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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

日期:2020-12-26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 本文关键词:危险源,专项,方案

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 本文简介: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竣工日期:目录一、工程概况3二、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4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5四、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15附件1、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22一、工程概况二、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1、

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 本文内容:

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技术负责人:

竣工日期:

一、工程概况3

二、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4

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5

四、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15

附件1、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22

一、工程概况

二、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

1、项目部应组织至少一次有关重大危险源工程管理文件的集中学习,并形成书面记录。集中学习的形式建议采用会议形式,由总包项目经理主持,总包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专业分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参加,会议内容必须形成书面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2、项目部在正式开工前,按要求编制《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a.以上清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经理审核签字。

b.《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样式,见附件1;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必须实行公告制。项目部在现场设置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牌,将即将要施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及时了解。

4、重大危险源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

5、重大危险源工程提前通报制度。项目部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际施工前,至少提前一周(7个工作日)通知公司,以便于公司及时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6、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各项目部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之前,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必须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技术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作出详细说明,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使作业人员掌握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7、加强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之前,项目部应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措施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验收,方案编制相关人员至少参加首次验收,验收后应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加强检查工作,由专职安全人员进行检查,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纳入安全管理台帐。

8、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启动预案,快速有效地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9、其他未详述事项,请严格参照建设部、市建委及安质监总站、区站、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

本方案主要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参照《重大危险源辨别》(GB1828-2009)的有关原理对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NK/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1、安全网的悬挂;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作业平台和作业面周边、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物料提升设备及施工电梯进料口等部位的防护。

2、施工设备、机具的检查、维护、运行以及防护。

3、2m(含2m)以上的高处作业面架板铺设、兜网搭设。

4、在堆放与搬(吊)运等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堆放散落等情况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等。

5、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搬运、储存和使用。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使用、拆除。

7、施工现场及毗邻周边存在的高压线、沟崖、高墙、边坡、建(构)筑物、地下管网等。

8、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9、施工现场及周边的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

10、经论证确认或设计单位交底中明确的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大风、高温、寒冷、汛期等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外部环境等诱因)。

(四)对危险源的辨识、监控及控制措施

1、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以《各阶段重大危险源清单》为识别、监控用表,确定主要危险源有以下几方面:(具体危险源详见各阶段危险源清单)

(1)高处作业,包括塔吊、外脚手架、基坑边、“四口”及临边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可能造成高处(空)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

(2)机械设备作业——可能造成机械伤人事故。

(3)施工用电作业,漏、触电保护器失灵,保护接地、接零有无连接、断开等现象——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4)电焊,对焊作业的火花、焊弧、用电——可能造成烧伤、晃眼、触电、火灾等事故。

(5)“三宝”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可能造成物体打击、坠落、扎伤头部等事故。

(6)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可能造成其他形式的事故,如机械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

(7)装饰装修——可能发生中毒事故。

(8)屋面保温层施工——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9)防水材料施工——可能引发火灾或中毒事故。

2、根据主要危险源,加强对危险点、部位的识别:

(1)高处坠落的危险点:

1)2米以上的悬空和高处作业;

2)基坑四周;

3)预留洞口、坑井;

4)楼梯口、电梯井口;

5)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

6)塔吊、卸料平台、吊篮;

7)外脚手架的内外侧;

8)脚手架搭、拆过程,起重机械的装、拆过程。

(2)物体打击的危险点:

1)外脚手架上物体的失落;

2)通道口上方物体的失落;

3)塔吊等起重机械下方;

4)进入施工现场均有物体打击的危险。

(3)触电的危险点:

1)施工动力设备、现场照明用电的私拉接;

2)配电箱的配置不规范,保护零线不到位,漏电保护器失灵;

3)用电带电作业;

4)外电小于安全距离;

5)配电线路的电线破皮、老化,线路过道;

6)潮湿作业场所及手持电动工具;

7)宿舍内私拉乱接,使用高功率电器。

(4)机械伤害的危险点:

1)各类机具的齿轮咬合部、传动部位、离合器等无防护罩;

2)平刨、圆盘锯的操作部位;

3)搅拌机料斗下方;

(5)起重伤害的危险点:

1)各类限位、防护装置失灵;

2)附墙不符合规范;

3)索具使用不合理,钢丝绳磨损;

4)司机指挥违章作业;

5)吊装臂下方有其他作业或站人。

(6)坍塌的危险点:

1)基坑作业;

2)坑边荷载;

3)脚手架的材质、立杆间距等;

4)模板工程的支撑、稳定及荷载。

(7)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点:

1)油漆浓度超高;

2)地下室防水施工,通风不当。

(8)火灾的危险点:

1)在作业场所吸烟,特别是在木工间、油漆间、氧气和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场所运用明火;

2)电焊作业;

3)电气漏电。

3、对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1)对高处坠落的控制措施:

1)2米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高处作业有防护措施;

2)深度超过2米以上的基坑必须设临边防护,地下室施工阶段设专用爬梯供人员上下;

3)1.5M2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用固定盖板防护;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设20CM踢脚杆和0.6M、1.2M两道水平防护杆,洞口张挂水平安全网;

4)楼梯口设扶手栏杆,电梯井口设1.5米安全门,并在井内每层设置硬防护。

5)临边防护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

6)卸料平台采用4CM以上木板铺设,塔吊卸料平台应用型钢支撑,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到位。

8)脚手架外侧设20~30CM高的挡脚杆和1.2M高的栏杆,外加绿色密目网围护,架子与墙体间从第一排架起用胶合板等隔离,每上升10M以内增加一道隔离,脚手片四点绑扎牢固;

9)脚手架的搭、拆有专项施工方案,搭、拆人员应持证上岗,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作业场所下进行围护、监管、胶合板绑扎牢固、雨雾易跌滑天停止作业。

10)塔吊、吊篮有专项安、拆方案,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安拆,安、拆人员应持证上岗,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安全有序地进行安、拆。

11)卸料平台使用前项目部组织做好交底,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安装完成后组织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对物体打击的控制措施:

1)脚手架外侧用1.8×6M绿色密目网全封闭围护,内侧从第一排架起用脚手片安全网等进行隔离,在同一作业面不能上下同时作业;

2)在建筑物主体通道口、靠近外架和塔吊回转半径的钢筋间、木工间等都应加设上一层相应要求的双层防护棚(棚顶脚手片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距离大于30CM);

3)塔吊司机、司索应持证上岗,作业前检查索具等是否安全,绑扎牢固、稳定,指挥有序,起重臂下方不得站人,作业区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任何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由门卫把关,安全员巡查,建筑物边行人通道搭设安全通道。

