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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公积金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2016年是我州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州党委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在全州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博治组[2016]2号)文件要求
公积金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公积金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是我州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州党委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在全州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博治组[2016]2号)文件要求,中心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州经济工作会议、扶贫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基层重要、基层优先和普治并举原则,按照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就业巩固“五管齐下”的要求,强化基层基础,推进“去极端化”,抵制宗教极端、打击三股势力,用法治权威压住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为全面推进法治博州建设打牢基层基础。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㈠
明确法治宣传重点内容。
中心以“一反两讲”为主要内容,突出抓好《宪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伊斯兰教工作的意见》以及婚姻、教育、计划生育等领域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通过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依法治理措施,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明底线、知敬畏,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法律的强大震慑力,用法治权威压住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责任部门:中心及两县管理部
㈡
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
中心住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呼都格村住村工作组要协助村“两委”当好参谋和助手,引导信教群众认清宗教极端思想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加强村队人员法治学习培训、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村队流动人口、重点人员、青少年、妇女等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用法治文化、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在文化的熏陶中潜移默化宣传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
责任部门:中心“访惠聚”住村工作组
㈢做好住房公积金行业系统法治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和移动媒体等,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特点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多形式、全方面、多角度广泛深入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形成普法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社会影响面。加强依法归集,主动加强与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政策,制定实施,在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缴存上下功夫,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责任部门:中心及两县管理部
㈣
开展集中法治宣讲活动。
积极参与上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去极端、讲法治”、“现身说法”、“草根”等日常法治宣讲活动。
责任部门:责任部门:中心及两县管理部
三、活动步骤
㈠安排部署(2016年5月中旬)。
根据博州“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㈡组织实施(2016年5月—11月)。
中心各科室及两县管理部按照方案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年”各项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㈢总结上报(2016年12月—2017年1月)。
对各科室、管理部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办公室负责上报中心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㈠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管理部将“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作为依法行政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的基础工作抓好、抓实。
㈡
夯实基础、及时总结。
中心干部职工要认真做好工作、学习、培训笔记;各科室要及时收集整理文字、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中心办公室及时将“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情况、信息报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党坚持唯物史观,但充分尊重宗教规律,始终坚持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我国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对公民信教自由作了具体规定。国家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与承担相应的义务相一致。侵犯公民宗教信仰权利要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是否信仰宗教,违反法律规定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信仰或不信仰宗教完全由公民个人自由选择,而且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截至到2016年,全区有清真寺、教堂、佛道寺院等宗教活动场所约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万多人、宗教团体91个、宗教院校2所。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新疆赴沙特朝觐人数已累计超过5万多人。对宗教人士政冶上团结,生活上照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担任职务的宗教人士有1800多人,他们代表宗教界参政议政,并对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行监督。
同时,依据宪法和相关法规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这是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及规范化文件对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和行为,以及社会方面涉及宗教界的关系和行为进行行政管理。凡宗教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和行为,都要纳入政府依法管理的范围;同时社会公共活动涉及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关系和活动,也要纳入依法管理范围。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根本目的是根据宪法和相关法规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决打击不法分子、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和宗教活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此,自治区加强了宗教法制建设,1988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自治区人大又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这些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我区管理宗教事务工作进入法治化阶段。宗教事务管理建立了地、县、乡、村四级网络,实行了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联系宗教人士的谈话制度,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宗教教职人员考核、聘任制度和定期学习制度等。对宗教活动也加强了依法管理,有效制止了非法宗教活动。因此,自治区全面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切实保护了合法宗教活动,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拥护党和政府,新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适应性不断增强。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宗教极端势力打着宗教旗号、穿着宗教外衣,妄图利用宗教实施暴恐活动、制造动乱,破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对于这股恶势力的消极影决不能忽视。
