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卫生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实施方案,专项整治,三包,门前,城区
城区卫生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科尔沁区主城区“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规章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城区卫生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科尔沁区主城区“门前三包”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规章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大众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通过细化标准、创新机制、落实责任、规范执法、强化监督,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科尔沁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使主城区所有街路卫生、秩序、设施状况明显改善,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卫生责任区落实,逐步形成全社会都能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力争把科尔沁大街、明仁大街、霍林河大街和交通路、和平路、建国路打造成“门前三包”示范街路。
三、“门前三包”的范围
(一)沿街两侧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住宅小区、经营户、住户)的责任范围前后以建筑物立面、围墙、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施工场地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具体到每条道路、每个地段,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详细划分责任区范围。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一)包环境卫生
1.清扫保洁。保持责任区卫生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丢的行为,及时制止和举报。在责任地段的地面、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无垃圾、杂物、废土堆积和污水横流等现象。硬化地面要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现象。搞好外墙立面、阳台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2.实行垃圾袋装化和污水容器化。不得随意乱倒垃圾和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存放,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放置在责任单位门槛以内。按规定的地点、时间将袋装或桶装垃圾运至指定收集点投放或倒入环卫作业保洁车内,自设废弃物容器要保持整洁、完好、美观。
3.沿街单位不得随意制造生活废气污染环境。道路两侧禁止使用明火、明灶,沿街饮食服务行业及早、夜市摊点,要全部使用煤气及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标准;已实行集中供气、供热的建筑物,一律不得使用散煤;未集中供气、供热建筑物要使用清洁燃料,并应尽快进行改造。
4.冬季清理积雪、积冰。冬季降雪后,沿街单位、商业网点、底店要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冬季应保持门前地面干燥,出现积冰后要及时清除,做到责任区内无积冰。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科区行政执法局、环卫办。
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翟海军、张伟光。
(二)包市容秩序
1.无“六乱”(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及时制止和举报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不得在墙面及电杆、果皮箱、行道树及其他公共部位张贴、喷涂、刻画标语和广告等,不得在电杆、路灯杆、行道树上吊挂杂物和晾晒衣物。沿路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不得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布)。及时粉刷、清洗建(构)筑物上的“野广告”。
2.不得店外经营。不得越店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洗车,店外制作加工,饮食摊点店外摆设,堆放货品杂物等。
3.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商业和文化娱乐行为所产生的噪声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扰民。
4.自行车、机动车按规定位置停放整齐。餐饮、娱乐单位要对门前停车场地内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及时疏导进出车辆,按划定的停车位停放。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交警、科区行政执法局、区交通局。