(3)对触电的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总箱、分配电箱由持证电工上锁,开关箱由操作人员专人负责,民工宿舍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由电工、安全员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从工地开工时,即对电工及个用电单位、班组进行专项安全交底,总箱、分箱、开关箱必须符合规范配置,保护零线到位,电工、安全员检修巡查;

3)电工不得带电作业,若在每一电器和设备需检修时,应在开关箱和上一级配电箱断电,并张挂检修标牌,以防别人误动作;

4)配电线路不得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内线不得使用,应用绝缘橡胶套线,过路加钢管等保护套管;

5)潮湿作业场所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对机械伤害的控制措施:

1)各类机具有齿轮咬合部、传动部位、离合器等均应有防护罩;

2)平刨应设护手装置,圆盘锯锯片应设防护罩,上方设防护挡板,不得使用平刨、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

3)料斗保险钩齐全有效,料斗升起时下方不准有人,料斗升起停机时应挂好保险物,方可清理斗槽;

(5)对起重伤害的控制措施:

1)各类起重机械必须设置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

2)附墙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

3)索具、钢丝绳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磨损、断丝不得超标;

4)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吊臂下方不得站人,非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作业区。

(6)对坍塌的控制措施:

1)基坑作业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进行施工;

2)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的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不得小于2m;

3)脚手架钢管、扣件应符合国家标准、立杆间距基础等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4)模板工程的钢管、扣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根据跨度、荷载等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模板拆除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拆模审批,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拆除。

(7)对中毒和窒息的控制措施:

1)涂刷油漆是要求施工人员佩戴防毒口罩。

2)地下室防水施工时,选用无毒产品并进行排风处理。

(8)对火灾的控制措施:

1)在施工现场设立吸烟处,禁止吸游烟,严禁在木工间、氧气和乙炔瓶处运用明火;

2)电焊作业要进行动火审批,电焊周围及作业处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有专人监管,以防火灾、焊渣飞溅引起火灾;

3)楼层电焊作业,要注意接火斗,并有防护措施;

4)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内容应有电气防火措施。

3、为了有效的遏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场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1)建立与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

(2)制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3)签订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4)制定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搭拆、模板支拆、塔吊搭拆、文明施工等);

(5)建立各种安全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治安保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小组、环境卫生领导小组);

(6)制订应急预案;

(7)现场设置醒目危险源公示牌;

(8)经常开展对广大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

1、目的:降低因重大危险源所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2、范围:施工现场所有可能发生事故的场所。

3、职责

(1)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所有职工都有义务参与救助。

(2)在事故结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

4、预防监控措施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成员经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器材和设备,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备。小组每年进行1—2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公司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值班。如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现场发现事故,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疏导人员。

(3)电话报救

项目经理电话:

安全员电话:

火警:119

急救:120

匪警:110

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和已经采取过哪些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说清楚伤者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靠近什么路口、附进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事故地)、电话以便救护车电话联系。

5、事故应急准备与应急预案

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①项目部事故应急准备和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长技及值班人员

②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①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主持、组织全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存。

②旋工管理部门负责对相关入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①应急物资的准备

②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应急预案

(1)防止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义务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负责人及各专业工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或处理,外包队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协助生产负责人做相关工作。

(2)发生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将重伤人员送外抢救,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旃,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6、急救常识

(1)创伤止血救护

出血常见于割伤、刺伤、物体打击和碾伤等。如伤者一次出血量达全身血量四分之一时,生命就有危险。因此,及时止血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遇到有这类创伤时不要惊慌,可用现场物品如毛巾、纱布、工作服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如果创伤部位有异物不在重要器官附近,可以拔除异物,处理好伤口。如无把握就不要随便将异物拔掉,应立即送医院,经医生检查,确定未伤及内脏及较大出血时,再拔出异物,以免发生大出血措手不及。

(2)烧伤急救处理

再生产过程中有时会受到一些明火、高温物体烧烫伤害口严重的烧伤会破坏身体防病的重要屏障,血浆液体迅速外渗,体内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产生难以抑制的疼痛。这时伤员很容易发生休克,危及生命。所以烧伤的紧急救护不能延迟,要在现场立即进行。基本原则是:消除热源、灭火、自救互救。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护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衣服着火时应立即脱去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火熄灭,暗火仍然,衣服如有冒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去以免继续烧伤。身上起火不可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以免造成呼吸道烧伤。烧伤经过初步处理后,耍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一步治疗。

(3)吸入霉气救冷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超过允许浓度时,均能使人吸入后中毒。如发现有人中毒昏迷后,救治者千万不要冒然进入现场救治,否则会导致多人中毒的严重后果。遇有此种情况,救护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首先对中毒区进行通风,待有害气体降到允许浓度时,方可进入现场抢救。救护者施救时切记,一定要戴上防毒面具。将中毒者抬至空气新鲜的地点后,立即通知救护车送医院救治。

(4)触电急救

遇有触电者施救人员首先应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挑开电源。在未切断电源时,救护者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把触电者抬至安全地点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其具体方法如下:①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方法是把触电者放置仰卧状态,救护者一手将伤员下颚合上、向后托起,使伤员头尽量向后仰,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另一手将伤员鼻孔捏紧,此时救护者先深吸一口气,对准伤员口部用力吹入。吹完后嘴离开,捏鼻手放松,如此反复实施。如吹气时伤员胸臂上举,吹气停止后伤员口鼻有气流呼出,表示有效。每分钟吹气16次左右,直至伤员自主呼吸为止。②心脏按压术。方法是将触电者仰卧于平地上,救护人将双手重叠,将掌根放在伤员肘骨下部位,两臂伸直,肘关节不得弯曲,凭借救护者体重将力传至臂掌,并有节奏性冲击按压,使胸骨下陷3~4cm。每次按压后随即放松,往复循环,直至伤员自主呼吸为止。

(5)手外伤急救

在工作中发生手外伤时,首先采取止血包扎措施。如有断手、断肢要应立即拾起,把断手用干净的手绢、毛巾、布片包好,放在没有裂缝的塑料袋或胶皮袋内,袋口扎紧。然后在口袋周围放上冰块雪糕等降温。做完上述处理后,拖救人员立即随伤员把断肢迅速送医院。切记千万不要在断肢上涂碘酒、酒精或其他消毒液。这样会使组织细胞变质,造成不能再置的严重后果。