第一、宗教极端主义绝不是宗教
宗教极端主义,是今天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种比较突出的现象。它借宗教形式(旗帜、话语、标志、外衣等),煽动某些群体的极端主张、狂热行为,以图达到其罪恶目的。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而是宗教的异化物,是对原有宗教的歪曲、亵渎、糟蹋,它的目的、思想主张、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心理情感都不在原有的宗教范畴,它破坏原宗教的尊严和权威。但它依然打着宗教旗号,在信仰上极端化、行为上狂热化,组织上诡秘化,把宗教政治化去为其罪恶目的服务。新疆的宗教极端主义则是打着宗教旗号,反对共产党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极端仇视现存社会秩序,破坏民族团结,妄图分裂国家,实施暴恐活动、奉行极端主义思想的反动社会势力。他们主张政教合一,鼓吹不服认任何政府、任何人,企图推翻世俗政权,建立政教合一的国家。他们反对任何世俗化的社会成果,主张宗教至上。鼓吹绝对的以《古兰经》、《圣训》作为判断一切的是非标准,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任何现代文明。他们鼓吹“圣战”,要以武力推翻人民政府,以暴力恐怖杀害任何反对他们的人。把所有反对他们的人看作是“异教徒”,要孤立、打击,直至残酷杀害这些人。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宗教极端主义的反动本质,绝不能把宗教极端主义等同为宗教。
第二,新疆宗教极端主义势力有一个演化过程
新疆的宗教极端主义思想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有传播,到20世纪80年代,随国内外形势变化,民族分裂主义沉渣泛起,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开始形成、演化。80年代民族分裂主义先是发展组织,并进一步利用民间民事纠纷制造大规模社会骚乱,挑起民族矛盾、煽动民族仇视,毒化民族情绪。特别是煽起局部地区的宗教狂热,乘机大办地下经文学校、班、点,培养地下学经人,灌输宗教极端思想。椐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1980年—2000年在地下经文学校、班点学过经的人约有4万左右。当然不能说这些地下学经人都是宗教极端分子,但其中有许多人接受了宗教极端思想,甚至有的人被培养为宗教极端分子或骨干。90年代后他们发展团伙组织,制造了一系列伤及无辜群众生命财产、破坏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暴力恐怖案件。
在新疆宗教极端势力与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是三位一体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精神指导是宗教极端主义,暴力恐怖则是其活动方式。当前,民族分裂破坏活动处于2006年以来新的活跃期,就其主要破坏活动而言就是通过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培育暴恐分子进行暴恐活动。当前以宗教极端势力为形式的暴力恐怖活动,是民族分裂主义破坏社会稳定最现实、直接的危胁。
第三、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当前活动的主要方式
新疆是一个多宗教地区,有7个世居民族的大多数人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与这些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关系极密切,甚至在有的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伊斯兰教不仅是他们的宗教信仰,甚至出现宗教生活习俗化,生活习俗宗教化的某些倾向。这些民族的饮食、节庆、婚丧等风俗多源于宗教。这些民族群众给孩子起经名、做割礼、结婚念“尼卡”,去世土葬、脸要朝西摆放,在这些人生社会化过程的关键时刻,宗教都起了重要影响。人们很容易把宗教影响內化为心理深层潜在的价值追求,从而影响生活、行为取向和价值理念。宗教极端势力正是看到宗教的这种影响力,打起宗教旗号、穿起宗教外衣,煽动宗教狂热,妄图把宗教引向极端化、政治化。20世纪80年代开始,他们打起净化、改革宗教旗号,从鼓吹极端原教旨主义思想,宣传“圣战”到煽动分裂、反汉排汉、反对社会主义制度,鼓吹建立“东突”国家,实施暴恐活动,破坏社会稳定。
篇2: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
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
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赵店中学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中一、活动宗旨:学习雷锋精神,把握精神实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使雷锋精神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二、活动主题:弘扬雷锋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三、活动口号:雷锋就是你、我、他四、活动时间:3月5日—3月31日五、活动地点:校园六、具体活动内容:
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
赵店中学
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中
一、活动宗旨:
学习雷锋精神,把握精神实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使雷锋精神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二、活动主题:弘扬雷锋精神
构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口号:雷锋就是你、我、他
四、活动时间:3月5日—3月31日
五、活动地点:校园
六、具体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寻雷锋足迹、扬奉献精神”主题团队日教育活动。
利用报纸、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寻找雷锋故事,进一步缅怀雷锋同志的光辉事迹,学习当代先进人物的高尚情操,弘扬优良传统,参与志愿服务,争做新时代的雷锋传人。
(二)学习雷锋精神,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文明礼貌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仪表,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
结合目前个别学生思想道德水平欠缺、文明礼貌意识淡薄的情况,利用班会、团支部活动、年级集队集会、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
(三)以实际行动学习雷锋精神,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
“五个一”活动就是参加一次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好事、给班级管理提一条建设性意见、给自己定一个学习目标、见到师长主动问一声好。以实际行动学习雷锋精神,传播健康校园文化,创建和谐校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创造良好学习成长的环境。
(四)立足校园广播,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优秀榜样。
在整个活动进行中,紧密围绕活动开展,进行宣传工作。树立和宣传一批校园学雷锋的先进典型,利用校园广播贴近校园生活、贴近师生的特点,使先进的榜样力量在学校得以有效发扬,建立和谐校园、树立优秀学风、校风。
四、注意事项:
1、在活动中班团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好学生干部的形象。
2、要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中学团委
篇3: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编制,代码,工作实施方案,全国
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部重点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推进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暨宗地统一编码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推进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依照《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制定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是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土地管理基
