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申请表 本文关键词:入户,申请表,积分
积分入户申请表 本文简介:编号: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积分管理类)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制16填表说明一、申请人要按本说明认真如实填写,填表必须统一使用黑色或纯蓝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二、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填写阿拉伯数字;需要文字表述的,必须
积分入户申请表 本文内容:
编号:
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
(积分管理类)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制
16
填表说明
一、申请人要按本说明认真如实填写,填表必须统一使用黑色或纯蓝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二、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填写阿拉伯数字;需要文字表述的,必须使用汉字,不能使用英文或其他文字。
三、填表人要认真填写本表,并按如下格式填写相应内容:
(一)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名字,用字要固定。
(二)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苗族”,不能简称“汉”、“苗”。
(三)照片: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四)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或“其他”。
(五)文化程度:填写“研究生”、“本科”、“大专(包括高职院校)”、“高中(包括中专、职校、技校)”、“初中”、“初中以下”。
(六)职称:填写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一致。
(七)婚姻:填写“未婚”、“已婚”、“丧偶”或“离异”。
(八)联系方式:填写本人常用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九)随迁人员:填写有随迁意愿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
(十)本人情况:用文字表述本人实际情况。
(十一)请在个人情况对应的“□”处打“√”。
姓名
性别
民族
相片
出生
日期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职称
(技术等级)
籍贯
婚姻
状况
身份证号码
户籍类别
□本市农业户口
□外市农业户口
□外市非农业户口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名称
工作单位
地址
镇(街道)
村(社区)
路
号
现居住地址
镇(街道)
村(社区)
路
号
楼
室
现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派出所
现户口登记机关
是否具有自有产权居所
□是
□否
(如是,请确认在自有居所所在镇街提出申请)
自有产权居所详细地址:
参保情况
□本市参保
□省内其他市参保
在莞工作年限核定方式
□选择以养老保险参保年限为核定标准
□选择以劳动合同为核定标准(提供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配偶情况
(未婚的不需填写)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类型
□本市农业户口
□本市非农业户口
□外市农业户口
□外市非农业户口
是否在本市居住
□是
□否
是否在本市就业
□是
□否
随迁人员
姓名
性别
与申请人关系
关系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签名
本人已阅读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年*月*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导分值
方向
本人情况
是否已提交证明材料
说明
个人素质
文化程度
初中
15分
正
80
□是
□否
由本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其最高学历证书,不得累加计分;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经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可在教育部学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部门技工教育网站上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不需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高中或中技、中职
20分
正
大专
60分
正
本科
80分
正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0分
正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
10分
正
□是
□否
由本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其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不得累加计分。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作出查验。职称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资格查询系统”作出查验,未能在“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资格查询系统”作出查验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资格确认。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
30分
正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
50分
正
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
70分
正
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高级职称
90分
正
执业资格
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
50分
正
□是
□否
由本人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一个证书不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积分项中重复评分。
参保
情况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累计满1年积1分。
正
□是
□否
在本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省内其他城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贡献
社会服务(近五年内)
参加义务献血
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正
□是
□否
由本人提供东莞市中心血站发出的《无偿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本市社区志愿服务
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正
□是
□否
由本人提交《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
参加志愿者服务
□是
□否
由本人提供由镇街团委、妇联、志愿者服务中心开具的其在本镇街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数证明。
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
每千元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正
□是
□否
由本人提供捐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表彰奖励
近5年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或广东省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每次积6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
正
□是