(6)骨折急救

骨骼受到外力作用时,发生完全或不完全断裂时叫做骨折。按照骨折端是否与外相通,骨折分为两大类:即闭合性骨折与开放性骨折。前者骨折端不与外界相通,后者骨折端与外界相通,从受伤的程度来说,开放性骨折一般伤情比较严重。遇有骨折类伤害,应做好紧急处理后,再送医院抢救。为了使伤员在运送途中安全,防止断骨刺伤周围的神经和血管组织,加重伤员痛苦,对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让骨折肢体活动。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及时、正确的对骨折做好临时固定,临时固定应注意以下事项:

1)如有开放性伤口和出血,应先止血和包扎伤口,再进行骨折固定。

2)不能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经。

3)固定动作要轻快,最好不要随意移动伤肢或翻动伤员,以免加重损伤,增加疼痛。

4)夹板或简便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或代替品垫好,以防局部受压。

5)搬运时要轻、稳、快,避免震荡,并随时注意伤者的病情变化。没有担架时,可利用门板、椅子、梯子等制作简单担架运送。

(7)眼睛受伤急救

发生眼伤后,可做如下急救处理:

1)轻度眼伤如眼进异物,可叫现场同伴翻开眼皮用干净手绢、纱布将异物拔出。如眼中溅进化学物质,要及时用水冲洗。

2)严重眼伤时,可让伤者仰躺,施救者设法支撑其头部,并尽可能使其保持静止不动,千万不要试图拔出插入眼中的异物。

3)见到眼球鼓出或从眼球脱出的东西,不可把它推回眼内,这样做十分危险,可能会把恢复的伤眼弄坏。

4)立即用消毒纱布轻轻盖上,如没有纱布可用刚洗过的新毛巾覆盖伤眼,再缠上布条,缠时不可用力,以不压眼为原则。做出上述处理后,立即送医院再做进一步的治疗。

(8)脊柱骨折急救

脊柱骨俗称背脊骨,包括颈椎、胸椎、腰椎等。对于脊柱骨折伤员如果现场急救处理不当,容易增加痛苦,造成不可挽救的

后果。特别是背部被物体打击后,均有脊柱骨折的可能。对于脊

柱骨折的伤员,急救时可用木板、担架搬运,让伤者仰躺。无担

架、木板需众人用手搬运时,抢救者必须有一人双手托住伤者腰部,切不可单独一人用拉、拽的方法抢救伤者。否则,把受伤者的脊柱神经拉断,会造成下肢永久性瘫痪的严重后果。

附件1、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类别

危险源

活动部位

高处坠落

2米以上的悬空和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

施工现场

基坑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基坑四周

楼梯口、电梯井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楼梯口、电梯井口

预留洞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预留洞口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

塔吊、卸料平台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塔吊、卸料平台

外脚手架的内外侧无封闭

外脚手架

脚手架搭拆过程

脚手架搭拆现场

支拆模过程

支拆模现场

施工吊篮装拆过程

施工吊篮搭拆现场

塔吊的装拆过程

塔吊搭拆现场

物体打击

外脚手架上物体失落

施工现场

通道口上方物体失落

通道口

塔吊等起重机械下方站人

起重机械下方

进入施工现场均有物体打击的危险

施工现场

触电

施工动力设备、现场照明用电私拉乱接

施工现场

配电箱配置不规范,保护零线不到位,漏电保护器失灵

施工现场

带电作业

施工现场

外电小于安全距离

施工现场

配电线路电线破皮老化,线路过道

施工现场

潮湿作业场所使用手持电动工具

施工现场

机械伤人

各类机具无防护罩

施工现场

平刨、圆盘锯的操作部位无防护

施工现场

搅拌机料斗下方

施工现场

起重伤害

各类限位、防护装置失灵

塔吊、施工电梯

附墙不符合规范

塔吊、施工电梯

索具使用不合理,钢丝绳磨损

塔吊、施工电梯

司机指挥违章作业

塔吊、施工电梯

吊装臂下方有其他作业或站人

施工现场

坍塌

基坑作业

施工现场

坑边荷载

施工现场

脚手架材质、立杆间距等

施工现场

模板工程的支撑、稳定及荷载

施工现场

中毒和窒息

油漆浓度超高

施工现场

地下室防水施工无排风措施

施工现场

火灾

在作业场所吸烟或在木工棚、易燃易爆物处运用明火

施工现场

电焊作业

施工现场

电气漏电

施工现场

综合伤害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

未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及无记录

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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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危险源,应急预案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为了对工程进行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及突发环境变化等紧急情况,确保项目监理部财产、员工的身体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全体监理部成员和应急响应小组将有条不紊的按预案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把损失和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为了对工程进行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及突发环境变化等紧急情况,确保项目监理部财产、员工的身体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全体监理部成员和应急响应小组将有条不紊的按预案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把损失和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一部分

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及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总结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的预防和处置事故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构建预防为主、预防处置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本,以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发生事故为目标,将此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安全,杜绝不良环境的影响。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增强员工安全、环境意识,能发现事故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

2、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部委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置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分级负责

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实行以项目监理部和各监理组为主进行管理。即各项目监理组对本项目监理部的负责。项目监理部对公司负责公司对各项目监理部的工作统一指导。

4、快速反应

建立应急响应小组,强化人员、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发现、报告、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潜在事故及负责范围

1、火灾事故。

2、触电事故。

3、高空坠落

4、物体打击。

5、坍塌事故。

6、机械伤害

7、中暑。

8、交通事故。

第二部分

应急准备

一、组织机构

公司监理活动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组织机构,项目监理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具体组织框架图如图1、图2。

图1:公司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框架图

总指挥

(总经理)

副总指挥

[副总经理(助理)]

事故调查组

善后工作组

技术处理组

风险评价组

现场抢救组

图2:项目监理部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框架图

组长

(总监理工程师

副组长

(副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组组长)

后勤供应组

保卫疏导及联络组

现场抢救组

现场伤员营救组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及成员组成

(一)公司一级应急组织机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为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公司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为;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启动公司一级应急反应组织;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队长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及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事故场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公司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抢救现场伤员;

②抢救现场物资;

③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④协助制订施工项目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⑤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⑥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信息、建立档案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资源数据储备;

⑦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4、危险源、风险评价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对公司总部及各监理现场特点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价;

②指导有关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价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价提供科学、合理、准确的评价;

④落实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质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根据各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内容及特点,组织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组长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的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事故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组织技术鉴定,必要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相、勘察、测绘以及信息采集等;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④查明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者及责任单位;

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

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一)工程项目部二级应急组织机构职能及职责

1、应急组长的职能及职责

①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②现场事故评估,确定应急联系级别;

③控制紧急情况。

2、应急副组长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组长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公司应急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系;

④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⑤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3、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4、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内物资;

