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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日期:2021-03-30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实施细则,管理暂行办法,招标

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公司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根据《公司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招标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范围内所有招标活动。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公司

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根据《公司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招标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范围内所有招标活动。

第三条

公司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经营管理部为招标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招标工作的业务指导。经营管理部和物资贸易部为公司招标组织部门,按招标组织分工负责具体招标活动。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招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人员不参加推荐、评标、定标工作。各单位负责提出招标申请(招标计划)、编制和报审招标项目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书、商务要求等基础性文件,并配合招标组织部门推荐(邀请)潜在投标人以及参加招标、评标活动。

签订年度承包经营协议书的单位,自行采购或发包范围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向公司申报,由公司组织招标。

第二章

招标范围及管理权限

第五条

公司及各单位工程发包、设备材料采购、委托服务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并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二)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

(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

未达到以上标准的各单位自购物资应采用其他竞争方式采购,具体按《公司自购物资管理办法》和《公司自购物资管理补充规定(试行)》执行。

劳务队伍的引进按公司采用竞标方式引进劳务队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招标方式可以选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第八条

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公司决标委员会、招标管理部门、招标组织部门、监督部门和各单位按照招标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报上一级招标管理部门备案。本级招标管理权限限额以上的,由招标组织部门报上一级决标委员会、招标管理部门及监督部门审批。

第九条

公司规定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采用招标方式的,除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外,必须提出符合下列条件的免招标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改用其他竞争方式采购或发包:

(一)特定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内;

(二)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投标企业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三)承包商或供应商与公司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签署合作协议的;

(四)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部件更换或扩充,无替代产品或替代产品不能满足需求的;

(五)原招标项目的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价款50%且价格和计价方式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六)行业垄断及国家专控物资或受自然地域条件限制的;

(七)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质量优良,价格低于市场价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公司研究确定的其他可以不招标的情形。

第十条

办理免招标应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一)招标组织部门填制免招标审批表(内部审批表,见附表1),按规定程序履行内部审查程序。

(二)限额以上的,由招标组织部门报上一级公司审查确认(审查表见附表2)。

第三章

招标组织

第十一条

公司为招标责任单位,指定物资贸易部为采购类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部门,经营管理部为其他类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部门,负责具体招标活动。大型招标项目,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监察审计部负责制订招标纪律、监督方面的规定,对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招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小组负责。招标小组由公司招标组织部门负责组建,成员不少于3人。

限额以上需报上一级公司决标的,招标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由本公司负责决标的,一般情况下,招标小组组长由招标组织部门负责人担任。重要招标项目,招标小组组长由公司相关领导或授权代表担任。

第十三条

评标阶段的工作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成员为不低于5人以上的单数,由招标小组成员、公司内部专业人员及外聘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组织部门负责组建公司内部评标专家库,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经济水平和评标能力;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一般招标项目内部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组织部门直接确定。招标组织部门提前8小时通知抽取或确定的内部专家,经确认的评标专家必须按时参加评标,否则公司将进行纪律处罚。

外聘专家由招标组织部门邀请,参照内部评标专家库入选条件确定。

第十四条

决标阶段的工作由决标委员会负责,公司决标委员会负责招标管理办法规定限额以下招标项目的决标;限额以上招标项目的决标,由招标组织部门按规定报上一级公司决标委员会决标。

第十五条

公司决标委员会由董事长负责,成员由领导班子其他人员组成(出差人员,先电话征求意见,回来后补办签字手续)。

第十六条

物资贸易部(采购类)和经营管理部(其他类)按分工分别负责决标委员会的秘书工作。

第四章

招标准备

第十七条

按照责任分工,各单位和招标组织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前报下季度的招标计划(招标申请),招标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上一级公司核准,招标计划见附表3。

第十八条

招标组织部门应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招标项目基础性文件,按期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如大型招标项目,招标周期过长,需提前报送。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应当合理划分标段(打包),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和成套设备不得分割标段或拆分打包。工程标段划分应本着有利于降低造价、提高效率、组织科学、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

