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申报表 本文关键词:哈尔滨,律师事务所,申报表,考核,检查
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申报表 本文简介:附件1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申报表(年)律师事务所:申报日期:哈尔滨市司法局印制所名邮编电话地址办公面积传真号码负责人电话(手机)内勤电话(手机)机构邮箱执业许可证号组织形式成立时间上年度办案数上年度收费总额法律顾问数辅助人员数律师总数专职律师兼职合伙人名单年度内重大变更事项变更(备案)事项省厅批件
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申报表 本文内容:
附件1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申报表
(
年)
律师事务所:
申报日期:
哈尔滨市司法局印制
所名
邮
编
电
话
地址
办公
面积
传真
号码
负责人
电
话(手机)
内
勤
电
话(手机)
机构邮箱
执业许可证号
组织形式
成立时间
上年度办案数
上年度收费总额
法律顾问数
辅助人员数
律师总数
专职律师
兼职
合伙人
名单
年度内重大变更事项
变更(备案)事项
省厅批件文号
核准或备案时间
年度内受表彰奖励情况
年度内受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情况
参加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已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情况
为聘用律师、其他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情况
分所设立情况
名称
负责人
派驻律师
地址
电话
所执业律师名单
序号
姓名
执业证号码
律师事务
所意见
(章)*年*月*日
区、县(市)司法局意见
(章)*年*月*日
市司法局
考核意见
(章)*年*月*日
备
注
篇2: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本文关键词:抚恤金,补助费,丧葬,深圳市,参保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本文简介: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原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姓名性别电脑号死亡时间身份证号在职或退休继承人或供养亲属申请人电话申请人居住地址供养亲属姓名出生年月与死者关系有无职业生活来源继承人或供养亲属签名*年*月*日单位意见*年*月*日社保机构意见详见相关的待遇决定书及计发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本文内容: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
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原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姓
名
性别
电脑号
死亡时间
身份证号
在职或退休
继承人或供养亲属
申请人电话
申请人居住地址
供
养
亲
属
姓名
出生年月
与死者关系
有无职业
生活来源
继承人或供养亲属签名*年*月*日
单
位
意
见*年*月*日
社保机构意见详见
相关的待遇决定书及计发清单
提示:填表前请先阅读背后《须知事项》
须知事项
一、此表一式两份,可于每个工作日报送。
二、参保人系非因工死亡的、且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
三、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额、住房个人帐户积累额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到养老保险窗口结算。款项直接通过银行转帐到死者或继承人、供养亲属个人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内。
四、申请人须确信:本表格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所填写的居住地址和通信方式可靠无误。如不如实填报或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申请人将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五、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为死者供养亲属或继承人代办领取死者个人帐户、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时,需单位盖章认可,除此之外,不用单位盖章。
五、办理手续时,须提供: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死者本人或其继承人、供养亲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或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如死者继承人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均不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中某1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如死者继承人不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继承人中有一方无人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缺席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供养亲属的,申请人只需提供死者供养亲属某1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的继承人且继承人有多名、继承人间又无直系亲属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供每名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
5、有供养亲属的,还应提供供养亲属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及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原件一份;
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应提供其居住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3
篇3:福建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福建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本文关键词:福建省,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
福建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本文简介:福建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金额单位:元纳税人名称电脑编码纳税人识别号经济性质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建设项目名称国土局批准日期建设项目用途国土局批准文号征用地地址国土局编号取得方式合同号占地类别批准占用面积(㎡)实际占用面积(㎡)计税面积(㎡)税率(元/㎡)应纳税额批准减免税额应缴税额合计-减免税批
福建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本文内容:
福建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金额单位:元
纳税人名称
电脑编码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性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建设项目名称
国土局批准日期
建设项目用途
国土局批准文号
征用地地址
国土局编号
取得方式
合同号
占地类别
批准占用面积(㎡)
实际占用面积(㎡)
计税面积(㎡)
税率
(元/㎡)
应纳
税额
批准减免税额
应缴
税额
合计
-
减免税批准文号
授权代理人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申报人,请填写下列资料)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地址)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报表有关的来往文件都可寄与此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
授权人签章:*年*月*日
声明
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填报,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章:*年*月*日
(以下部分由征收机关负责填写)
占地类别
批准占用面积(㎡)
实际占用面积(㎡)
计税面积(㎡)
税率
(元/㎡)
应纳税额
批准减免税额
应缴税额
合计
-
受理日期
受理人
征收机关(盖章)
(本表A4竖式,一式二份,纳税人留存一份,地税机关留存一份)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在福建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纳税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所在地地税征收机关填报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
二、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一)纳税人名称:纳税人是单位的,应按照人事部门批准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个人的,则填写本人姓名。
(二)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填写电脑编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电脑编码不填。“纳税人识别号”栏,单位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人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或其他有效证件号。
(三)经济性质: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个人。
(四)国土局编号:是指宗地号。
(五)取得方式:按征用,使用,出让,划拨,出租等填写。
(六)占地类别:按一般耕地、基本农田、农村宅基地、其他农用地、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等填写。
(七)批准减免税额: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契税减免税额;减免税批准文号:报批类指税务机关《报批类减免税审批决定书》文号,报备类指减免所依据的文件文号。
(八)应纳税额=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应缴税额=应纳税额-批准减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