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 体会 >> 各类感言 内容页

黑龙江省、头孢过敏等33种情况可以接种疫苗吗?

为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为广大群众和接种人员及时科学识别和应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协调意见》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发布的《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疫苗接种须知》等相关要求。(以下简称《指引》)。《指南》明确说明了哪些情况可以接种,哪些情况可以推迟接种,哪些情况不能接种。

尘螨、头孢菌素过敏等33种情况均可接种

过敏体质的人可以接种疫苗吗?高血压和糖尿病可以接种疫苗吗?针对公众普遍存在的问题,《指南》总结了33种可以接种疫苗的情况。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产品、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菌素或其他药物过敏者可接种疫苗。

2、患有心脏病(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血管疾病、心肌炎、主动脉夹层等)、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未处于急性发作期的,可接种疫苗。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患者,不属于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禁忌症,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接种疫苗。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性酸中毒),可接种疫苗。

6、服用稳定剂量左旋甲状腺素(Eutyroxine)的甲减患者,甲状腺功能正常,可接种。

7、慢性湿疹无明显发作,处于非治疗阶段,可接种疫苗。

8、慢性荨麻疹目前症状不明显,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疫苗。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无明显症状,可接种疫苗。

10.非慢性肝炎治疗期,肝功能正常,可接种疫苗。

11、肺结核不活跃,可以接种疫苗。

12.非脓疱型等急性型牛皮癣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疫苗。

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疫苗。

14.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糖尿病伤口,可接种疫苗。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接种疫苗。

16、抑郁症药物控制得很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疫苗。

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者可接种。

18. 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属于接种禁忌症。

19. 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的一般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COVID-19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等病情稳定后即可接种。

20.恶性肿瘤术后恢复良好,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 肾移植后服用免疫抑制药物;建议艾滋病患者和HIV感染者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糖尿病伤口,不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接种疫苗。

22、单纯性腹泻,不发烧,一天不超过3次,可以接种。

23.因心脏病做过支架、搭桥或心脏起搏器手术者,手术后可恢复正常,可接种疫苗。

24、器官移植后恢复良好,体征稳定。建议使用新冠灭活疫苗。

25、脑梗塞治愈后或有后遗症(病情稳定,血压控制稳定)者,可接种疫苗。

26、阑尾炎人工流产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可以接种疫苗。

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者,可接种疫苗。

28.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均可接种。哺乳期妇女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29、男性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没有问题的。

30.侏儒症可以接种疫苗。

31.轻中度缺铁性贫血无其他症状可接种。

32、服用保健品或服用保健中药,可以接种疫苗。

33. 阿尔茨海默氏症和帕金森氏症患者在健康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情况下,可在监护人陪同下接种疫苗。

发烧、痛风发作等8种情况应暂停接种

《指南》还对暂停接种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1.任何原因(受凉、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应推迟接种。

2.在痛风发作、重感冒、心肌梗塞、脑梗塞等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推迟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化疗、放疗期间应暂停接种疫苗。

4.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症状,推迟接种,查明原因后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病期间,如有皮肤瘙痒,应推迟接种疫苗。

6.诺如病毒或其他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应推迟接种疫苗。

7.严重缺铁性贫血和/或伴有肝脾肿大、心功能异常、合并感染等,推迟接种。

8.已知或疑似患有严重呼吸道疾病者应暂停接种疫苗。

慢性病急性发作期等9种情况不能接种

《指南》提出,有9种常见情况不能接种。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如横贯性脊髓炎、吉兰-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的人不能接种疫苗。

2. 以往接种疫苗有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者不能再接种。

3、对新冠疫苗有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不再接种。

4.对疫苗成分、辅料和制备过程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不能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的辅料主要有: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5.发热、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加重,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疫苗。

6.孕妇不可接种。

7.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人不能接种疫苗。

8.患有淋巴瘤、白血病,不能接种疫苗。

9.患有不受控制的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每日激素用量大于20mg、正在使用大剂量免疫制剂的患者不能接种。

接种前不需要做核酸。不建议普通人加强免疫

COVID-19 疫苗接种期间是否可以接种其他疫苗?第一针和第二针的间隔应该多长?我需要加强免疫吗?《指引》也对公众在疫苗接种过程中经常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

1. 如果您在接种疫苗后怀孕或在不知道自己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建议仅仅因为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就采取特殊医疗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做好妊娠检查和随访。

2. 计划怀孕的女性,不必因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推迟怀孕计划。

3、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不建议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间隔时间应大于14天。

4、任何情况下,因动物受伤或外伤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论间隔时间,均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你之前接种过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要先完成最后一针以上疫苗,14天后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间隔。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

7、既往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的人员(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康复6个月后可接种一剂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8.接种前无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

9、不建议以接种后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的依据。

10.现阶段建议使用同一种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持续供应,或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同一种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可使用其他厂家同类型疫苗产品。用于完成疫苗接种。

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如果未完成免疫程序,建议尽快重新接种疫苗。无需重新启动免疫程序,补种相应剂量即可。

12. 如果在 14 至 21 天内完成两剂灭活 COVID-19 疫苗,则无需重新接种。

13. 现阶段,不建议公众进行加强免疫。新冠灭活疫苗按免疫程序分两剂完成,不再加强。

14.无上臂者可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肉注射。

15.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拨打黑龙江省24小时咨询热线: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