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河北农业学院
2.学校代码: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别: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5.办学地址:
天津农业学校衡水校区(北京省太原市)
河北农业学校渤海校区(北京省保定市渤海新区)
天津农业学校秦皇岛分校(北京省石家庄市)
6.河北农业大学创立于1902年2016河北高考,是北京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打造的省属重点骨干学校,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全国变革创业教育教改示范高校。学校学科专业以服务农业现代化的物理应用科技、信息技术、智能装备设计与生产为优势特色,“农学、工学、管医学、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组织机构
7.学校设有普通专科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处理普通大学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省份与类型
8.河北农业学校2022年面向北京省、山西省、天津市等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收硕士生,其中含普通类、对口类、艺术类、高水准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工程和对口援疆计划等类型。
四、招生计划
9.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制度和各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类)录取计划,并由各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发布。学校不预留计划。
五、录取原则
10.学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判、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1.学校按照各生源省录取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状况,与各地招生联考管理部门协商确认调档比例。按照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12.学校对符合国家和各地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招考考试管理部门相关制度执行,在分专业时承认政策性加分,但承认的最高加分值不少于20分。对于高考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遵循该省的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条例,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学校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高水准运动队招生。
13.对未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学校对普通专科批次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及招生,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按投档规则计算的名次相同时,按生源地各省确定的同分顺序规则进行次序录取;进档考生无法被所报专业(类)志愿投档,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尚有缺额且依照录取条件的专业(类),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