第二十条

采用邀请招标的,邀请的合格潜在投标人最低不少于3家。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应当依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由招标组织部门组织编制,一般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技术条款(技术参数规格及其他要求,图纸,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提供工程量清单)、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文件格式、投标辅助材料等。

各单位负责编制招标项目基础性(技术及商务)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

工程类招标项目基础性文件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标段划分、发包方式、计价形式、建设工期、安全要求、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评标方法、材料供应方式、付款方式以及其他需明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采购类招标项目基础性文件应包括:使用地点、标段划分、采购方式、交货期、产品质量要求、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评标方法、材质要求、技术参数规格、付款方式以及其他需明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基础性文件必须详实、具体,满足招标、评标要求。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相应特殊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书以及大型设备选型方案,由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公司技术主管部门或工程建设单位提出,并与上一级公司技术主管部门沟通一致后确定。

为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公司对招标项目技术文件和招标文件实行审批制,审批表见附表4和附表5。

第二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发包,并在文件中约定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及材料价格变动等调价范围、调价方式。具备包死总价条件的,可采用固定总价招标。

第二十三条

评标方法原则上采用最低有效标价法。招标标的物情况特殊,需要采用其他评标方法时,报上一级公司批准后方可采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审查通过后,招标组织部门应及时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报名时,应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第二十五条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原则上采用资格预审制。

公开招标的,投标人报名结束后,开始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潜在投标人,合格潜在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招标小组负责组织资格预审,包括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招标小组组长指定2名成员对照招标公告有关投标人要求,对投标人资质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招标项目特点,推荐入围的投标人名单,报招标监督部门和招标小组组长审查。

邀请招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于发布投标邀请书之前进行,审查程序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通过后,向被邀请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限额以上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结果报上一级招标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批准,资格审查表见附表6。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业绩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二)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四)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行为;

(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投标人对目标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及人、财、物等直接管理,不得转包他人。

第二十七条

采用邀请招标的,公司对物资采购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被邀请的投标人必须是公司准入供应商,非准入供应商必须事先办理准入手续。准入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政府、行业以及公司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八条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组织部门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参加招标小组主持召开的标前会、勘察现场和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第二十九条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

第三十条

招标组织部门对投标人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应签收并妥善保存。投标人如需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应以正式函件提出并做出说明。修改投标文件的函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适用对投标文件的规定。招标组织部门不得接受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不得采取贿赂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不得妨碍他人投标;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

投标人违反本条规定的或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禁止性规定的,取消其参与该次投标活动的资格,已确定其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

第六章

开标与评标

第三十二条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不得随意变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第三十三条

开标由招标小组主持,招标小组组长或其授权人为主持人,委派一人为记录人。

第三十四条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

评标小组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六条

监察审计部为监标人,开标前,由监标人宣读开标、评标纪律。评标工作应封闭进行,并做好对外通信联络的控制工作。

第三十七条

评标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标,并根据评标工作量和项目特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交叉审核,不得简化、省略评审步骤,评标过程中要防止技术标与经济标脱节评审,确保评标质量。

第三十八条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采用最低有效标价法评标时,评标小组首先根据招标项目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投标人的技术性条款进行合格与不合格评价,不作综合评分,上述经评审的技术性条款不合格者即为废标。在上述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然后对商务标进行评定,最后按有效投标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有效投标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采用其他评标方法评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标准进行。

第三十九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小组应当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评标小组所有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成员应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报告格式见附表7。

第四十条

评标小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数量一般不少于三家。

第七章

第四十一条

决标委员会的决策一般不采用集中会议的形式,各委员独立审核评标报告并签署意见,决标表格见附表8和附表9。决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方式采用表决制,2/3以上决标委员会成员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提出质疑的,可要求相关人员解答,并推迟确定招标结果,直至推翻评标报告和重新招标。

第四十二条

当招标项目达到下列标准(限额以上)时,由公司招标组织部门报上一级公司决标委员会决标。并提供以下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报告、评标报告、开标唱标记录、评标记录、监标报告或意见。

