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生体育课以及课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结合学校运动安全规定,特制定“体育活动安全预案”如下:
一、防体育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z(副校长)
组员:z(体育教师)
z(体育教师)
z(政教主任)
二、体育事故防范制度
1、体育课、课间操等有组织的体育活动中,学生要在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要听从体育教师的安排,不可随意擅自脱离集体自行活动。器械练习时,体育教师要安排学生做好自我保护和互相帮助,纠正不安全的做法,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2、体育组对学校的一切体育设施和器材有维护和保证安全使用的职责,并应对学生讲明使用注意事项,对影响安全使用的体育器材,应及时向学校反映,及时更换,消除不安全隐患。
3、凡学生上体育课和组织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时,体育组教师都要及时到场指挥,防止学生队伍出现混乱。在进行体育活动之前组织学生做准备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说明进行体育活动的纪律,教给学生正确防护该项体育活动伤害的办法和一旦出现伤害时应采取的处理措施。如果没有做到这些,发生问题,体育教师要根据情况承担一部分责任。
4、体育教师对已出现的伤害事故要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汇报,不得无故拖延或隐瞒不报,学校将依据事实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三、集会、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突发事件处置方法
1、体育运动中如出现小擦伤,体育教师要安排学生立即到校医室进行处理。
2、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如果学生因进行锻炼发生运动损伤时,体育教师要根据专业要求进行现场救护,如果不能进行处理,要马上向防体育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报告,以便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通知家长,并将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体育活动时,学生因自身特殊体质而发生不适时,体育教师应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家长,以便迅速做出处理,如有必要可由防体育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安排提前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4、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时一旦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体育老师要马上对学生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同时向防体育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报告,以便学校尽快采取抢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