现场处置事件的以外,均应坚守各自工作岗位,并按处置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若发生学生或教职工非法聚集、闹事等较大规模的突发群体事件,全校行政人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必须立即到位,全力疏散劝阻,并安排好本单位的值班工作。凡未经法律程序批准欲上街xxx者,应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阻止。保卫组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同时要注意收集、保留有关证据。
(三)若事件性质特别严重或伤害特别巨大,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在事件发生后一小时内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三小时书面报送事件情况。
(四)卫生室根据现场需要开展救助工作。如有受伤教职工、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工会、学工处、教务处应派人迅速赶赴医院协助救治工作。
(五)受伤害学生所在班级得到情况后,应根据情况与受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将受害学生基本情况告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学生救治工作。
(六)校长室负责统一宣传口径,掌握舆论导向。
(七)事件处置结束后,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并制定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负责配合地方公安等部门和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查清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和后果;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工会、学工处、保卫组要在认真调查、取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完成、提交突发事件综合报告。
(二)突发事件受害人及其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主要由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当事人单位、部门人员负责。
(三)对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赔偿、抚恤、救济、补助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四)对突发事件中见义勇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而牺牲或受伤的师生员工,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报功、奖励、抚恤、救治。
(五)对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发生突发事件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或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犯有严重过错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