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xxx、翟海军、沙宪华。
(三)包设施完好
1.自身各类设施。临街单位要做好所属的建筑物外立面、围墙、围栏、牌匾、灯饰、橱窗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店铺的门面招牌必须每天保持清晰整洁,无明显陈旧或破损。餐饮、娱乐、洗浴、汽车维修和清洗等行业场所要有完善的供排水设施和各项卫生设施,卫生间设置要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2.市政基础设施。不得毁坏或擅自改动、迁移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私自设置下放侧石和设置坡道,不得破坏和私自更换硬化地面和人行便道路面,不得往市政排水检查井、雨水井篦里倾倒污水。
3.园林绿化设施。不得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不得在树木上乱挂杂物和乱钉钉子,不得破坏和私自接用绿化浇灌供水设施,不得在草坪、花坛里堆放杂物和停放车辆,不得在树木上搭挂任何杂物,不得往树坑里倾倒污水、垃圾,对占用或污染绿地、损坏花草树木和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举报。
4.环卫设施。不得将果皮箱当作垃圾箱大量向内倾倒垃圾,不得往果皮箱里倾倒炉灰,不得往果皮箱里投放燃烧的物质,引起燃烧造成果皮箱损毁的要照价赔偿,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科区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环卫办。
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翟海军、邵海清、张伟光。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4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
1、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新闻媒体或采用设立宣传橱窗、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充分调动各责任单位和广大市民的积极性。
2、街道办事处组织街道、村(居)委干部职工,分路段包干负责临街“门前三包”责任单位的“五个一”(
有一套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有一份责任书和检查记录表、有一块责任牌、有一把扫帚、有一只水桶)查漏补缺工作,入户派发宣传资料,确保每个责任单位至少一份,并填写宣传资料签收手续,建立信息台账。
(二)签订责任书阶段(2014年11月26日—12月26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各社区,划定责任区范围,上门动员落实;告知“门前三包”责任内容,与辖区范围内各党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27日—2015年4月30日)
采取联合整治和分头行动两种形式。整治初期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区城管执法大队、交通局、交警支队、区环卫办、食药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监督所等职能部门以及街、村(居)委等单位,联合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分工,有针对性地自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解决一些突出的难点、热点问题。
1、收集信息。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入户调查,收集整理群众反映较多、影响较大的“门前三包”问题,向领导小组反映,提出需要集中整治的问题及对象。
2、督促整改。对调查反映的问题,第一次由街道办事处下达整改通知,期限3
天;第二次由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期限3天;第三次由区行政执法局下达督办令,期限3天。
3、集中整治。对不支持、不配合,督促整改无效的责任单位,领导小组组织多部门联合集中行动,依法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依法严管重罚。
(四)检查评比阶段(2015年5月5日至5月10日)
由区行政执法局组织联合检查组,对“门前三包”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通报批评。
六、组织领导
为使
“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区政府决定成立科尔沁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哈
斯(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兴臣(区委副书记、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刘士海(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欣欣(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高继业(区政府副区长)
石秀丽(区政府副调研员)
成
员:富景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宏升(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林振宇(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
