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家长同志们:
你们好!树木沟中心校,在操作发放“内蒙古自治区扶困助学专项补助资金”过程中,由于部分村屯的家长对政策尚未明确或者对国家政策段章取义套用在自己身上引发许多矛盾和误会,为了让大家进一步明确国家政策,从而达到化解矛盾消除误会的目的,中心校特向广大家长发一封信函做如下解释,希望广大家长明确政策,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提出意见或建议。
在现行的国家政策中,对农村义务教育扶助有两种政策,一种是对国家级贫困县从今年即2005年开始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即免书费、免杂费、对住宿生进行伙食补助)的政策。而对非国贫旗(县)从2007年后义务教育阶段才开始享受此种待遇。另一种是各省市为了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进程,启动了“扶困助学专项补助资金”来扶助濒临辍学的孩子能继续读书,此款有以下几类人不得享用,一是干部子女,二是教师子女,三是个体工商户。总之是不补助孩子照样能上学的不进行补助。
鉴于此,我旗不属国贫助,所以现在根本无法享受到第一类优惠政策。现在你们得到的款项实属第二种政策的范畴。根据可靠消息近日可能还将有一批扶困助学专项补助资金即将到位,中心校将继续按政策逐一发放。
中心校所做的一切争取资金的工作都是在国家政策允许下为了让我乡每个孩子都能有书读,尽量争取到的,所以说中心校的各种发放行为都可以说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若有半点违反国家政策行为,各位家长都可以拿此信函到相关部门进行法律咨询。
树木沟中心校
200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