②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③启动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④协助公司及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散及联络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对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③协助应急副组长与公司及外部应急联动部门的联络。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公司应急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公司一级应急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①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②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担任;

③应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人事处处长担任;

④危险源风险评价组组长由公司的业务处处长担任,业务处成员为组员;

⑤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的总工程师担任,南宁部总监人员为成员;

⑥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的综合部主任担任、办公室、财务处科室人员为成员;

⑦事故调查组组组长由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质安环管理部和南宁部总监组成;

2、工程项目部二级应急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三、应急人员的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及项目监理部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及以后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安排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材的使用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安全防护、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交通安全、环境污染防护;

3、对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的突显特性辨识;

4、事故警报;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四、应急演练及检查

应急预案确立后,公司人员每年培训演练一次。项目监理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评价记录,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第三部分

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1、事故发现者应及时向本项目的应急正副组长回报,组长应先组织应急小组成员及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采用现场器材、设备指挥进行自救,保护事故现场,消除险情,抢救伤员和财产,并同时向公司一级应急反应机构汇报。若事态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在自救的同时向社会专业救援队伍请求援助。

2、公司应急小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报给各成员,各成员按职责分工及时组织实施救援。

3、遇重、特大事故应按公司程序文件《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DT/CX-2008-16处理后出书面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市安监局、市建委、市总工会、市建管处安监站等。同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现场保护工作,避免人为破坏,以便对事故进行取证、调查和处理。

二、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火灾分类

根据公司实际及现场工地情况,火灾可以分为A、B、C、D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现场的木材、生活区的布料、棉料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溶性固体火灾。如:汽油、煤油、沥青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乙炔等。

D类火灾:指电气所引起的火灾。

2、抢救原则

火灾发生后,抢救的原则是:沉着冷静、消于初期、忙而不乱、先人后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财产的损失。先人后物。任何时候抢救人的生命比任何财产都重要。

3、抢救方式

拨119急救

实施自救

报告正副组长

发现者

联络公司应急小组

火灾应急救援按事故涉及范围及其危害程度,可以采取项目自救和社会救援两种方式。

(1)项目单位自救

事故自救是事故应急救援最基本、最重要的救援方式,这是因为项目监理部最了解事故的现场情况,即使火灾已经扩大到事故现场以外区域,事故仍需自身单位全力组织自救,特别是尽快控制火灾。

(2)社会自救

向南宁市应急联动中心求救,拨打119火警电话,将得到最快的

社会救援。

4、火灾救援程序

(1)火势猛,现场无力扑救时:

①现场起火,发现火势迅猛,项目监理部无力扑救时,应由现场抢救小组及电工立即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②项目副组长组织现场保卫疏导及联络组立即与公司应急小组联系,拨打119急救电话求助。

③项目应急组长应根据实际情况确立事故现场的疏散路线和方向,组织现场营救组人员疏通事发现场通道和道路,建立应急救援安全通道以保证救援工作快速顺利进行;对火灾区域及附近区域的所有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并负责清点现场已经疏散人员和核对缺漏人员。对缺漏人员应立即查找去处,并报告指挥部。

④当发现有受伤人员时,现场伤员营救组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治,却倒伤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救护。

⑤同时现场保卫疏导及联络组拨打120与急救中心电话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2)火势刚起,现场由能力扑灭时

①现场火势刚起时,项目应急队长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并视火灾现场情况和火灾类型采取适当的救火方案和方法指挥灭火。灭火前必须先阻断可能蔓延路径,针对不同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灭火方法。

A、油料起火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不易用水扑灭。

B、电器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短路爆炸等并放性事故。

C、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D、密闭的地下室起火时采用窒息灭火法,这些部位发生火灾的初期,在火场上运用窒息法扑灭火灾时,可采用石棉布,浸湿的棉被、帆布、海草席等不然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物或封孔洞;利用建筑物原有的门以及生产设备上的部位,阻止新鲜空气流入,以降低区内氧气的流量,从而达到窒息灭火的目的。采取窒息法灭火后,必须确认火已熄灭后,方可打开空洞进行检查,严防早打开封闭的房间或生产装置,而使新鲜空气流入燃烧区,引起新的燃烧,导致火势猛烈发展。

E、扑救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采用隔离灭火法,就是将燃烧物体与附近的可燃物质与火源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失去可燃物质而停止。采取隔离灭火法的具体措施有:

a、将燃烧区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

b、关闭阀门,阻止其他、液体流入燃烧区。

c、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扩散的可燃气体。

d、拆除与燃烧区相毗连的可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间距。

②现场火险扑救时,项目应急队长判断准确,当不能马上扑灭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现场后,项目应急组织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

(3)火灾区内如有人员尚未撤离,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员安全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4)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不得留有暗火,并设专人巡视,以防复燃。保护火灾现场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5、火灾应急救援措施

一旦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必须根据公司及本项目监理部制定的应急方案采取抑制措施,尽量控制火灾的蔓延,同时应及时向当(值)本项目部的应急正副组长回报,应急正副组长应根据事故地点、事态的发展决定救援方式:是单位自救还是社会求援。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监理部正副总监应组织人员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抢险,同时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上级调查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自救

当得到报警信号经实地查看证实是火灾初发时,以现有的人员、器具即可控制并完全消灭时,可以组织进行自救。

进行自救最基本的做法是:发警报,疏散,抢救伤员,在安全情况下设法补救。灭火有以下四种基本方法:①冷却法。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使温度低于燃点,成而燃烧过程停止。如:用水和二氧化碳直接喷射燃烧物;往货源附近未燃烧物上喷洒灭火剂,防止形成新的火点,若是D类火灾在扑救前应先关闭电源开关,切断电源;用细土、砂土、ABC型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用水来扑灭此类火灾。②窒息法。减少燃烧区域的氧气量,组织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物质冲淡空气,使火焰熄灭。如用不燃烧或难燃烧的湿麻被、湿麻被等捂盖燃烧物;用砂土埋没燃烧物,往着火的空间内灌入惰性气体、整齐;往燃烧物上喷射氮气、二氧化碳、四氧化碳等;封闭已着火的建筑物、设备的空洞。③隔离法。使燃烧物和未燃烧物隔离,限制燃烧范围。如将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搬走,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路的阀门,减少和阻止可燃物金融燃烧区,堵截流散的燃烧液体;拆除与货源毗连的易燃建筑和设备。④抑制法。使灭火剂参与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中断燃烧的连锁反应。