石(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朱有军(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永恒(区财政局局长)
张伟光(区爱卫办主任)
赵
罡(区教育局局长)
赵艳秋(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葛德林(区卫生局局长)
路金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振军(区工商分局局长)
王立明(区环保局局长)
刘
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邵海清(区住建局局长)
沙宪华(区交通局局长)
朱俊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继业(区商务局局长)
吴国民(团结路贸易区管委会主任)
杨景明(区总工会主席)
赵
颖(区妇联主席)
曹岘婧(团区委书记)
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翟海军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联席会议,通报各单位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负责联络各工作组进行相关工作信息的收集;对督查组上报的督查结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区;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在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统一领导下,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各街道办事处要制订贯彻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设、城管、绿化、环卫、环保、食药、卫生监督、工商、质监、公安、交警等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管理职责,并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避免出现部门工作“单打一”和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日常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从而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得以顺利实施。
(三)加强指导、监督、检查。要通过组织考评、新闻媒体监督、群众评议等形式,建立开展“门前三包”活动的监督机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一批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广泛接受群众的投诉监督。要把行业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监督管理的实效性。通过层层督促检查,将开展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抓出成效。
(四)开展考核、评比活动,实施挂牌管理。为把“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要制订详细的考评办法,定期组织考核、评比,考评情况要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对临街单位要实行“门前三包”挂牌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内容和考核评比结果都要挂牌明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管理,防止在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
(五)确定“门前三包”包联单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将38条主街主路按照区域划分给驻科区各机关单位,并确定每月第四周的周五为科尔沁区“门前三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日,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对所包联的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六)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要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开展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连续考评不合格的单位予以曝光,同时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法规予以处罚。
附:科尔沁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门前三包”包联区域牵头单位划分明细表
科尔沁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门前三包”包联区域牵头单位划分明细表
辖
区
街
道
路
段
包
连
单
位
包
连
单
位
责
任
人
东西方向
明仁大街
西顺路与胜利路之间
市水文局
陈彬
胜利路与交通路之间
第二中学
郝平
交通路与和平路之间
区公安局分局
刘兴臣
和平路与永安路之间
市公安局
邱成刚
永安路与东顺路之间
自来水公司
刘桂军
东顺路与福利路之间
哲一建
宋彦国
福利路与新工三路之间
通辽热电/通辽胶建
