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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桂中学关于教学事故、差错处理预案

  为了加强我校的教学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增强教职员工对教学工作的责任感,保证教学质量,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差错的发生,并使事故、差错一旦出现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我校教学事故、差错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一、教学事故、差错的认定

  (一)教学事故是指由人为因素所引起的、使教学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教学效果受到严重损失等类似情况。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教学事故:

  1.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散布违背党章国法的言论或淫秽内容,或讲课内容有严重错误,在学生中造成极坏影响。

  2.教学主管部门在开学前还没有制定好教学计划、校历,使教学受到严重影响和损失。

  3.教学主管部门没有按时订购教材,影响正常上课;违规订购学习资料,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4.教学主管部门在学籍管理和证书管理中不严肃认真,违规发放毕业证书、出具学历、成绩证明。

  6.教师使用实验室、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机房等不按规定提前预约,造成教学秩序混乱,耽误上课。

  7.实验员准备实验不及时或错误,致使学生实验或教师演示无法正常进行。

  8.教师误课、擅自停课,私自找人代课、代监考,代人上课、监考等。

  9.不按时上交命题试卷(含答卷、答案以及听力磁带等)。

  10.未按要求布置考场、发放试卷、装订试卷或遗漏试卷。

  11.监考不负责任,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如看书看报、做题改卷、拨接电话等)等。

  12.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因试卷印刷、保管不当造成试题丢失泄密;在阅卷评分中不按评分标准评分、任意更改成绩。

  13.无故不参加市、校教研活动(开会、听课、学习、集体备课等)。

  14.不上交教学计划、总结、各种报表、登记簿、教案、听课记录本等。

  15.其它一切违反学校规定,对教学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情况。经学校领导研究认定为教学事故的。

  (二)教学差错是指由人为因素引起的、使教学活动受到影响、教学效果不好的情况。

  1.教务员排课不当,造成场地、时间冲突,致使学生不能按时上课。

  2.教学管理人员在工作安排或协调管理上明显疏漏或失误,严重影响教学秩序。

  3.教师无正当理由,上课期间(含早读、补课、培优)擅自离开教室,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拖堂影响教学效果。

  4.教师上课不管课堂纪律,造成课堂纪律松懈,影响教学效果。

  5.教师上课接、拨电话或携带手机发出有声讯号,影响上课。

  6.教师请假未及时通报教务处或不按时回校销假,不能按时上课或开展工作。

  7.年级统一测验、考试试卷命题粗制滥造,出现三处以上错漏。

  8.未按规定布置、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不及时批改作文(1周)、作业(1天)、试卷(3天),讲评不认真,有明显疏漏和错误。

  9.年级测验、考试命题试卷(含答卷、答案以及听力磁带等)出现错误3处以上(含3处)。

  10. 学生考试成绩评定和登记有错,不按时上交学生考试成绩,影响成绩统计、上报。

  11.参加教研活动(开会、听课、学习、集体备课等)迟到或早退。

  12.不按时上交教学计划、总结、各种报表、登记簿、教案、听课记录本等。

  13.教学仪器设备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不及时报修;借用仪器设备不按规定登记、归还。

  14.其它一切违反学校规定,对教学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情况。经学校领导研究认定为教学差错的。

  二、教学事故与差错的处理办法

  (一)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发生后,经调查了解、查清情况,写出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报告与处理意见,并由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一并报教务处交学校认定,最后由主管校长签署处理意见。

  (二)个人原因造成的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追究责任人个人的责任;属集体工作失误造成的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凡属教学差错,扣除本月纪律考核奖,并根据后果与责任者的态度,按情况给予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

  (四)一学年内发生一次以上(含一次)教学事故或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教学差错的年终目标管理奖降等,不能参加各类评先评优。对事故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停职检查。

  (五)凡因教学事故造成的学校财产损失的,应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凡发生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将追究其本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三、本办法即日起执行,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28zzzz3

  林桂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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