(一)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二)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

(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

第四十三条

自决标委员会对评标报告签署意见确定中标人后,招标组织部门应于5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向中标人退还扣除相关招标服务费用后的投标保证金余额或转作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四条

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各单位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有关合同签订应执行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各单位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五条

当确定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决标委员会可以按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第四十六条

中标人分包中标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且必须经公司同意,并不得将项目分包给资质低于国家规定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禁止转包和二次分包。

第四十七条

招标工作结束后,由招标组织部门负责将招标资料收集齐全并存档,存档资料包括:

(一)招标文件及补正、澄清答疑材料;

(二)投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承诺等材料;

(三)评标报告等评标资料;

(四)决标委员会委员批复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

(七)其他有关资料。

招标组织部门填写招标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样式见附表10)向公司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公司招标管理部门按规定向上一级公司招标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对限额以上的招标项目,需提供以下备案资料(电子版):

(一)决标委员会委员批复文件;

(二)中标通知书;

(三)合同。

第八章

纪律与考核

第四十八条

为确保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标项目基础性文件的编制,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书以及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因基础性文件不完善、不详实具体,无法评标,导致流标的,对编制基础性文件的责任单位处以3000-10000元罚款。

第四十九条

公司所有参加招标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标工作纪律,对违反招标制度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限期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工资1000-5000元;

(二)具有评标资格的,取消其评标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评标;

(三)依法追讨不当所得以及补偿公司损失;

(四)情节较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并扣除绩效工资5000-10000元;

(五)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巨大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六)招、评标小组成员(公司内部专家)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否则罚款100元/次,对招、评标造成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0-1000元/次。

第五十条

投标人违反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五年内禁止参加公司及各单位的任何招投标工作。

与公司的经济交往中履约记录较差,或供应商评估中信誉等级较低的供应商和承包商,不得再次参与公司及各单位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第五十一条

参加评标的专家,能自觉遵守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顺利完成评标工作,视标的大小,内部专家按50-100元/次发放评审费,每半年结算一次;外部专家按市场标准发放。

第九章

第五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项目免招标审批表(内部审批)

附表2:项目免招标审批表(报上一级公司审批)

附表3:招标计划(申请)表

附表4:招标项目技术文件审批表

附表5:招标文件审批表

附表6: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附表7:评标报告

附表8:招标项目决标委员表决意见汇总表

附表9:招标项目决标委员表决意见表

附表:10:招标备案登记表

附表1:

项目免招标审批表(内部审批)

免招标事项

数量规模

计划投资

免招标理由

拟采购方式

拟采购时间

承包商或供应商

申请单位(部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年*月*日

招标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监察审计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年*月*日

主要领导意见*年*月*日

注:本表为公司内部免招标审批表,由招标组织部门填制、报审(项目使用单位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附表2:

项目免招标审批表(报上一级公司审批)

申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免招标事项

数量规模

计划投资

拟采购方式

拟采购时间

承包商或供应商

免招标理由

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此栏及以上由公司填写,以下为上级公司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归口管理单位

或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

(公

章)*年*月*日

招标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

(公

章)*年*月*日

监察审计部意见

单位负责人:

(公

章)*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意见

注:本表为报上一级公司免招标审批表,由招标组织部门填制,内部审批表作为附表。

-

26

-

附表3:

季度招标计划(申请)表

序号

项目使用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概算

(或计划、批复投资)

项目工期

(或交货期)

招标时间

招标方式

备注

备注:本表由项目使用单位填写,招标组织部门汇总,招标管理部门上报。

编制人: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项目使用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编制部门

编制人(签名)

编制部门意见

负责人意见:*年*月*日

项目使用单位意见

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意见:*年*月*日

单位主要领导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公司技术主管部门意见*年*月*日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附表4:

招标项目技术文件审批表

备注:招标项目技术要求要详实具体,作为本表附件。

附表5:

招标文件审批表

项目使用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制部门

编制人(签名)

编制部门意见*年*月*日

财务管理部门意见*年*月*日

招标管理部门意见

审查人:*年*月*日

负责人:*年*月*日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年*月*日

备注:招标文件作为本表附件。

附表6:

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项目使用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部门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

2.

