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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6名卫技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示紧缺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常州市卫生计生委(试行)》(常卫群人[2017]304号),扬州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236人(其中招收12人,未招收22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知法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和急缺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共急聘卫生技术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作为“工作列表”)。

(2)本次加急招聘不限账号。 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3日以后出生); 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13日以后出生); 博士对研究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13日以后出生)。

(三)急招考生中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完成学业并取得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其中,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的申请人均可申请。

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者(“未就业”指申请时处于失业状态,下同),以及已完成国外学业的(海外)同期并于2023年2月16日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人员,经中心认证但尚未就业者,可申请“2023届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放宽取得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条件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2023年2月16日前取得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申请; ) 留学生须于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方可申请。

(五)急聘人员需达到英语四级或英语六级要求,并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如有通知CET-4或CET-6考试成绩,相应分数原则上不高于425分。 在以法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取得学位的留学生,在应聘四六级职位时,可不提供英语四六级及格证明或成绩通知书用英语。

(六)需要急职住院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范化培训证书的,须在2023年2月16日前取得。其中常州人事考试,“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是的,可以放宽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七)有急聘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指截至2023年2月16日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经验。

(八)在台湾地区普通学校取得学位的大陆中学生和其他日本公民在祖国取得台湾地区承认的学位的,申请时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办理。

(九)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的普通大学生;

2、《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了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紧急招聘办法》自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紧急招聘公告,地方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四川省(注册)人员;

5.报考时有规定(含明确合同)人员离职(岗位)不得辞退,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扬州市各级卫生、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申请程序及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紧急职位及具体情况: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加急招聘采用网上应聘形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全部通过互联网进行。 申请网址::8001

一、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2月13日9:00-2023年2月16日16:00

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被免冠人员的2寸正面护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付款确认时间

2023年2月13日 9:00 - 2023年2月17日11:00

(二)申请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应聘,且应聘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相同。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根据《江苏省2023年考试招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者专业应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

3.急用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网上审核。 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可修改。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可在应聘期内重新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可到申请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含上传照片初审)者在线缴纳申请面试费100元元。

5、未按金额上传照片并缴纳面试费用的常州人事考试,视为报名无效。

六、扬州市各级卫生医疗机构编外人员申请资格审查,须提供单位同意注册的证明。

7、本次公开紧急招聘,入职岗位开试比例为1:3,非入职岗位不设开试比例。 报名结束后,对于未达到开放比例的职位,将在紧急招聘公告网站公布紧急招聘计划。 成功应聘加急招聘岗位者,可于2023年2月17日14:00取消。30-15:30转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务用工违纪违法处理规定》。 应聘者应按照公布的应聘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对申请资格有疑问的,应在申请截止日期前与急用单位协商确认。 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护照、材料、信息等,盗用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紧急招聘的全过程。 不予应聘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在紧急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三)准考证复印件

报名者自3月7日9:00起复印准考证,具体情况将在成都市卫健委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法

本次公开紧急招聘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一)面试

1、面试内容为紧缺职位所需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约谈时间:2023年3月11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南京市卫健委网站上及时公告。 请关注成功的申请者。

3、面试地点等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 考生请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未按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人工弃权。

五、访谈结果将在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入职岗位面试及格分数为60分,非入职岗位面试及格分数为50分。 申请人可凭身份证查询。

(二)资格审查

1、在面试合格者中,市卫健委按照急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笔试人选分数。 .

2、笔试前,市卫健委将组织紧急招聘单位对获得笔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情况将在南京市卫健委网站另行通知。 请报考上述笔试人员及其他高级人员保留报考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以便急用单位通知资格审查或进入。 联系不上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手动放弃笔试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获得笔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因资格审查缺人时,按应聘同岗位并通过面试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资格审查结束后,笔试入选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

(三)笔试

1.护理岗位(不含助产岗位)笔试采用护理技能操作方式,其他岗位笔试采用结构化笔试形式。

2、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市卫健委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的考生,交笔试费100元。

3、笔试总分100分,及格线60分。

(4) 综合品位估算

申请人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估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综合得分按面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估算。

4.体格检查及调查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与急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选。 复试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复试标准执行,复试费用由复试考生承担。

抓紧招录单位按规定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对复试合格人员组织检查,市卫健委负责监督。

五、宣传就业

急招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后,拟聘用人选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卫生健康委可以在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后1年内取消其重新录用系统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加急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的用人协议,约定试用期(首次用人试用期为12年)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末考核合格者,即将录用;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协议。 拟录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协议外,应在急聘单位至少工作3年(含试用期),在职期间不得调动其他单位工作时期。

受聘社会工作者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协议或者合同的,由其与原工作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 应聘者应在紧急招聘单位通知报名后,按时携带相关材料报到。 逾期视为人工放弃录用资格。

因复查或调查不符合要求而出现拟录用岗位空缺,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人明确放弃录用的,或其他原因,在该职位笔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到高排名。 低分依次录取。

就业审批完成后,不得入境。

六、咨询与监督

对紧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质问题,由紧聘单位予以说明。 急招新政策咨询电话如下:

1.扬州市第一人民门诊部 0519-86607806

2.扬州市第二人民诊所 0519-81087659

3.扬州西医诊所 0519-89896918、89896983

4.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0519-82009022、82009021

5.扬州市第四人民诊所 0519-69807027、69807038

6.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0519-88581822、88581621

7.扬州市儿童门诊部 0519-69808055

8.扬州市第七人民诊所 0519-69800515

9.扬州市肝病防治中心 0519-89607235、86686612

10.扬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中学 0519-85220510

11.扬州中心血站 0519-88879933

12.扬州市医学发展中心 0519-88809572

急工督办电话:0519-85682570、0519-85682579

七、本公告由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2023年长春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公示卫生技术人员紧急招聘岗位名单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