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家庭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40%。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贷款申请日借款人和丈夫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X 1.2 +
借款人夫妻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退休之日预计存入的住房公积金 X 调整系数 1.0
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单身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最低额度20万元;超过上限50万的,按50万计算。
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计算与公积金存款、员工年龄、家庭收入、福州个人信用评分、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等因素密切相关。建议您登录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使用贷款计算器计算贷款金额公积金贷款计算,也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窗口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具体贷款金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窗口收据为准。
商业贷款的部分可贷额度由承办银行根据本行商业贷款规定进行审批。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一方公积金贷款计算,落户后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申请数量以家庭为单位确定。任何一方曾在婚前或婚后、省内或省外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贷款记录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中反映的公积金贷款记录)视为已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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