3.

4.

5.

6.

7.

报名(拟邀请)

投标单位名单

(邀请招标的,必须从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中选取)

符合要求的

投标单位名单

(邀请招标的,可不填)

推荐入围的

投标单位名单

(邀请招标的,可不填)

审查人

监督人意见

招标小组

组长意见

上级公司招标管理部门(限额以上)

上级公司监督部门(限额以上)

备注:投标人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本表附件。

附表7:

开标日期:*年*月*日

项目使用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组织部门

招标小组组长

评标小组意见:

一、评标情况

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一般不低于3家):

其他说明:

评标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意见:

评标小组组长意见:

附表8:

招标项目决标委员表决意见汇总表

招标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计划是否落实

□项目投资

□维简资金

□其他

资金计划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开标日期

招标组织部门

监督人员

评标小组成员

组长:

成员:

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顺序)

报价(万元)

工期或交货期

其他

第1候选人

第2候选人

第3候选人

决标委员会表决意见汇总

推荐第1候选人为中标人的

委员名单

推荐第2候选人为中标人的

委员名单

推荐第3候选人为中标人的

委员名单

其他:

根据决标委员会表决意见:

□经2/3以上决标委员会成员推荐,确定第(

)候选人为中标人。

□没有候选人达到以上标准,重新招标或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或发包。

经办人:

附表9:

招标项目决标委员表决意见表

招标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计划是否落实

□项目投资

□维简资金

□其他

资金计划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开标日期

招标组织部门

监督人员

评标小组成员

组长:

成员:

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顺序)

报价(万元)

工期或交货期

其他

第1候选人

第2候选人

第3候选人

决标委员会表决意见

职务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其他

表决意见

推荐第(

)候选人为中标人。

签字:*年*月*日

说明:

附表10:

招标单位:

备案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计划是否落实

□项目投资

□维简资金

□其他

资金计划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开标日期

技术资料

提供单位

招标组织部门

监督部门及人员

招、投标资料

保存部门

招标小组成员

组长:

成员:

评标小组成员

组长:

成员:

决标委员会成员

负责人:

成员:

报名或邀请投标人名单(行数不够可自行插入)

1

4

2

5

3

6

投标人(行数不够可自行插入)

报价(万元)

工期或交货期

其他

1

2

3

4

5

6

中标候选人(按顺序填写)

1

2

3

中标人

报价(万元)

工期或交货期

其他

招标情况说明:

备注:招标情况说明如内容较多时可插行、插页。应主要说明报名或邀请投标人情况,实际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情况,评标方法、废标、有效标及评标情况。

篇2:蓝爵庄园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蓝爵庄园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实施细则,庄园,工程监理,电气

蓝爵庄园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B13蓝爵庄园二期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江苏省建设厅监制目录一、专业工程的特点3二、监理工作流程3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4四、监理工作

蓝爵庄园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B13

蓝爵庄园二期工程建筑电气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一、专业工程的特点

3

二、监理工作流程

3

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4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

一、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扬州市蓝爵庄园二期工程,使用功能为住宅楼。本小区共八栋多层建筑及一个地下车库。多层均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均为17.5米。建筑面积合计约5万多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现浇混凝土楼板,桩基础。

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均用于一般正常工作环境。本工程负荷等级为三级。

本工程电气工程包括:220/380配电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建筑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有线电视系统;造价人才网通讯系统网络布线系统。

供配电系统及计量方式:,本工程电源引直室外小区管网,电压为380v,住户用电电压为220v,在每单元设置集中电表箱单独计量。计量分为住宅照明、公共电力计量。本工程预计雷击次数约为0.056次/年,按三类防雷设计。防雷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及弱电接地共用接地极,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所用荧光灯具均为节能高效型,功率因素不小于0.9,灯具效率大于0.75。电缆、导线选型:低压电缆一般选用YJV-0.6/1KV交联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芯阻燃电力电缆,照明电线选用BV-450/750v聚氯乙烯绝缘铜芯导线,PVC管为阻燃型。

