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中学教职员工学法计划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落实“六五普法”的内容,不断提高教职员工学法的自觉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学法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结合我校校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z”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六五”普法规划,以学法执法,依法治校为核心,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学校领导和教职工队伍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为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学习对象
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
三、学习内容
(一)法学理论知识
有关党的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等重要论述。通过学习,认真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正确理解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教和科教兴国的关系。
(二)法律法规知识
1.宪法: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增强宪法观念。
2.教育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新制定、新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
(三)其他法律知识:与本职工作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及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和反腐倡廉有关法律法规。
四、学习年度安排
(一)2011—2012年重点学习内容:法学理论知识、党的最新理论和讲话精神。
(二)2013-204年重点学习内容:法律法规知识、其他法律知识。
(三)2015年进行学习总结交流。
五、学习方式及制度
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进行,各部门、教研组应相应建立健全以下学习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集中学法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月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两个课时,集中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可以采用集中辅导、学法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增强学法的实效性。
(二)法制讲座制度。可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举办法制讲座。
(三)自学制度。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订学习计划进行自学。自学应做好学法笔记,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六、考试考核
(一)学校将本着以考促学的原则参加干部法律知识水平的考试考核;考试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考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考试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或不参加考试者,当年年底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先进,不能晋升职务。
(二)建立健全学法档案制度。各部门、年级组要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干部、教职工的学法档案制度,学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的学法档案。
七、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提高学校教育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高度去认识学法的重要性,领导要把加强学法用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制定计划,保障实施。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认真组织学习。要坚持学法制度的落实,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为学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及条件,确保学法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为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适时组织对行政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要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督促,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建设。
市华新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