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部重点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推进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暨宗地统一编码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推进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依照《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制定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是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土地管理基础工作的巩固和完善,是实现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这项工作要在部统一部署下,按照“示范推广、急用先行、双码运行、成熟并轨”的指导方针和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全面铺开和推进,不断提高地籍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地政统一管理。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周密部署和安排,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启用宗地统一代码,积极稳妥推进原有宗地代码向统一代码的转换。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示范与推广工作;两至三年内,全面铺开并基本完成全国所有地区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
“十二五”结束前,完成并轨,实现全国所有宗地采用统一代码。
(二)工作内容。
各地应注意结合实际,按照部下发的《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标准,开展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要先行在地籍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系统较为完善,地籍管理工作基础较为扎实的地区开展;尤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步推进;同时,还要结合土地流转变化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等土地交易较为频繁的区域推广。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划分地籍区并启用宗地统一代码。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是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首先做好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的划分工作,省、地(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各县(市、区)地籍区的划分给予指导,并将划分文字说明及图件同步备案。在此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标准,全面编制和启用宗地统一代码。即对新产生的宗地用新方法编制代码;已经登记发证的宗地,制作宗地代码转换对照表,逐步开展原有代码的转换工作,但对已经形成的纸质地籍资料不做修改,可在登记档案卷宗上标注宗地统一代码。在原有代码向宗地统一代码转换工作尚未结束前,原代码暂时保留应用。土地权利证书中宗地代码的更改可采用公告的方式集中更改,也可以在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土地证书时逐步更改。
2.开展省级示范区建设。在前期已开展的15个宗地统一代码编制试点省份内(北京、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宁夏),各选择一个地级市尽快开展全辖区范围内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省级示范区建设;先前未开展过宗地统一代码编制试点工作的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2—3个县(市、区)尽快开展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省级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一套完备的实施流程和方法,尽快在本省(区、市)内全面推广和实施。
3.加强地籍信息化建设。各地在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示范和推广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加强地籍信息化基础建设。对已经建立地籍信息系统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的功能,以适应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的需要,做到地籍调查与土地登记工作在系统中紧密结合,确保系统的完整性、现势性和准确性,实现新旧代码在系统内一次性集中转换。尚未建立地籍信息系统的地区,要本着实用有效的原则增加投入,抓紧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纸质地籍资料的电子化。
三、工作进度
(一)2012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示范区建设及全面推广工作。2012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完成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示范区建设工作,经省级验收后,转入全面推广应用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尽可能与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步进行,在2012年底前,完成全部新发证所有权宗地统一代码的编制,以及已发证所有权宗地新旧编码的转换工作,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统一代码全覆盖。
(二)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和转换工作。在2012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统一代码基础上,千方百计加快推进各地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所有地区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和分析。
(三)“十二五”结束前完成并轨,全面采用宗地统一代码。2014年,重点做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十二五”结束前,在全面完成全国所有宗地统一代码编制调整和完善的基础上,完成并轨,实现所有宗地采用统一代码。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是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土地登记以及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基础,有利于集成和统一全国国土资源数据成果,有利于促进全国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建设,有利于实现以“一张图”为基础的土地管理新格局。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列入今年和“十二五”国土资源的重点工作安排和部署,将其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并纳入统一的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充实力量,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省(区、市)要按照部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抓紧摸清本地区地籍信息化建设程度,全面掌握本地区地籍调查现状,制定符合本省(区、市)特点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抓紧部署并实施。将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与土地调查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土地流转交易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落实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完成。
(三)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任务新、涉及面广,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信息化建设情况,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实施方法和步骤。基础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先行实施,基础条件较差的地区要在充分论证和借鉴示范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稳妥实施,避免重复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按照计划扎实开展示范工作,要注意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以及各项工作的有机衔接。
(四)跟踪督导,注重实效。部将加强对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的跟踪督导,分阶段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技术培训,加强指导,确保在实施过程中不出偏差。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如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报部,组织力量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五)落实经费,保障运行。按照要求,各地要将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纳入土地调查业务管理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之中,统筹做好经费安排,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保障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