二、监理工作流程:

1、材料设备检定流程(附表1)

2、隐蔽工程检查流程(附表2)

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附表3)

4、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附表4)

5、变更控制工作流程图(附表5)

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要点:

(一)控制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一方面按施工合同文件、施工图纸、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技术标准,建立全面的监理质量监控体系,另一方面监督承包人健全质量自控体系,从而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体系,在保证各项、各子分部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环保人才网确保本分部工程合格。

(2)、进度控制目标:总工期按合同要求。

1)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网络计划,并切实按计划组织施工。

2)由项目法人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计划及时到位,为施工单位创造有利条件。

3)检查落实施工单位劳动力、机械设备原材料及周转材料的准备情况。

4)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月施工作业计划,将进度按日分解,以保证月计划的落实。

5)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使他们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搞好衔接。

6)利用工程付款签证权,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任务。

7)对出现的偏差及时进行调整,监理工程师论坛确保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投资控制目标:

1)对于重大技术处理、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实际工程量会同业主认真及时审核签证。

2)在成本合同价款外,尽量减少所增工厂费用。

3)提醒业主全面履约,减少施工单位提供索赔的机会。

4)提醒业主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4)、安全控制目标:

认真审核施工安全方案,力争工程安全无事故。

(5)、合同信息控制目标:

加强合同信息收集研究及时跟踪合同执行情况,预防合同争议的产生,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工程信息资料并在工程竣工后,两周内应付监理资料。

(二)控制要点:

1、电气布线;2、电气照明灯具安装;3、开关、插座安装;4、灭火系统安装;5、接地装置安装;6、防雷装置安装;7、建筑物等电位联接。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监理

1、质量的事前控制

(1)进场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资质及施工方案的审查控制

1)进场安装施工单位总承包的或安装分包的必须提供与工程相适应的资质,消防应提供相应的专项资质。并核验其原件确保其有效性和真实性。

2)进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相应资质,如质检员证、电工证、焊工证等。并核验其原件以确保其有效性和真实性。

3)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施工方案,重点是其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2、质量的事中控制

(1)、加强对施工单位方案执行情况、质保体系落实及正常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控制以下几点:

1)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电气班长、关键工种人员资格与能力进行评估。

2)检查具体施工中,人员技术结构和数量的配备、到位与守岗、责任心和操作技能的控制。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做到事前有技术准备和书面技术交底,事中有督查,事后有自检。

4)审查施工单位对专业图纸领会消化掌握程度,与土建及其它工种管线的干扰处理能力。

5)检查施工单位对相关技术规范、有关标准图集、器件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技术标准图集与掌握的程度。

8)要求施工单位分阶段分期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包含施工或工序内容、规范要求,重点或难点的施工方法,操作及影响工序质量的注意点,人员和器材配备要点等,同时报监理经批准实施。

(2)、严格对进场材料及设备的控制:

1)工程所选用的电气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必须符合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要求,其型号、规格、数量、电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有完整的产品质保资料如试验技术报告、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等。电工产品一般应取得长城安全认证标志,3c认证标志,消防产品还应取得公安消防机关的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

2)设备开箱检查的内容:配电柜、箱、灯具等型号、规格、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出厂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零部件、电气元器件、备件是否完备,外观质量;

3)对于一些重要设备,监理工程师将会同业主工程师等去厂家考察后,在质量得到充分保证的情况下,方能订货。

(3)、对工序报验、监理资料、质检资料的控制

每项工序开始前对人、机、料、法、环等工序活动条件做好预控,同时必须对工序活动过程即施工安装过程的人、机、料、法、环动态因素进行动态跟踪监控。

工序完成后必须提前报验。乙方必须将相应自评表随工序报验单一起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将对该工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发工序检查表,同意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不合格责令施工单位整改重新报验,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定期不定期地对工程实体施工质量进行巡视、巡查、观察、量测或试验,发现缺陷或问题,要及时口头指出或用规范性来往文件来纠偏或改正或返工。

