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健康时代背景下,消费者对健康生活的需求不断提升,保健意识不断增强。 调节人体机能的保健食品呈爆发式增长,逐渐成为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市场需求、营销方式、政策法规、功能开发等方面的分析,提出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目前发展环境、创新不足、功能评价体系单一等问题。 深入开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研究,完善功能评价体系,促进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 保健食品; 发展状况; 大健康
一、大健康产业背景下我国保健食品发展现状
(一)保健食品刚性需求增长
“十三五”期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76.3岁提高到77.3岁[3],“十四五”期间有望再提高一年,达到78.3岁[4] . 随之而来的是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联合国著作《人口学词典》将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定义为一个国家60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10%。 2021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占18.70%[5]保健品广告批文,这表明我国已经进入并将长期处于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数量将持续增加在未来崛起。 预期寿命的大幅增加和老年人口的增加增加了保健食品市场的消费量和购买频率。 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增大,我国大部分人的身体状况处于亚健康状态。 其中,青年和中年人比重较大,亚健康人群基数大幅增加,慢性病病程持续延长。 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们更加关注自身和家人的营养健康,人们的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2021年,中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将从2020年的23.15%提升至25.4%,仍呈稳步提升趋势。 亚健康人群和慢性病患者的长期诊治,消费群体的扩大和多元化,为保健食品提供了巨大的消费市场。 行业最大的消费热点。 健康产业将成为继IT产业之后的全球“第五波财富”[6],广泛参与国民经济发展,涉及三大产业全产业链多个部门。 同时,大健康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居民消费观念的升级,带动了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 为保健食品的需求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营销方式的更新
保健食品作为一种特殊食品,主要通过传统营销、超市配送和直销三种渠道销售。 传统的营销模式是通过药店零售或连锁药店销售。 目前,我国连锁药店水平逐步提高,保健食品销售集中度也在提高。 超市配送模式渠道更加多元化,终端分布密集,购物环境相对自由。 直销模式是保健食品企业首选的营销方式。 它的特点是成本低,回报率高。 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不需要中间商的参与,减少了中间环节。 直销商可以直接与消费者沟通产品信息,反馈产品情况,有效省去中间商层层赚取差价。 弊病。 然而,保健品生产企业现在意识到传统营销、商超配送、直销等销售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新技术和环境发展趋势,纷纷进行行业模式转型升级。 受新冠疫情影响,消费者健康意识提高,居家时间增加,导致人们浏览手机客户端的时长和频率增加。 同时,数字化精准营销的快速发展,加上各种网络销售平台的便利性,促使消费者购买保健品。 更多的“电商”,原本属于药店、超市、直销的消费群体开始转向线上消费。 这也让保健食品行业进入了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 行业竞争者在保健食品开发技术和创新上下功夫的同时,也必须结合当前新的网络环境和新趋势。 具有时代特征的多层次消费渠道越来越多。 它出现在保健食品销售市场。 从最初淘宝、天猫等销售平台的兴起,到现在的线上直播、主播带货、微商、母婴渠道,许多保健食品厂商加大了对线上营销的投入,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到行业的发展。 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消费增长点。 加之国家电商政策的支持,各大电商百花齐放,成为保健食品的主流销售渠道,线上销售渠道成为行业增长的新引擎。
(三)政策法规利好
从政策层面看,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健康产业规模显着扩大。 同时,也强调要促进全民健康,必须坚持预防为主[1],从单一的治疗模式转变为“预防-治疗”的综合防治模式。 -关心”。 此后,《国民营养规划(2017-2030年)》、《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提出发展食品营养健康产业和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 保健食品作为提高人民整体健康水平的产品,不仅可以改善亚健康慢性病患者的亚健康状态和治疗效果,而且对健康人起到预防保健作用,得到了很大的政策优惠和支持。 从立法和审批机制上看,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的审批和监管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 2016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7]。 保健食品准入方式由注册制转变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双轨制”。 备案制度的引入,大大缩短了保健食品的审评时间,简化了审批流程,有效降低了企业进入保健食品市场的成本。 我国开发的保健食品通过备案制审批可以快速进入市场[8]。 同时,2016-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指导原则》等一系列审评办法,促进了产品质量标准的提高。保健食品法律法规。 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降低了保健食品上市过程中面临的政策风险。 开发保健食品的制药公司、食品制造商和国外保健食品公司竞相加大对保健食品行业的投入。 在政策支持和市场资本的助力下,保健食品行业也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4)产品数量稳步增加,功能趋于专业化
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领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种类不断增加,呈快速发展的上升趋势。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实施以来,到2021年底,新批准国产保健食品17824个,进口保健食品183个。产品数量呈现稳定上升趋势。 进口国分布相对集中,80%的进口产品来自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 产品功能主打补充维生素、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抗氧化、辅助降血脂; 产品原料主要为公布的保健食品目录原料和药食同源原料,剂型集中在胶囊剂、片剂、口服液等; 功能更加专业化,剂型更加多样化。
二、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
(一)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环境有待净化