若有人员被困于火灾之中,首先要稳定自己的情绪,保持清醒的头脑,想办法就地灭火。如用水浇。用湿棉被覆盖等,如果不能马上扑灭,火势就会越烧越旺,人就有被火围困的危险,这时应该设法脱险。有时楼房内着火,楼梯未着火,但浓烟往往朝楼梯间灌,楼上的人容易产生错觉,认为楼梯已被切断,没有退路了,其实大多数情况下,楼梯并未着火,完全可以设法多路而出。如果被烟呛得透不过气来,可用湿毛巾捂住嘴鼻,贴近楼板或干脆跑走。即使楼梯被火焰封住了,在别无出路时,也可以用湿棉被等物作掩护及早迅速冲出去。如果楼梯确已被火烧断,似乎身临绝境,也可冷静地想一想,是否还有别的楼梯可走,是否可以从屋顶或阳台转移,是否可以借助水管、竹竿或绳子等滑下来,可不可以进行逐级跳越而下等等。呼救、也是一种主要的解救方法,被火围困的人没有办法出来,周围群众听到呼救,也会设法抢救,或报告消防队来抢救。在确保受伤、被困人员均已转移到安全的环境之后,再进行物资及其他抢搜救。

(2)社会救援

用电话报119火警请求救援。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单位所处的街、门牌号码;要讲清楚报警人的姓名、电话等,并注意倾听消防队的询问情况,准确、简洁的给予回答。待对方明确说明时可以挂断电话。报警后立即指挥人员、车辆撤离通道和停车场,迅速疏通消防车行进通道,消除消防障碍,保证通道畅通。同时维持现场秩序,立即派人到单位门口,街道交叉路口迎候消防车的到达,并带领消防车迅速赶到现场,向消防队指明消火栓位置和指挥部位置。听从消防人员指挥协助进行救灾工作。

应急处理过程并非是按部就班的按以上顺序进行,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均可能同时进行。

(二)触电伤害应急预案

实施自救

切断电源

(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发现者

报告应急正副组长

拨打120急救电话

送医院处理

(触电伤害应急程序图)

1、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急程序

(1)当有人触电时,发现者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然后第一时间汇报项目应正副组长。

(2)项目应急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项目应急成员进行抢救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人员的工作。

(3)现场伤员营救组负责对触电人员进行自救。

(4)在项目自救的同时,项目应急副组长组织现场保卫疏导联络组成员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抢救。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围护工作。

(5)在120应急中心人员到达现场后,项目应急分队协助配合伤员的救护工作。

2、发生触电的急救措施:

(1)触电急救基本原则是动作迅速、方法正确。在进行触电急救前,必须先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再实施。切断电源方法一是拉下电源开关(当电源开关较近时);二是用绝缘体(如干燥的木、竹等)将电源线挑离触电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勿直接用手去拉触电者。但当触电者触及高压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如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用绝缘棒)解救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点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2)由项目安全急救人员进行急救

①触电伤员如果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A、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B、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C、试:试侧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者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②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也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③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a.畅通气道;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c.胸外挤压(人工循环)。

④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两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⑤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额法,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既可通畅,禁止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⑥在保护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与伤员口对口紧闭,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测试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⑦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此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气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予以纠正。

⑧触电伤员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⑨正确的按压位置是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确定正确的按压位置的步骤:

A、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肌接合处的中点;

B、两手指并齐,中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C、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

⑩正确的按压姿势:

A、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直的地方,救护人员在伤员一侧肩膀,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下止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握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膛;

B、以髓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人胸骨压陷3-5厘米(儿童和瘦身者酌减);

C、压至要求程序后,立即全部放松,当放松事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膛。

按压必须有效,有效的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

A、胸外按压要以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的时间相等;

B、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两次,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一次,反复进行,按压吹气一分钟后,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若判定颈动脉拨打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挤压,再次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判定,时间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不得超过30秒。

(3)在进行自救的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救助或送医院处理。在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普通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三)物体打击和高处坠落应急预案

项目应急正副长

联络公司应急小组

发现者

拨打120急救电话

检查伤者伤势,止血、包扎自救

送医院处理

(物体打击和高处坠物及机械伤害应急程序图)

1、物体打击和高处坠物及机械伤害事故一般有出血、骨折等。发生以上事故时,在进行自救的同时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有效进行伤员抢救工作。

(1)当发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及机械伤害事故时,发现者应第一时间通知项目应急正副组长,同时组织抢救工作。

(2)项目监理部应急组长接到报告到达现场后,由应急组长统一指挥组织抢救工作。

(3)现场伤员营救组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工作。

(4)由项目监理部应急副组长组织项目保卫疏导及联络组联络公司应急组织,同时联络社会应急联动中心(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社会求助抢救伤员。通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和保护工作。

(5)公司应急组织到达现场后,由公司应急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公司、施工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各应急人员参与抢救工作。

(6)社会应急联动中心到达现场后,公司应急组织应全力配合进行伤员的抢救及现场维护工作。

2、发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伤害事故的一般应急抢救措施:

当发生出血事故,为避免失血过多和伤口受到感染,对出血伤口需进行包扎。

包扎材料一般有:急救包、纱布、绷带等。包扎伤口的要求:包扎时要求做到快、准、轻、牢。快,就是包扎伤口时动作迅速敏捷。准,就是包扎伤口时包扎保卫准确。轻,是指包扎伤口时动作要轻,不能碰撞伤口,以免增加伤员疼痛由出血。牢,是指包扎伤口时要牢不可松,以免纱布脱落或移动。又不要过紧,以免防障血液循环。常用的包扎法,有绷带包扎法和三角巾包扎法。

当有人发生骨折时,为了限制骨折两个断端的活动,以减少摩擦和避免骨骨折断端损伤周围的血管、神经和其他组织,这样就可以减轻病人的疼痛,同时便于送往医院,必须采用正确的搬运伤员方法及有必要进行正确的临时固定。在搬运伤员过程中,必须注意的是:疑是伤者为脊椎骨折时,严禁随便搬动病人,一般情况下,叫伤者不要乱动,拨打120进行急救,待医护人员处理。禁忌脊柱前屈、旋转等活动。急救时切记把病人背在背上运送,应由三人协同搬运,分别托病人的头背部、腰臀部及下两肢,维持记住扭曲,以免发生脊髓损伤,造成截瘫。切勿扶持伤员走动,或躺在软担架上,这样会使脊柱骨折加重对神经的损伤,引起终身截瘫。疑是颈椎骨折,严禁随便搬动病人,叫伤者不要乱动,拨打120急救,待医护人员处理,并应沿脊椎纵轴牵引头部,维持颈椎于伸直位。颈椎骨折病人须四人同步搬运,一人负责直平牵引头颅,切勿扭动颈部,其他三人分别用双手托病人的背部、腰臀部及下两肢,维持脊柱在水平方向,平托仰卧于木板上,用布类揉面团块,或用沙袋堵塞于颈部两侧,限制颈椎各方向的活动,以免发生高位截瘫。