分期适时根据安装进度,提前设置质量控制点、见证点与停止点。

对重点质量控制点、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等要重点监控或旁站监督,或进行测量或测试。

防止擅自不按图纸施工,对承建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应适时审查并给以答复。

做好工序、隐蔽工程自查基础后报验的核签。

对分部、分项工程适时进行检查和质量评定。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指令施工单位纠正或经总监批准下达停工整改令。

①未经报验和核签而进行下道工序。

②隐蔽工程未经核签进行覆盖封闭。

③不按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指令进行施工。

④工程质量下降或有隐患,经指出未采取改正措施或收效不好继续作业。

⑤采用未经认可或不准使用的电气器材。

⑥擅自将安装工程转包分包。

出现质量事故,指令暂停施工,并报告业主,在分析诊断基础上由施工方提出处理方案,并监督其施工,验收后,做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做好安装工程的各项测试及试运行。

根据竣工安装质量及工程竣工资料,对工程质量提出预验评估报告,参加初验,对工程质量初验提出的缺陷和漏项确定处理意见和复查日期,并书面通知安装单位。

认真填写监理日记,收集和保存各类质量监理资料,并汇总归档。

3、质量的事后控制

1)、原材料质保资料收集、汇总;

2)、组织分项(部)工程验收及签署验收意见。

4、建筑电气具体监控措施

(1)具体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控制是把好质量的最后一关,监理工程师要坚持每道工序不验收认可,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原则。必须熟读设计图纸,默记供电方案及关键数据,对有关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1、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务和有效合格的岗位操作证,并登记备案监理工程师要掌握、了解、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落实电气安装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方报来的各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报验单,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设计要求认真审查。问题、疑点、缺陷应及时处理,交代清楚,不得遗留到下道工序。

3、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控制工程洽商.发生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变动都应先办理工程洽商再施工。各项手续以文字为凭,及时填写日志,掌握施工动态.

4、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执行情况。

5、对供电系统、切换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掌握详细的技术资料及真实情况。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及代用器材,施工中必须修改的工艺及方案,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照原设计要求,进行审核,并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及有关业务部门的认可。

7、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参加工地例会,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专业性协调会议。

8、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要及时全面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及检验记录。按实际进度及质量情况,按期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做好中间测试和收尾调试,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图资料。

9、结合供用电条件,必要时可协助建设单位拟定相应的运行规章制度,为初送电武运行创造条件,顺利地转人工程保修阶段。

10、电气安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中始终督促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快过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低消耗。

(1)基础施工阶段,督促土建专业施工人员按土建图注明的穿过基础的管线位置预留孔洞,电气专业人员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为注明的应预留孔洞及需埋入基础垫层的管线,接地装置。

(2)结构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人员与土建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对防雷设施及引下线的施工,对距地面1.8m处引出断链检查点,每三层设置一个均压带,均应提前备好预埋件,土建施工到位时及时埋人。

(3)抹灰阶段

1)、督促检查电气工程的箱、盒、管卡、套管是否齐全完好,不合格及时补救、修理;

2)、电气工程的管路、配电箱贴脸面等应安装完毕,如与墙面不平或有缺口,应及时补救;

3)、箱、盒口要规矩平整,不允许留大喇叭口,应与墙面一致;

4)、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将箱、盒封堵(用纸或其他物)保护箱体。

(4)电气施工与土建配合时应掌握的几条线:

1)、轴线,通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的平面位置及相互关系。

2)、水下线,一般为50线或1m线,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

3)、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确定墙面,电气施工应以此标准,调整各种盒及箱位置。

4)、吊顶下皮线,精装修时,吊顶下皮线是调整安装嵌入式灯具及拉线开关,接线盒位置的基准。

5)、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此为据确定灯具、开关的位置。

2、电气安装工程

本工程电气工程包括:照明、插座、动力、消防、防雷、接地、桥架综合布线系统。

(1)电气工程所选用的电气器材应有合格的型号、规格、电气性能、产品质保书、试验技术报告、合格证等资料;