□否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减分指标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不符合政策生育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下同)子女的,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处理或处理完毕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积分入户;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以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扣60分。
负
□是
□否
由本人申报《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时,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原已提交户籍地计生证明,则无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生证明,需提交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违法犯罪(近5年内)
曾受过劳动教养
扣50分
负
□是
□否
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证明,如申请人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但暂时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可在申请时填写《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声明书》(见附件)。在最终获得入户资格后,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时申请出具近5年有无违法犯罪证明,在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一并提供上述证明,否则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曾受过刑事处罚
扣100分
负
□是
□否
就业情况
工作时间
在莞工作3年以内的,每累计满1年积1分;工作3年以上且6年以内的,每累计满1年积2分;工作6年以上的,每累计满1年积3分。
正
工作年限:
□是
□否
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计分的,由社保部门根据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直接核实;选择以工作年限计分的,提供劳动合同(2008年之前的劳动合同必须已办理鉴证)。
□选择社保年限
□选择劳动合同
居住
情况
连续居住时间
在莞连续居住3年以内的,每满1年积1分;连续居住3年以上且6年以内的,每满1年积2分;连续居住6年以上的,每满1年积3分。
正
□是
□否
由本人提供历年流动人口居(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且其居住证从首次办理至今连续有效的,其在实施居住证制度之前在我市办理的暂住证年限,可按累计方式计算在莞连续居住时间。一是在2010年6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二是暂住证有效期的终止时间在2010年6月1日之后,且在有效期满后1个月内办理居住证。若申请人不符合前面条件,其在莞连续居住时间按申请积分之日的居住证连续有效年限计算。
居所
情况
在本市拥有自有居所并且产权清晰,申请人家庭人均(含随迁人员)住房面积不能低于本市家庭人均保障面积,即18平方米
房产地址在莞城、南城、东城、万江加10分;其他镇区加30分
正
□是
□否
提供自有居所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自有居所所在镇街与申请入户的镇街不一致的、非住宅类房产的不加分)。
在莞投资纳税
个人投资
个人投资(以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依据)满10万元积4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60分。
正
□是
□否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纳税
个人上一年度纳税(含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缴纳的税款)每满4千元积4分,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最高不超过60分
正
□是
□否
申请人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激励条件
激励条件
激励条件
科技
方面
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作为优秀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
60分
正
□是
□否
由本人提供相关证书。
技能竞赛方面
近5年参加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
70分
正
□是
□否
由本人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其最高级别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不累计加分。
近5年由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推荐参加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
90分
正
□是
□否
技能竞赛方面
近5年由市人力资源局推荐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
110分
正
□是
□否
已纳入东莞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
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计生办申报计生信息的加5分。
正
□是
□否
由本人申报《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上环的,提交上环证明或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半年内的查环查孕证明;已结扎的,提交结扎证明。
按规定落实“一孩上环、二孩结扎”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接受查环查孕服务的加5分。
地区引导
在乙类镇街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的,加25分;在丙类镇街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的,加40分。
正
根据《东莞市镇街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实绩年度分类考核方案》的分类安排和镇街实际情况,乙类镇街包括石龙、石碣、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樟木头、清溪、凤岗、桥头;丙类镇街包括中堂、望牛墩、麻涌、高埗、道滘、洪梅、沙田、谢岗、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其他为甲类镇街。
企业
引导
在莞中国驰名商标企业,2007至2011年度获得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纳税各前10名(多项不累加)
10分
正
□是
□否
申请人须在本企业累计工作满3年且目前在岗,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单位工作证明;由社保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直接核实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单位及时限;社保缴费单位须与工作单位一致。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对口
帮扶
属我市对口帮扶地区安排在我市就读的中职、技校毕业生
30分
正
□是
□否
本人提供身份证明及毕业证书。
选拔
考试
参加我市从优秀工人、农民中选拔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等选拔性考试,所考职位(组)成绩在规定名次内。
30分
正
□是
□否
本人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等)。由镇街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市委组织部提供的详细名单核实评分。
注:①二级指标中没有标明年限的,无年限限制。
②初中以下学历不积分。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积分。
③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
④新莞人申请积分制入户时,如系统无居住情况记录的,需填写《新莞人信息采集表》建立积分档案。
⑤正向加分项目中,不能提供有效的相应资料不得分。
⑥2012年我市积分制入户规定分值为130分,凡在2012年7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成功受理的积分制入户申请,均按照该分数核定申请人入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