(四)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发现坍塌事故者

报告项目应急组长、组织自救

拨打110、120急救电话

联络公司应急小组

检查伤者伤势,

止血、包扎自救

送医院处理

(坍塌事故应急程序图)

1、发生坍塌的应急程序:

当发生坍塌时,项目应停止一切作业,同时组织进行抢救:

(1)当发生坍塌时,项目应急组长要立即组织项目应急小组,排查有否人员被土方掩埋及掩埋的位置和深度,安排所有设备,包括挖掘机等对坍塌或滑坡掩埋人员土方进行挖掘(机械挖掘时保证有1米的富余量,且不能爬行至人员被掩埋处,避免出现抢救时的二次伤害),同时现场抢救组人员人工挖掘配合,全力抢救被埋人员。

(2)项目应急副组长组织项目保卫疏导及联络组立即向公司应急组织对事故情况进行报告。如有伤亡时,及时与社会应急联动中心(110、120)联系请求援助,安排人员到路口处接应等。同时组织现场相关人员(妇女、受伤者等)撤离事故区域,并对危险区域设置警戒防护。

(3)公司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到达现场后,由公司应急总指挥统一指挥,组织进行抢险救灾。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现场伤员营救组配合对抢救出来的伤员进行安全撤离和抢救工作。

(5)社会应急联动中心到达现场后,采用彩条布等对坍塌的边坡及未坍塌的边坡进行遮盖,避免因雨水冲刷等原因再次产生坍塌。同时报告业主联系设计院、勘察院等,公司技术处理组协助进行现场勘测,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五)中暑事件应急预案

报告应急正副组长

送医院处理

拨打120急救电话

发现者

将中暑者带至

阴凉处进行自救

(中暑事件应急程序图)

1、当发生中暑时应急程序:

(1)发现者应立即将中暑人员带至阴凉的地方,同时通知项目应急队长。

(2)由项目应急组长统一指挥,现场伤员营救组对中暑人员进行抢救。

(3)由项目应急副组长组织现场保卫疏导及联络组成员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抢救。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暂停作业,确保其他人员的安全。

(4)在120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项目应急组长协助配合对伤员的救护工作。

2、中暑应急措施:

(1)根据病症的程度可以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1、先兆中暑时。在高温作业场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出现大量出汗、口渴、头昏、耳鸣、心悸、恶心、全身疲乏、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升高。2、轻症中暑时。除先兆中暑症状外,尚有下列症状:体温在38°C以上,出汗,皮肤湿冷,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等呼吸、循环衰竭的早期表现。脱离高温环境,轻症中暑可在4-5小时内恢复。3、重症中暑时。除上述症状外出现突然昏倒或痉挛,或皮肤干燥无汗、体温40°C以上。

(2)对于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应首先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休息,擦去汗液,给予适当的清凉含盐饮料,并可选服人丹、十滴水、避瘟丹、藿香正气丸,一般患者可以逐渐恢复。如有循环衰竭倾向,需立即给予对症治疗。

(3)对于重症中暑,必须采取紧急措施,拨打120急救电话予以抢救。对高温昏迷者,治疗以迅速降温为主,对循环衰竭或患热痉挛者,以调节水、电解质平衡和防治休克为主。

第四部分

响应结束

一、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由项目总监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于事故发生后10小时内将事故调查报告上报所属部领导及相关部门。

2、重伤、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于事故发生后10日内填报调查报告(事故单位需在4小时内报告公司业务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火灾、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由公司各主管领导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存档备案。

二、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体系应急险情或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发生管理体系险情或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第一目击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领导、项目监理部或相关部门。

(2)接到事故报告后,项目监理部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同时立即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3)项目监理部接到现场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确认后必须填写好相应的事故报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公司和业主及有关部门,具体规定:

①凡死亡或重伤事故发生后,须在发生事故的1小时之内分别报市建设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总工会;(若属

刑事责任事故还应报市公安局),并及时报告事故的进展和人员伤亡变化情况。报告须填写《重大伤亡事故传真快报》。若第一时间内来不及填写报告的,可先电话报告,后补具体内容。

②当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须分别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表》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报表》,于下月2日前分别报市建设局、是安全生产监督局、总工会。

③发生其他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3、报告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建设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危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三、事故处理

有关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公司应急管理体系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现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公司对伤亡事故的处理工作应当在60天内结束,待上报上级部门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6、上级部门结案后事故档案交公司档案室存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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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路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公路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本文关键词:危险源,公路工程,方案,管理

公路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本文简介:公路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一条重大危险源类别重大危险源分为桥梁工程(基础施工、墩柱施工、桥梁架设);隧道工程;高边坡;爆破工程(爆破作业、炸药仓库)

公路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本文内容:

公路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大危险源类别

重大危险源分为桥梁工程(基础施工、墩柱施工、桥梁架设);隧道工程;高边坡;爆破工程(爆破作业、炸药仓库);其它等五类。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划分

㈠重大危险源风险级别划分原则

风险共分为三级

一级: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危险源或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大的危险源;

二级: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00-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危险源或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一般的危险源;

三级: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100-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危险源或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小的危险源。

㈡重大危险源风险的具体划分

1、桥梁工程指大桥、特大桥、特殊结构(形式)桥梁、跨线桥或现浇梁板的桥梁。

①基础施工:主要是人工挖孔桩、水上桩基础和扩大基础的深基坑施工。桩基施工风险级别定为三级危险源;如人工挖孔施工处于陡坡或悬崖上则可定为二级危险源;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定为二级危险源,2-5m定为三级危险源。

②墩柱施工:主要指高空作业。按墩高划分风险级别,10-30m为三级,30-100m为二级,100m以上为一级。

③桥梁架设:主要指梁体吊装、刚构或连续箱梁的挂篮施工、整体承重脚手架现浇梁体的施工等。其中,风险划分梁体吊装为三级,现浇梁板施工为二级,挂篮施工、斜拉桥和悬索桥架设为一级。

2、隧道工程:包括隧道的掘进以及竖井、斜井的施工。隧道按长度划分风险等级,1km以下为三级,1-3km为二级,3km以上为一级;如隧道地址条件复杂可适当调整风险等级。