我国与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在保健食品研究方面投入巨资,不断创新高科技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的发展模式有所不同。 我国把保健食品开发的重点和大部分资金放在营销上。 在营销过程中,消费者了解到的保健食品信息与生产企业的实际产品功效信息不符。 一些保健品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保健品广告批文,通过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结果显示,60%以上的消费者不相信保健品广告。 超过40%的消费者更信任国外的保健食品。 我国保健食品行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资本”比较薄弱,需要时间去积累。 当代庞大的保健品消费市场,偏离消费者需求的夸大功效宣传,导致保健品市场混乱,公众对保健食品产生误解,严重阻碍了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
(二)创新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市场对保健食品的需求趋于多元化[9]和扩大化。 2021年,我国保健食品市场规模将仅次于美国,超过2600亿元,成为全球第二大保健食品市场。 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信息专项平台查询,近年来获批的保健食品数量较多,但上市产品数量较少。 创新能力不足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保健食品市场规模虽大,但企业创新研发能力不足,低档仿制产品时有出现。 创新能力弱、技术含量低、同质化程度高的新产品,不利于提高保健食品产业水平和产品竞争力,不利于产品上市流通发展,不能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化进程。大健康产业。 二是注册保健食品上市周期慢,影响产品迭代创新,研发周期长降低企业新品开发积极性。
(三)功能评价体系不完善
事实上,保健食品的功能比较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实行目录管理。 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声称允许的保健功能目录(征求意见稿)》中,除了补充维生素外,还有有助于增强免疫力、有助于抗氧化的维生素补充剂,并具有辅助提高记忆力、缓解视疲劳等24种保健功能。 从获得卫生部门注册批准的产品功能分布来看,具有抗疲劳、免疫调节和血脂调节功能的产品约占获批产品保健功能的33%。 保健食品可申报的保健功能有限,无法满足消费者对更多细分功能的需求; 功能评价体系不完善,同时24项保健功能中只有9项具有抗氧化、胃黏膜损伤、辅助降血糖等功能。 清晰的评价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业创新。
三、保健食品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市场整顿优化与监管同步实施
整顿和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一方面要依靠加大监管力度,形成有效约束。 完善资源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保健食品信用管理重点、信用征集评价机制、信用奖惩和公示制度。 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支撑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信用体系数据库。 保健食品上市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法律地位进一步透明公开。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参与政府监督管理,自觉坚守道德底线,要求所有功能性食品符合相应的监管要求和标准,避免遗漏; 另一方面,加大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 优化营商环境,放管结合。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违法犯罪成本。 以体现更强的监督约束作用。 我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监管规则,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保健食品的需求,才能逐步摆脱保健食品在市场发展中的困局,成为社会和资本认可的朝阳产业。
(二)提升核心竞争力
推动大健康产业大发展,必须抓好产业创新融合。 保健食品需要提高创新水平,缩短产品创新周期,提升我国保健食品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当前巨大的市场需求。 通过建立研发中心,加强保健食品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提升创新能力。 以生产企业为主体,加快建立专门的研发中心,与国际先进研究水平接轨,加快技术创新市场化步伐。 建立以科研单位、保健食品技术研究所和高校为主体的产品开发模式,加强保健食品技术和理论研究,促进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交流和信息反馈,形成高起点、高水平共享科技资源平台,拓宽产品开发思路,有效降低创新成本,缩短产品创新周期。 在审评审批政策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加快电子审评审批平台建设,细化产品审评进度路线图和时间表。 加快保健食品上市进度,提高产品审评审批效率,缩短企业创新时间,鼓励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开拓氛围。 完善市场机制,支持产业发展。
(三)完善功能评价体系
我国保健食品产业起步较晚,需要尽快完善产业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促进保健产业的发展,解决保健食品功能评价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不完美。 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保健食品可申报的保健功能目录、检验评价技术指南、审评细则等相关文件。 有针对性地规定了不同功能性保健食品评价的审评标准; 二是明确注册申报渠道,为保健食品新功能新原料的功能研究和注册审评提供申报路径支持。 最后,明确企业责任主体,我国亚健康人群数量庞大,对保健食品的需求量很大。 保健食品的开发不应局限于抗疲劳、免疫调节、血脂调节等方面。 开发和生产。 在有章可循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企业保健食品的功能。 鼓励企业针对未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的功能制定试验方法,为审评委员会制定评价标准提供参考,经审评委员会认定合格后向卫生主管部门申报。
四。 结论
当前,我国大力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保健食品在大健康背景下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面对国家政策和社会需求两大利好机遇,必须充分挖掘保健食品市场的巨大潜力,理性分析保健食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快规范保健食品市场,运用现代科学手段完善产业体系,构建保健食品产业链,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参考]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6(32):5-20.
[2] 张三宝,陈彦轩. 大健康产业发展现状与展望[J]. 企业管理,2021(9):58-63。
[3] 王玉丹. 企业员工退休对健康的影响机制研究[D]. 天津理工大学, 2022.
[4] 苗新磊,陈俊,吴琼,孟文,吴志远,郭秀华,张翔,孟群。 2015-2019年陕西省居民健康预期寿命发展情况[J]. 现代预防医学, 2022, 49( 10):1861-1866.
[5]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5期)——人口年龄构成[J]. 中国统计, 2021(5): 10-11.
[6]于锦瑞. 中医药与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研究[D]. 江西中医药大学, 2021.
[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6(14):94-103
[8] 杨雪,窦晓峰,马杰,孙国良. 2021年我国保健食品备案情况分析[J]. 食品安全指南,2022(4):164-166。
[9] 田明, 孙璐, 王倩, 冯军. 新冠肺炎疫情下保健食品行业消费调查分析及政策建议[J]. 中国食品科学, 2020, 20(9): 356-359.
作者单位:国药星鲨药业(厦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