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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安曾春亮杀人案受害者家属诉抚州公安局

6月9日,湖南衡阳余庆县曾春亮杀人案受害人家属状告吉安市公安局民警“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一审开庭审理。 6月9日,上海市龙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6月12日,曾春亮案受害人家属康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庭审当天,被告民警辛平并未出庭。 开庭前三天,在法院的组织下,辛平会见了自己的律师侯世超。表面上看,正在进行庭前调解。 与此同时,辛平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文件,这是南昌市公安局对其不当言论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

康先生表示,辛平表示可以给予经济补偿,并希望双方和解,但他不愿意公开道歉。 他们没有达成协议。

康先生提供的《民事答辩书》显示,被告委托的律师认为,对于辛平在微博上的一些言论,双方确实存在矛盾,但并不构成恐吓、诽谤意义上的诽谤。 《民法典》。 不构成侵权。

6月9日,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择日开庭。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8月8日,湖南省衡阳市崇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命案。 康先生的父亲死亡,弟弟受伤,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逃。 五天后曾春亮案受害者家属发声,8月13日上午8时25分左右,广德县山砀镇后房村发生一起命案。 2021年12月23日,罪犯曾春亮因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数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康先生称曾春亮案受害者家属发声,案发前,曾春亮曾潜入康先生母亲家中。 被发现后,他用短刀刺伤弟弟后逃跑,留下作案工具。 对此,康先生的弟弟连续两次举报。 事发后,康女士在微博发文称,他们觉得永宁县公安局对家人的举报处理不当,恳请吉安市公安局调查该县公安局是否对失职渎职的,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

康女士说,因为这种行为,她和她的家人受到了网络的攻击。 微博网友“摄影师老卡”多次表示,他们的行为是为了“讨钱”、“喝血”,并称他们一家为“瘾君子”、“老赖”、“吸毒者”。 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他们发现,新浪黄V认证的“摄影师老卡”是南昌市公安局交警辛平。

2020年11月底,康先生及其兄长诉辛平与新浪微博独立注册公司上海微盟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胜诉,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康先生告诉澎湃新闻,指控后,新浪微博配合调查,进一步确认“摄影师老卡”就是辛平。 目前搜索微博账号“摄影师老卡”显示“该用户不存在”。

据红星新闻2021年12月27日晚报道,南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辛平同志在此过程中情绪激动,没有了解情况,没有及时处理。”

康女士提供的《诉状》显示,他们提出了五项上诉,其中一项判决被告辛平以将新浪微博账号置顶、在省、地等地发布公告的方式道歉。报纸和广播。 对此,上海微盟创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连续15天在新浪微博首页发布道歉声明,以消除申诉影响,恢复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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