法人
霍林河大街
团结路与前进路之间
区林业局
王守万
前进路与和平路之间
市蒙古族中学
和平路与永安路之间
市广电局
局长
永安路与东顺路之间
区总工会
主席
东顺路与福利路之间
内蒙古大学附属医院
院长
福利路与新工三路之间
区国税局
局长
科尔沁大街
西顺路与胜利路之间
区人武部
贾光
胜利路与交通路之间
区畜牧局
局长
交通路与和平路之间
区老干部局
局长
和平路与永安路之间
市医院
李艳芬
永安路与东顺路之间
市住建局
王大军
东顺路与新工一路之间
施介医院分院
院长
南北方向
和平路
哲里木大街与滨河大街之间
市技工学校
校长
滨河大街与西拉木伦大街之间
第五中学
校长
西拉木伦大街与霍林河大街之间
内蒙古银行
张广德
霍林河大街与永清大街之间
市工会
孙小平
永清大街与明仁大街之间
市财政局
宝凤山
明仁大街与科尔沁大街之间
区质监局
刘颖
科尔沁大街与南顺大街之间
区政协
艾武力
建国路
建国大桥南段与红胜大街之间
区政法委
周玉红
红胜大街与霍林河大街之间
区招商局
张城
霍林河大街与中心大街之间
区医保局
张振和
中心大街与科尔沁大街之间
区宣传部
王欣欣
科尔沁大街与南顺大街之间
区信访局
林立新
西顺路
新兴大街与明仁大街之间
第八中学
李忠军
明仁大街与新建大街之间
五洲医院
院长
团结路
西拉木伦大街与霍林河大街之间
区文联
张玉庆
霍林河大街与永清大街之间
区文化局
赵艳秋
永清大街与明仁大街之间
区卫生局
葛德林
明仁大街与新建大街之间
区团委
曹婧
胜利路
滨河大街与西拉木伦大街之间
团结路管委会
吴国民
西拉木伦大街与霍林河大街之间
区统计局
张振海
霍林河大街与永清大街之间
区司法局
张力
永清大街与明仁大街之间
区食药监管局
路金余
明仁大街与科尔沁大街之间
区审计局
张先海
前进路
滨河大街与西拉木伦大街之间
区商务局
张继业
西拉木伦大街与霍林河大街之间
区人社局
王胜利
霍林河大街与永清大街之间
区气象局
局长
永清大街与明仁大街之间
区农牧业局
刘忠
明仁大街与科尔沁大街之间
区民族宗教局
白春娥
交通路
滨河大街与西拉木伦大街之间
区民政局
修冰
西拉木伦大街与霍林河大街之间
区旅游局
田茂坤
霍林河大街与永清大街之间
华申时代广场
法人
永清大街与明仁大街之间
美林家具
于树林
明仁大街与新建大街之间
区科协
李树清
民主路
霍林河大街与永清大街之间
区科技局
陈振光
永清大街与明仁大街之间
区就业局
王景奎
明仁大街与新建大街之间
区酒监局
王海龙
永安路
哲里木大街与红胜大街之间
区经信局
王新明
红胜大街与霍林河大街之间
区委办
富景志
霍林河大街与中心大街之间
市技术质量监督局
局长
中心大街与科尔沁大街之间
区人大办
杨玉和
科尔沁大街与昆都仑大街
区组织部
杜志军
平安路
哲里木大街与红胜大街之间
区统战部
高雪峰
红胜大街与霍林河大街之间
银监局
局长
霍林河大街与明仁大街之间
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刘玉顺
明仁大街与与新建大街之间
区行政执法局
翟海军
东顺路
哲里木大街与红胜大街之间
刘屯社区
主任
红胜大街与西拉木伦大街
市人访办
法人
西拉木伦大街与霍林河大街之间
人民防空
法人
霍林河大街与中心大街之间
施介小学
王信
中心大街与明仁大街之间
罕山餐饮
法人
明仁大街与新建大街之间
霍林河宾馆
法人
福利路
哲里木大街与红胜大街之间
东洼子村社区
主任
红胜大街与霍林河大街之间
四七二勘察队
队长
霍林河大街与明仁大街之间
民政服务中心
李刚
明仁大街与新建大街之间
永春汽车服务公司
法人
新工一路
霍林河大街与明仁大街之间
盛发热电
潘志刚
明仁大街与新建大街之间
地方铁路专用线
法人
新工三路
中心大街与新建大街之间
胶建铝业
郑金波
民航路
科尔沁大街与新建大街
市水务局
局长
新建大街与红光大街
铁路第三小学
校长
红星路
霍林河大街与中心大街之间
第十中学
校长
中心大街与明仁大街之间
东郊小学
丁桂华
明仁大街与科尔沁大街之间
自来水厂
厂长
科尔沁大街与新建大街
市华通机电公司
法人
东西方向
滨河大街
胜利路与交通路之间
科尔沁迎宾馆
范宝恒
交通路与建国路之间
自来水公司北水厂
厂长
建国路与平安路之间
科区城建局
邵海兴
平安路与福利路之间
消防支队
队长
西拉木仑大街
团结路与交通路
民族大学
校长
交通路与建国路之间
市住房公积金
候树彬
建国路与平安路之间
第七中学
校长
平安路与福利路之间
市法院
院长
新兴大街
西顺路与胜利路之间
中国税务
局长
胜利路与交通路之间
职业中专
王海玲
交通路与民主路之间
市财政干部培训中心
主任
民主路与和平路之间
市卫生防疫站
站长
和平路与建国路之间
市实验小学
由国宏
永清大街
西顺路与胜利路之间
科区运输公司
法人
胜利路与交通路之间
通辽市中医院
郭伟君
交通路与和平路之间
市房产局
付国东
和平路与永安路之间
区出入境检疫局
局长
永安路与东顺路之间
回民小学
校长
中心大街
西顺路与胜利路之间
团结路工商所
所长
胜利路与前进路之间
科区水务局
秦岭
前进路与交通路之间
区教研室
主任
交通路与民主路之间
第三中学
校长
民主路与和平路之间
区明仁医院
院长
和平路与永安路之间
市农行
行长
永安路与平安路之间
包商银行
行长
平安路与东顺路之间
第四中学
校长
东顺路与福利路之间
红星医院
院长
福利路与新工一路之间
区经济委员会
主任
新工一路与新工三路之间
蒙药制剂分公司
法人
新建大街
民航路与民主路之间
通辽交通稽查分局
局长
民主路与永安路之间
通辽供电局
局长
向阳大街
团结路与前进路之间
交通小学
校长
前进路与交通路之间
区粮食局
赵希武
交通路与民主路之间
明仁小学
校长
民主路与和平路之间
区法院
院长
和平路与建国路之间
联通分公司
法人
科区城区其他片区以行政区域划分为准
西门街道辖区
西门街道办事处
刘波
永清街道辖区
永清街道办事处
孟祥斌
清真街道辖区
清真街道办事处
陆化民
红星街道辖区
红星街道办事处
杜大伟
霍林街道辖区
霍林街道办事处
翟海峰
东郊街道辖区
东郊街道办事处
王邵伟
施介街道辖区
施介街道办事处
王云海
明仁街道辖区
明仁街道办事处
何玉新
铁路街道辖区
铁路街道办事路处
张红兵
科尔沁街道辖区
科尔沁街道办事处
代佳林
建国街道辖区
建国街道办事处
朱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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