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记者 天津 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险”),是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增强资金互助能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试点方案》,组织12个城市开展两险合并试点。关于试点结果,2018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指出,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符合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方向。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制度政策和运行模式,可以综合推进。
此次,随着《意见》的出台,两险合并将正式迎来全面推进。
四合一不变
在具体实施政策上,意见可以概括为“四个统一、一个不变”。
“五险改四险”后,生育保险待遇是否会降低,成为人们新关心的问题。意见指出,保障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关于“四个统一”,意见指出,一是统一参保登记,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二是基金统一征收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收缴,统筹层次一致。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按照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之和确定,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津贴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关于基金安全问题,《意见》指出,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运作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加强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安全。资金运作。
三是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必须在协议内容中增加生殖医疗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指标,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加强对生殖医疗服务的监管。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在推动规范生育医疗服务行为方面,《意见》指出,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支付,产前检查应按病种支付。按人头计算。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监控审计,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是统一办理和信息服务。两险合并实施后,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管理,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加强基金互助能力
从两险合并试点到全面铺开,“增强资金互助能力”成为关键词。
2017年,两险合并试点方案出台时,人社部对此解读称,合并试点不是简单的系统层面的两险合并,而是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管理运营层面合并的目的是通过整合两险资金和管理资源,加强两险资金和管理资源的互助,提高管理综合效率,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
2015年10月,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随后两年,生育保险基金连续两年达不到支出。2016年,生育保险基金首次达不到当期收入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由于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分期支出增幅大于增加收入。尽管存在周期性支出无力的情况,但生育保险基金总体上是安全的。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2018年生育保险基金开始“回流”收大于支,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74.29亿元。2016年到2017年,这个数据分别是675.9亿和562亿。
2018年12月发布的总结报告指出,试点城市通过资金统一归集管理,强化互助能力建设。12个试点城市充分发挥了两险合并实施带来的协同效应,有效缓解了资金短缺问题。
以试点城市昆明为例。2016年,昆明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87亿元。合并实施后,2017年增至5.4亿元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增加1.53亿元,增幅约40%。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长40%。合并实施后,两险资金合计增加5.53亿元。
总结报告还指出,试点城市通过统一参保登记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试点全面启动一年后,12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达到1510万人,比试点前增长12.6%,明显高于全国同期5.5个百分点的增速时期。同时,通过医疗服务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加强了对生殖医疗服务的监管。例如,晋中市通过生育医疗费用统一直接结算,缩短报销周期达8个月;沉阳市等地实行两险使用统一监控系统,结算数据实时审核。
目前,随着两险融合的全面铺开,政府和社会各界都期待试点城市解决的问题能够在更多城市得到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