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接连发生两起宠物狗撞人事故,造成1人脱臼,1人重伤死亡。 两次车祸中,Samo都是跟着主人外出散步,但主人没有拴好狗绳,结果小猫狂奔撞到司机,酿成车祸。
6月8日下午6时01分,王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着鹿恒路由西向东行驶。 走到西城路路口,她遇到了绿灯。 刚要过人行道,突然,马路两旁窜出一只狗。 车速很快,直接撞在了王先生的车头上。 王先生猝不及防,倒在地上。 狗被撞在地上打滚了几下,但很快就爬上床沿,迅速“闯红灯”跑到路边。
王女士就没那么幸运了。 他在地上摔了很久,胳膊疼得厉害,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站了起来。 去诊所检查时大爷玩轮滑和狗相撞,发现手臂脱臼了,脑部还有点流血。 第二天,王先生觉得应该报案。
经开区公安分局县大队对事发路段的视频资料进行调查,并全程跟踪。 发现,当天下午5点40分左右,这只狗从丰镇古镇的一个小石库门下来,身后跟着一位老人。 女士,没有皮带。 20多分钟后,车祸发生了。
民警在老城区找到了狗主人李某。 据了解,李某当天有事,出去散步的是屋内的奶奶。 由于附近的绿地离家不远,而且一大早就来来往往的车很少,所以没有牵狗绳。 回去的路上,奶奶先过马路,看到主人在招手,落在后面的狗赶紧追上去,结果出了车祸。
因为狗“闯红灯”导致车祸,责任在狗主人。 6月10日,经开区公安分局作出车祸认定。 李承担了全部责任,并面临昂贵的医疗赔偿。
在这次车祸中,王先生是幸运的,虽然他只是受了重伤。 7月1日,常州一男子被狗撞伤摔倒身亡。
7月1日晚7点30分左右,宜兴南环中路上,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 突然,一只狗从它身边走过。 男人躲都躲不开。 因公殉职。
据了解,事发前,狗主人外出散步,离开新村时还拉着绳子,但半路上松手了。 狗看到主人走在上面,急于追赶,快速过马路,撞上了路过的一名男子。 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中。
记者了解到,每年都会有不拴狗绳走路引发的车祸,其中大部分是宠物狗撞上火车导致自身死伤。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增多,宠物狗狂奔致行人重伤甚至死亡的车祸也时有发生。
钟楼派出所青坛大队大队长周晓涵告诉记者,由于辖区新老村众多,很多奶奶都爱养宠物,而且没有牵绳的习惯。 结果,仓鼠经常在新村乱跑,被车撞。 此类车祸通常会引发治安纠纷。 几年前,他的同事在新村砍死了一只没有拴绳的宠物狗,面包车也被对方砸烂。 为了冷静,他还赔偿了对方500元。
“其实,对于养狗的人来说,不拴狗绳到处走的风险还是挺大的。” 市公安局交通事故分局四大队大队大队长殷亮介绍。 《意见》(苏工企第201194号)明确规定大爷玩轮滑和狗相撞,汽车与宠物犬在道路上发生碰撞、挤压、擦伤,造成汽车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宠物犬死亡、受伤的,等处理交通事故。 对于此类车祸,如果是由于宠物狗未拴绳或牵拉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车祸,车主应承担车祸的全部责任。
尹良提醒居民,走路一定要系好皮带。 万一发生车祸撞到宠物狗,司机不要惊慌。 他们应该检查宠物狗是否拴着皮带,并拍照取证。 同时报警。 不要盲目自私。
记者注意到,在经开区的一起案件中,宠物狗在人行横道上奔跑撞到了司机王女士。 行人在人行横道有先行权,但宠物狗也有先行权吗?
“当然不是,人行横道是专门为人而建的。” 殷亮表示,机动车要给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让行,牵狗上路的车主要确保不让鸟类乱跑危害公共安全。 控制,在尊重生命、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驾驶员可以让行,但如果来不及避免碰撞,机动车概不负??责,法律也没有规定机动车必须让行“物品” ”。
芮伟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