3、高边坡:主要指切方和填方8m以上的边坡、半填半切边坡和弃土场边坡。按周围环境的复杂程度和危险程度划分风险等级,8-25m为三级,25m以上为二级,如边坡下有建筑物等情况可适当调整风险等级。

4、爆破工程:主要指路基石方爆破和炸药储存仓库。其中,炸药运输、路基石方爆破定为三级,炸药储存仓库定为二级。

5、其它重大危险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如行车较危险的施工便道,临时的设施或山体可能会对工程造成重大事故的部位;反开挖的涵洞基础施工可参考深基坑作业。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1、所有清单内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施工方案。遇有特殊情况,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操作过程中把握不准的,还应组织专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评审,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方案须报经监理、业主单位审批后方可按方案施工。

2、重大危险源施工前,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3、重大危险源施工时施工员、监理员、现场安全员必须跟班作业,“三员”缺一,不得开工作业。

4、各种重大危险源施工期安全管理规定:

桥梁工程:

㈠基础施工:

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2、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3、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4、空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水上基础、扩大基础:

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一般应不小于1.O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

O.8m。

3、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4、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5、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6、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7、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

墩柱施工:

1、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4、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5、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

6、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作业人员乘坐运送物件的吊栏。

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

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3、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4、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立柱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

5、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6、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桥梁架设:

架桥机安装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的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顶推(或牵引)横移等项工作。

6、跨墩龙门架安装构件时,应根据龙门架的高度、跨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构件起吊和横移时的稳定。构件吊至墩顶,应慢速、平稳地、缓落。

7、吊车吊装简支架、板等构件时,应符合

“起重吊装”中的有关规定。

悬臂浇筑法施工

悬臂浇筑采用行架挂篮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挂篮组拼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做静载试验;

2、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并以斜拉托架做施工平台时,在平台边缘处,应设安全防护设施。墩身两侧斜拉托架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必须连接牢固;

3、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车、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严禁使用;

4、检查墩身预埋件和斜拉钢带的位置及坚固程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挂篮拼装及悬臂组装中,应根据作业点的具体情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6、挂篮使用时,后锚固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等应经常检查。底模标高调整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且作业人员应站在铺设稳固的脚手板上。

7、挂篮行走时,要缓慢进行,速度应控制在0。lm/min以内。挂篮后部各设一组溜绳,以保安全。滑道要铺设平整、顺直,不得偏移。

8、不得任意损坏挂篮结构及改变其受力形式。

9、使用水箱作平衡重施工时,其位置、加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给排水设施和方法,应稳妥可靠。施工中,对上述情况要经常进行检。

10、在底模荡移前,必须详细检查挂篮位置、后端压重、后锚及吊杆安装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荡移。

11、箱梁混凝土接触面的凿毛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

12、滑动斜拉式挂篮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滑动斜拉式挂篮的所有活动铰、销、斜拉钢带等,其材质要经检验,并打上标记;

②主梁及其吊梁系统安装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应做加载试验。自行设计、加工的挂篮,首次使用前,应按最大施工荷载进行加载试验;

③挂篮安装时或主梁行走到位后,应先安装好锚固和水平限位装置,再安装斜拉带和悬挂底摸平台;

④在斜拉带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检查,保持内外斜拉带受力均衡;

⑤底模和侧模沿滑梁行走前,需将斜拉带和后吊带拆除;用手拉葫芦起降和悬吊底摸平台时,必须在挂手拉葫芦的位置加设保险绳;

⑥挂篮行走前应检查后锚固及各部受力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行走时亦应密切注意有无异状,并慢速稳步到位;

⑦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挂篮锚固、水平限位、吊带和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

悬臂拼装法施工:

龙门架或起重吊机进行悬臂拼装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机的定位、锚固应按设计进行,并进行静载试验;

2、拼装使用的机具设备均应经过检查,如有隐患及不符合安全规定时不得使用;

3、构件起用前,应对构件进行全面检查,如吊环部位有无损伤、结合面有无突出外露物;构件上有无浮置物件等;

4、构件应垂直起吊,并保持平衡稳定。在接近安装部位时,不得碰撞已安完的构件和其它作业设施;

5、运送构件的车辆,构件起升后(或船只)应迅速撤出。

6、遇有下列情况时,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在构件妥善处理后,暂时停止吊装作业:

①天气突然变化,影响作业安全;

②卷扬机、电机过热,或其它机械设备出现故障等。

缆索吊装法施工:

1、吊装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装时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安全带不得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2、牵引卷扬机启动要缓慢,行进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重卷扬机要协调配合,并控制好构件在空中的位置。起重卷场机木得突然起升和下降构件,避免产生过大弹跳。构件吊运至安装部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3、构件不能垂直就位而需旁侧主索吊具协助斜拉时,指挥信号要明确,各组卷扬机要协调动作。

4、缆索吊装大型构件时,应事先检查塔架、地锚、扣架、滑车、钢丝绳等机具设备。正式吊装前应经吊载试运行后方可正式作业。

5、缆索跨越公路、铁路时,应搭设架空防护支架。在靠近街道和村屯的地方应设立警示标志。

6、在主航道上空吊装重大构件时,宜采取临时封航措施。

隧道工程:

1、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隧道开挖及凿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7、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8、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9、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0、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

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隧道内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

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烟,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

9、采用人工点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燃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10、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11、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直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lm。

12、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3、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4、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洞内运输: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通风及防尘要求的除外。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爆破器材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5、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在尾车内乘座,其他人员严禁乘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堆放一层。

6、在竖井内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必须事先通知卷扬机司机和井口上下联络人员;

⑵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乘坐;

⑶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只准堆放一层,且不得滑动。运送其它炸药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m;

⑷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炸药不得超过4m/s,用吊桶运送爆破器材时,其速度不得超过

1m/s;

⑸司机在操纵卷场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振动;

⑹运送电雷管时应装入绝缘箱内,切断洞内所有电源,并检查钢丝绳是否带电;

⑺严禁爆破器材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巷道内停放;

⑻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输爆破器材。

7、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隧道竖井与斜井

1、竖井和斜井的井口附近,应在施工前作好修整,并在周围修好排水沟、截水沟,防止地面水侵入井中,发生坍塌。竖井井口平台应比地面至少高出O.5m,井口应有严密的井盖,只有当吊笼罐升降时才准许打开井盖。

