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海市金融办印发了上海市首部互联网小额信贷规范性文件。《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专项监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互联网小额贷款监管指引》)全文共14条。小编就为大家“划重点”:
1.在本市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网贷100官网,主要推动者应为经营稳定、经营指标在国内排名靠前的互联网公司,或有互联网平台资源支持的全国大中型企业(集团)。 . 主要发起人应具有在中国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的长期经验。
点评:对比今年10月6日出台的《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必须足额缴足并存放在金融专户办公室 。主发起人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盈利且利润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这份《互联网小贷监管指引》要求发起人必须是互联网知名企业/大中型企业准入门槛似乎更高,依然是“富人”的游戏。
2、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要严格贯彻“小而分散”的理念。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借款人为自然人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点评:与银监会8月24日发布的《P2P网络借贷平台限额令》如出一辙:“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贷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向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有分析认为,20万和100万额度的再现,给上海市正在申请互联网小额贷款牌照的P2P平台“泼了一盆冷水”,也为P2P平台解决大额竞价的路径堵上了一条路。
3.对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所有资金来源必须在放款前进入专门放款账户。专项借贷账户应尽量集中,所有借贷账户应报区(县)主管机关,并报登记地所在区(县)主管机关及市金融办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 10 天内。公司专项贷款账户上季度资金流向明细。
点评:专项资金、专户规定与P2P网贷资金存管要求类似:“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自有资金与出借人资金和借款人资金实行分开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作为贷方的金融机构。它是个人和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穿透式监管”已成为监管做好风险隔离的主要共识。
据悉,《互联网小额贷款监管指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2月26日,全国有10个省市开通了网络小额贷款网贷100官网,共有78家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含当地金融办批准但尚未开业的公司)成立。其中,广东最多,有28家,主要集中在广州;其次是重庆,有17个;江苏排名第三,拥有11家网络小贷公司;浙江和江西排名第四,各有5个。可以看出,目前网络小额信贷还处于试点阶段,数量少、地域集中。网络小额贷款最为活跃的是广州和重庆,这与当地对网络小额贷款发展的鼓励和优惠政策有很大关系。
从获得网络小贷牌照的企业背景来看,主要是背景雄厚的企业,主要是以BAJ为代表的知名互联网企业,或者是线下有实力的传统企业或者海尔、TCL等上市公司。这些企业往往拥有大量的客户和交易数据,服务的主要客户群也是其产业链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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