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松区教工运动会规程总则的相关参考范文,江松区教工运动会规程总则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深入推进群众体育活动开展,促进广大教工积极参与强身健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定于2012年......
江松区教工运动会规程总则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深入推进群众体育活动开展,促进广大教工积极参与强身健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定于2012年5月至10月举办江松区教工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
江松区教育局、江松区教育工会
二、承办单位
江松一中、江松二中、江松六中、华实中学、实验小学、方塔小学
三、项目设置
1、展示类项目(年龄性别不限)
入场式及第九套广播体操会操:每队9人(其中一人举引导牌)
2、竞技类项目
第九套广播体操、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
3、趣味类项目
定点投篮、跳长绳、足球射门、飞镖(各单位应参与其中至少2个项目)
四、开幕式时间、地点
1、时间:9月15日(星期六)
2、地点:华实中学(江松新城区南青路100号)体育场
五、各项目竞赛时间、地点
1、时间: 5月至10月
2、地点:有关学校体育场馆(详见附件)
六、运动员年龄分组办法
1、男子组
A组(青年组):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中老年组):46岁以上, 196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女子组
A(青年组):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中老年组):41岁以上,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七、组团办法
1、各单位(含民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由工会组团,各代表团设团长1名(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联络员1名(由工会主席担任)。
2、各单项报名办法参照其比赛规程。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报名
1、各单位(含民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在职在册在岗、且身体健康的教工均可报名参赛。报名单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因故缺席者一律视为弃权),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换人不换项,须经组委会确认同意。
2、各代表团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必须严格把关。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且不得另外换人。
3、所有比赛项目各年龄组均不得跨组参赛。
4、各单位应根据各项比赛规程做好报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纸质)报送至区教育工会,并将电子稿发送至各项比赛规程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九、竞赛计分办法
个人项目,参赛运动员超过8人时取前八名计分,少于8人时,按报名人数减一设置名次计分。集体项目,参赛队超过8队时取前八名计分,少于8队时,按报名队数减一设置名次计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篮球
按36、32、30、28、26、24、22、20 计分;
2、乒乓球
(1)男、女单打项目,分别按9、7、6、5、4、3、2、1计分;
(2)男女混合团体,按18、15、14、13、12、11、10、9 计分;
3、游泳
(1)个人项目,按9、7、6、5、4、3、2、1计分;
(2)4×25m自由泳,按18、15、14、13、12、11、10、9 计分;
4、第九套广播体操
按27、24、22、20、18、16、14、12 计分;
5、趣味类项目
(1)足球射门,按9、7、6、5、4、3、2、1计分;
(2)跳长绳,按15、12、11、10、9、8、7、6计分;
(3)定点投篮,按9、7、6、5、4、3、2、1计分;
(4)飞镖,按9、7、6、5、4、3、2、1计分;
6、羽毛球
按9、7、6、5、4、3、2、1 计分;
7、田径
(1)个人项目,按9、7、6、5、4、3、2、1 计分;
(2)4×100m接力,按18、14、12、10、8、6、4、2 计分 ;
8、参赛分
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第九套广播体操、足球射门、跳长绳、定点投篮、飞镖等10个项目,每个项目均设参赛分10分。参加该项目比赛的各代表团,均可获得。如代表团报名后,无人参加该项目比赛,该代表团不获得该项目参赛分。
十、奖励办法
1、对获得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单位给予奖励。
2、对获得单项及团体项目比赛成绩前八名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
十一、组织与管理
大会成立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部、仲裁部、宣传部、后勤部。
十二、申诉和举报
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育道德的现象,或在比赛中发生严重争议,可在24小时内向组委会进行申诉或举报。
十三、竞赛规则的采用和解释权
各项竞赛均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最新规则和本总则的相关条文执行,江松区教工运动会竞赛规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江松区教工运动会组委会。
十四、经费
本届运动会经费由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承担。各代表团参赛所需经费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十五、其它
开幕式及各项比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如发生变化,及其它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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