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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本文简介: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我们组织人员深入部分事业单位,采用召开座谈汇报会、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分析干部队伍基本情况等方式,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掌握了相关情况和问题,进一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本文内容: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我们组织人员深入部分事业单位,采用召开座谈汇报会、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分析干部队伍基本情况等方式,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掌握了相关情况和问题,进一步明晰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思路。
一、市直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庆阳市共有市直县级事业单位48个(不含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中正县级建制37个,副县级建制11个;全额拨款单位30个,差额拨款单位10个,自收自支单位8个(实行企业化管理7个);设党委18个,总支8个,支部22个。截至2007年6月底,市直县级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5823名,在职干部职工531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82人,科级干部891人,一般干部630人,工人2435人;共有退休职工688人。
市直事业单位共配备县处级领导干部164人(正县57人,副县107人),非领导职务干部18人。其中大学及以上学历51人,大专80人,中专及以下33人;35岁及以下1人,45岁以下47人,46岁至55岁88人,56岁及以上28人。
市直事业单位共核定内设机构277个,自设机构54个,科级干部职数505人,现有科级领导干部711人,科级非领导职务180人;委任786人,聘任105人;大学及以上286人,大专265人,中专及以下340人;35岁及以下213人,45岁以下387人,46岁至55岁228人,56岁及以上63人。
二、市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近年来,市委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为目标,通盘考虑,稳步实施,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2005年4月,市委成立了事业单位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下发了《市、县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市县区事业单位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人员分流实施办法》、《关于贯彻〈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4个市直事业单位开展以推行全员聘任制、搞活内部分配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3个单位基本完成了试点任务,其中市种子管理站、市陇剧团分流人员18人。同时,有15个单位的244名中层干部进行了竞争上岗,12个单位推行了科级干部聘任制。二是机构整合迈出了步伐。市上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先后两次对市直257个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提出了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整合的分类框架和初步意见,对一些职能弱化、交叉甚至丧失存在意义的单位进行了撤、并、简、转,一次性撤并整合了33个事业单位,其中撤销14个,合并10个,整体转企3个,转社会中介组织与主管部门脱钩3个,压缩3个。三是相关配套改革逐步推行。实行了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和“空编使用审批卡”制度,逐步推行了编制实名制。在事业单位推行了“凡进必考”制度,为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93名。在部分事业单位推行了分配制度、职称制度改革和岗位合同管理,市直共有7个县级事业单位推行了全员聘任制,12个单位实行了绩效挂钩工资,2个单位落实了养老保险制度,其他单位合同制工人全部落实了养老保险制度,调动了干部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市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全市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上做一些工作,但总的来看,改革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改革内在动力不足。由于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国家办事业,国家管事业,国家养事业”体制,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存在“官本位”、“国家人”、“铁饭碗”、“大锅饭”等陈旧观念,改革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在调研座谈中,虽然干部职工普遍认为人事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但在思想上有疑虑,怕出乱子、怕担风险、怕丢权力,怕失去既得利益和生活依靠,怕改革“一刀切”影响单位长远发展,持等待观望态度的人居多。部分主管部门认为,改革是组织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自己的事,组织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政策不配套,改革工作难以操作。目前,党政单位人事管理有《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企业有《劳动法》,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政策规定不健全、不配套,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2000年,国家先后颁布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关于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事业单位改革提出了原则性意见,但此后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各地基本处于局部的、探索性的状态,一直没有大的突破。特别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与之配套的分配制度、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人事制度改革单项推进困难很大。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大多数单位只是做了一些调研摸底工作,缺乏整体的部署和具体的举措,试点工作也因人员分流、分配制度改革等难点问题无法真正解决而出现停滞。
三是改革瓶颈难以突破,聘用制度未能触及根本。目前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实行工资统发制度,工资直接进入个人账户,事业单位缺乏分配的自主权,无法落实绩效挂钩,使人事制度改革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没有建立或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包袱沉重。人员出口不畅,安置难度大,造成部分干部职工抵触情绪大,严重阻碍了改革的顺利推进。从调研情况看,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岗位设置管理等办法,7个已实行了全员聘用制的事业单位,虽然职工也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但未进行科学的设岗、定岗,也没有相关的配套管理政策,实际上实行的依然是身份管理,没有真正实现用人机制的转变。
四是事业单位缺乏用人自主权,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当前,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的用人权在人事部门,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用人权在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加之机构编制、人员流动等政策制约,使事业单位没有用人权自主,管理机制不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优秀人才“引不进、调不成、留不住”的现象。近年来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大多数进了事业单位,造成事业单位想要的人才进不来,进来的却干不了事。目前市直事业单位只有2156名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40%,且年龄老化、青黄不接、技术层次低,影响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五是领导选任制度单一,缺乏竞争激励机制。当前市直县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全部实行单一的委任制,这虽然有利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正确执行上级政策,有利于干部的交流培养和统筹管理,但也存在选才视野较窄、个别领导人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竞争激励不够等问题。与党政单位相比,事业单位干部提拔机会少,培训机会少,市直有4个单位10年没有提拔过副县级干部,15个单位5年以上没有提拔过副县级干部。在现有县级干部中,普遍存在交流少、知识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等问题,有14个单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超过52岁,有37人任现职或在本班子任职超过10年,有24人任副县级职务满10年,除教育、卫生、林业系统外,其他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县级干部只有14人,仅占16%。市直3个试点单位虽然进行了部分人事制度改革,但领导人员仍实行委任制,没有实质变化。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不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加之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职务晋升政策不明确,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积极性。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我们认为,当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必须贯彻“积极稳妥、分类指导、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针,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把贯彻党的大政方针与大胆探索结合起来,积极理顺人事管理体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搞活选人用人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各项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1.县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必须贯彻干部“四化”原则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唯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注重贡献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政事分开、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依法办事,保证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不同情况,逐步改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单一的委任制模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职工参与面,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逐步推行聘任、选任、考任等多种选拔任用制度。对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参照党政机关领导人员进行管理;对社会公益类、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照“新人新政策、老人老办法”,实行双轨制,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在什么岗位享受什么待遇,形成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出能进的机制。
3.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和任期目标考核制度。事业单位班子每届任期3至5年,届满后,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换届。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主要领导与班子副职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特点、能够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届中、届未按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实绩评估等程序,由主管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任用、奖惩挂钩。对自收自支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分配制度,对差额拨款单位,可以分类实行绩效工资、奖励工资。
4.建立健全宏观管理与自我约束机制。实行领导人员交流任职、回避、离任审计、诫勉谈话和函询、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教育培训特别是业务培训工作。主管部门着重搞好宏观管理,搞好协调服务,放开微观管理,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分配自主权。
5.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全部实行竞聘上岗。对有条件的,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行聘用制度,以岗定酬、合同管理,实现中层干部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
6.建立与聘用制度相配套的解聘、辞职制度,在完善社会保障基础上形成人员退出机制。特别对富余人员和落聘人员,要采取离岗、提前退休、下派村组挂职锻炼、专业技术人员归队、脱产培训、鼓励自谋职业等方式,做好安置工作,实现“无震荡”改革。
7.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实行先试点、后扩大,先入轨、再完善的改革思路,分类选择3—5个单位进行试点改革,在取得经验后,由组织、人事、编办、财政、劳动保障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分类改革实施意见,整体推进改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人事制度改革与各项配套改革的关系,做到同步推进,配套实施,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