2、装配起爆药卷应在距井口50m以外的加工房内进行。起爆药卷应由爆破工携送下井,除起爆药卷外不得携带其他炸药。

3、每次爆破之后均应有专人清除危石和掉落在井圈上的石渣,并应修整被打坏的支撑,待清修完毕后才准进行正常工作。

4、当工作面附近或井筒末衬砌部分发现有落石、支撑发响,或大量涌水时,工作面施工人员应立即循安全梯或使用提升设备撤出井外,并报告处理。

5、在吊盘上工作人员的工具,应妥善地放在工具袋内,使用时应牢固地拴在身上或其他固定物上。不得将不使用的零星工具放置在附近的支撑上。

6、在井口及井底明显部位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竖井提升:

1、竖井井口应设防雨设施,接罐地点应设置牢固的活动栅门,由专人掌管启闭。接罐人员均应佩带安全带,上下井的人员应服从接罐人员的指挥,通向井口的轨道应设阻车器。

2、施工期间采用吊桶升降人员与物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吊桶必须沿钢丝绳轨道升降,保证吊桶不碰撞岩壁。在施工初期尚未设罐道时,吊桶升降距离不得超过

40m;施工时吊盘下面不装罐道的部分也不得超过40m;

⑵运送人员的速度不得超过5m/s,无稳绳地段不得超过1m/s;运送石碴及其他材料时不得超过8m/s;无稳绳地段不得超过2m/s;运送爆破器材时不得超过1m/s;

⑶提升钢丝绳应与吊桶连接牢固,保证在升降时不致脱钩;

⑷吊桶上方必须设置保护伞;

⑸不得在吊桶边缘上坐立,乘坐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超出桶沿;

⑹用自动翻转式吊桶升降人员时,必须有防止吊桶翻转的安全装置。严禁用底开式吊桶升降人员;

⑺吊桶提升到地面时,人员必须从地面出车平台进出吊桶,并应在吊桶停稳和井盖门关闭以后进出吊桶,双吊桶提升时井盖门不得同时打开;

⑻装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

⑼吊桶载重量应有规定,不得超载。

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应遵守下列规定:

1、罐顶应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铁门;

2、罐底必须满铺钢板,并不得有孔。如果罐底下面有阻车器的连杆装置时,必须设牢固的检查门;

3、两侧用钢板挡严,内装扶手,靠近罐道部分不得装带孔钢板;

4、进出口两头必须装设罐门或罐门帘,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门或罐帘下部距罐底距离不得超过0.25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0.2m。罐门不得向外开;

5、进出装碴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6、载人的罐笼净空高度不得小于1.8m,罐笼内每人应有0.18m2的有效面积。罐笼的一次容纳人数和最大载重量应明确规定,并在井口公布;

7、提碴、升降人员和下放物料的速度不得超过3m/s,加速度不得超过

0.25m/s2;

8、罐笼、钢丝绳、卷扬机各部及其连接处,必须设专人检查,如发现钢丝绳有损,罐道和罐耳间磨损度超过规定等,必须立即更换;

9、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设置可靠的防坠器,建井期间使用无防坠器的临时罐笼升降人员时必须要有安全措施;

10、罐笼升降作业时,下面不得停留人员。

高边坡施工安全操作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的栓在树干或插固的钢纤上。绳索位置必须与操作位置垂直。不得在同一安全桩上栓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行人及车辆通行。

5、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需戴安全帽。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6、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

7、机械挖运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挖掘机挖斗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8、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如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作业。

10、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危险,水位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出现陷机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11、开挖土方,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17、开挖土方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爆破工程:

炸药的管理

1、炸药仓库必须由公安机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在编职工专门管理;

2、严格执行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手续,收存和发放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

3、库内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的范围内;

4、炸药雷管要分开存放,炸药物品堆码应用木板垫高200-300mm,起爆用电雷管应放置在民爆物品专用保险箱中;

5、储存量不得超过批准的储存容量,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内,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量引起燃烧、爆炸和引发散电流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留宿他人和进行其他活动;

6、炸药雷管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及时登记造册,清理出库并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辖区公安机关监督销毁;

7、库内储存物品应设置明显标牌,不准靠墙堆码,离墙距离不小于0.2米。垛间应留有通道,销铵炸药垛高一般不超过1.8米,胶质炸药垛高不得超过1.5米,留管垛高最上层层面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6米。

炸药的运输

1、运输炸药的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白天按指定路线行驶;

2、押运工作由具有作业证的押运员担当,沿途不得装卸,途中停歇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员稠密区,并有专人看管,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3、运输到库后,由押运员、项目部炸药雷管进出库审核人员、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装卸炸药、雷管要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并在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管员及时登记入帐。

炸药的使用

1、领料单位根据当班用量填写《炸药、雷管物品领用申请表》,技术部门主管爆破的工程师核定当班用量并签字,经安全部签字,项目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爆破员和现场安全员共同到库房领取,保管员开具发料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2、爆破作业时爆破员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有专人组织指挥,按规定设置警戒哨和标志,爆破后,经爆破员及现场安全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解除警戒信号;

3、当班(天)爆破作业时,由爆破现场安全员监督并负责填写《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器材使用登记表》,记录表要详细记录每个炮孔装药量及炸药的批号,特别要记清楚每个孔所装雷管的数量和编码,装药结束由爆破员、安全员共同签字确认。当班剩余炸药、雷管器材由爆破员、安全员到库房办理退库手续,保管员及时登记入帐;

4、炸药雷管等器材物品从库房运送至施工现场后,应分别储存在专用临时防爆箱内上锁放在安全警戒线(点)内,并由爆破员或安全员负责临时看守。

重大危险源的销号程序

对清单中的各重大危险源实施销号制度。施工单位在各个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部位施工完毕后,路网改造和危桥改造项目,5个工作日内提出销号申请,由监理单位负责核实。如审核未通过,监理单位应限期整改并重新提出销号申请,如审核通过,应报建设项目部核定并备案。建设项目部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安全机务科和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备案。对外承建项目部根据业主的要求执行销号,销号后5个工作日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市局安全机务科备案。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清单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可根据设计变更和实际情况,对清单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变更,变更情况:路网改造和危桥改造项目由建设项目部上报市局安全机务科和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备案,对外承包项目应及时报主管单位备案,主管单位同时上报市局安全机务科。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清单表格填写说明

㈠重大危险源名称及部位应填写标段号及桥梁或隧道的名称、危险源分类和桩号(部位)等。如桥梁工程按分类划分可能有三类重大危险源,则分别填写,名称和桩号可合并填写。

㈡简况中应填写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施工方法。如桥梁工程要写明桥梁的跨度、墩高以及梁体的施工方法(吊装、挂篮或现浇)。

㈢施工时段按施工单位的进度安排填写。

㈣风险等级按风险划分原则和具体划分规定填写。

㈤施工责任人栏填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或具体分管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栏填写具体负责该标段的监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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