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螃蟹”再爆网,餐厅回应涉嫌商业竞争恶意炒作
南都新闻标价38元的海捞大虾,结账时变成了38元。青岛“天价大虾”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继涉事餐厅停业并罚款9万元后,昨日发生“天价虾”事件的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被停职。青岛市新闻办公室向南都记者重申,将坚决打击诈骗违法事件。
与此同时,青岛另一家餐厅被曝“螃蟹天价”。网友称,在某餐厅消费帝王蟹398元一斤,一只2786元。该店店长在网上回应南都记者的提问称,这只大闸蟹进价200多元一斤,而且菜单上明码标价。疑似有人出于商业竞争,模仿恶意炒作“天价虾”。
天价虾:店铺关门无招牌
南都记者注意到,“天价虾”、“天价蟹”事件最先由游客在网络上曝光南京一饭店被曝偷换顾客螃蟹,引发舆论持续发酵。涉事事件均发生在10月4日晚,涉事餐厅均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暴露的游客来自四川、南京、宁夏、广州等地。
最先曝光的是位于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山得火海鲜烧烤家常菜”。菜单上海捕大虾的价格是38元,但是没有计量单位。菜单底行有“以上海鲜单独定价”字样。
南京游客朱先生提供的结账单显示,一份蒜蓉大虾一共花费1520元,一盘共消耗了40只大虾。
来自四川的游客肖先生回忆说,他正在吃饭的时候,听说朱先生和店主发生了争执。一问,他发现自己花了1338元。老板说虾38元一只。朱先生和肖先生在接受央视采访时都表示,因为怕在外面被宰,特意问了店家再点。对方明明说是38元一份,也没有问上了多少,直接上了一盘。肖先生还说,“后来他们说只给你买了30个,怕你嫌贵,到现在还没给你50个。”
事发后,朱先生和肖先生均选择拨打110报警。据朱先生回忆,110来的时候,他说这事不在他们管范围内,应该由物价部门来处理,然后让他拨114查询。之后,110民警离开,店主坚持钱不能少,朱先生2175元,肖先生1338元。
据朱先生回忆,他们准备离开时,店主拿出一根棍子喊救命,还示意手下拨打110报警,说有人在吃霸王的饭,想跑不付钱就走了。随后110民警来将双方带回派出所,一名民警表示“实在控制不住”。据肖先生介绍,当晚物价科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市场价格已经出炉,不好处理。”
为尽快脱身,朱先生和肖先生分别支付了2000元和800元,回家后双方在网上公开了此事。10月6日19时许,青岛市市北区官方通知称,拟对市北区善德烧烤店处以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通知于6日发出。下午送到店里。央视记者现场走访发现,该店招牌已被拆除,店主已关店。
天价蟹:店家说明码标价
“天价虾”事件引发舆论哗然,昨天又在网络上爆出“天价螃蟹”事件。宁夏网友李女士说,她10月4日晚上去一家餐馆点了一只帝王蟹。两个人结账花了将近3000。”
据店长提供给南都记者的电子菜单显示,麻辣富贵虾68元一只,麻辣蟹88元一只,帝王蟹398元一斤。李女士提供的图片显示,一只麻色海蟹的小蟹腿被拔掉了。称重显示7.46斤,账单显示7斤。光是螃蟹就要2786元,其他两道菜分别是80元、10元。
“就是被骗帝王蟹的那家公司。” 昨天凌晨,一位广东网友发帖讲述了李女士的遭遇。它提供的图片显示,这只虾被做成三种菜肴,分别是煮汤、油炸和油炸。账单显示,龙虾三餐2.58斤,每斤298元,共计768.8元。
昨日下午,该店马姓店长提供了南都记者一份自称10月1日至10月6日的进货单,称帝王蟹进货价格在220元至240元之间。南都记者注意到,10月1日、2日的帝王蟹收购价为240元/斤,10月3日、5日的收购价为230元/斤,10月6日、7日的收购价为220元/斤。龙虾的收购价在170元到180元之间。
马经理解释说,店员向顾客介绍,当晚一只螃蟹可以吃三次。有人担心打捞上来的螃蟹会掉线。马经理给南都记者拍摄的微信实时视频显示,店内每个海鲜摊位都贴着红色标签,上面标明价格,晚上还营业。“我们已经明码标价,不存在欺诈行为。虾‘故意恶意炒作’。”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就“天价螃蟹”事件致电青岛市政府新闻办相关负责人。
青岛官方:连续发文整顿市场
昨日下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上述负责人向南都记者通报,市北区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对涉“天价”的善德烧烤店处以9万元罚款。价虾”。元,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通知书。此外,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被约谈。
“青岛市市北区善德烧烤店的宰杀行为,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涉嫌欺诈经营,性质恶劣。 ……我们很愤怒。”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昨日发表声明,严厉谴责善德烧烤恶意杀害顾客的行为南京一饭店被曝偷换顾客螃蟹,称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共同利益。
“青岛市消保委谴责虐客,欢迎投诉”,@青岛出版官方微博18时16分转发声明,并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欢迎广大消费者和游客对消费侵权行为进行投诉。记者徐南都昨晚21时30分拨通电话,电话显示为青岛市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1 条消息。
另据青岛市新闻办负责人昨日向南都记者提供的通知,青岛市饭店餐饮业协会印发《关于餐饮业依法合规、公平诚信经营的议案》,要求明码实价标签并明令禁止掺假和伪劣商品。、虚假价格、虚假重量、强制交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此外,青岛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联合公告》中指出,强迫消费、尾随、欺凌、严禁欺凌、不明标价。违规行为。
联合声明指出,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以高于标示的价格销售产品的经营者,价格部门要依法查处。价格,或收取未公开的费用,以及使用欺诈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和其他价格标签来诱使他人与其进行交易和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旅游投诉,青岛市要求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等公用电话24小时受理旅游投诉。对投诉和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涉及其他部门责任的,及时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