(2)设备开箱检查的内容:配电柜、箱、灯具等型号、规格、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出厂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零部件、电气元器件、备件是否完备,外观质量;

(3)预埋管、预埋件的位置、尺寸、规格(特别是现浇部位的预埋);

(4)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的电阻值;

(5)绝缘电阻的阻值;

监理措施:

(2)检查具体施工中,人员技术结构和数量的配备、到位与守岗、责任心和操作技能的控制。

(9)器材型号规格应依据设计图纸规定,有些由业主确定选型。

(10)器材选购应优选厂商,特别优选经ISO体系认证的厂家进行订货或加工,产品应有三C标志和生产厂家标记,质保资料应有生产厂或供应商的印章,以备查。

(11)器材应有产品质保资料,即权威检测机构(如专业检测中心、工程建设检测中心、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所)的检测合格报告,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批准标识和合格证一致,并在检测报告的有效期内;电工产品一般应取得三C安全认证标志,消防产品还应取得公安消防机关的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

(12)在审查书面质保资料的同时,应对样品进行目测或量测,对认可器材进行封样。

(13)监理认为必要时,可对器材见证取样送有关单位进行电学和理化性能的检测鉴定。

(14)器材应妥为储存保管,防止某些产品零件丢失、破损、受潮、生锈、磕碰受压、日照老化、震动失效及表面污损,安装前应再次检查。

(15)对不经批准的假冒、伪劣和无证产品应监督退场,防止混用。

(16)所有穿过建筑物、沉降缝、伸缩缝的管线应做好软连接。金属配线桥架长度超过30米设伸缩缝并用软钢带做电气联接,桥架每层进出线电井内均应穿CP软管保护,金属桥架应按规范做好保护接地。具体做法详见《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5中有关章节。

(17)本工程接地形式采用TN-C-S系统、PEN线在总进线开关前通过总等电位联结线进行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后整个系统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必须严格分开,不得混接。要求凡采用配电设备,非正常带电金属外壳、穿线钢管、铠装电缆金属外皮及三级插座接地插头等均应与保护线可靠连接。

(18)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及建筑物金属构件(包括电梯导轨等)。保护接地线干线等均应通过MEB端子板总等电位联结。卫生间内所有金属管道金属构件及其地面钢筋等均应通过LEB端子板作局部等电位联结。具体做法参考《等电位联结安装》02D501-2。本工程预雷接地与强弱电接地夹用建筑物基础钢筋作为接地体,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基础完工时应测试,不满足要求时须增设人工接地板。

(19)对分部、分项工程适时进行检查和质量评定。

重要点控制措施:

1、预留孔洞及预埋管件盒施工:不漏留漏埋,不错留错埋,提高监理质量。

(1)一般开关箱安装单位应先根据其功能元件配置,确定大致外形尺寸,然后和厂家确定就近标准外形尺寸,预留洞左右增宽5cm,上下增高10cm留洞。同时要定好进出管口位置,以便配管确定敷设走向位置,其它电器箱盒或大型灯具洞,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样品查定外形尺寸及进出口位置,适当增大预留洞。

(2)宽度260cm的洞口应在上口搁置预制钢筋砼过梁,梁中应预留槽口让配管出入。

(3)适当增大预留洞是为了调节电箱、盒安装位置和标高,并使管易穿入。装入箱盒后四周用碎砂浆填实不能有空鼓。

(4)配管必须穿入箱盒,在箱盒内应带护口镙丝,拧紧应平整,进入箱盒顺直。

(5)在砼内配管应放在底筋上,所有预埋管、箱盒等应牢牢固定,箱盒口必须紧贴模板,浇砼时电工跟班。

(6)预埋预留应根据土建标高尺寸线、轴线、柱框线、模框线、控制标高和位置。

(7)配管需穿过现浇砼结构,可预增大一号套管,如直埋管需两端套好丝扣,安好管箍保护好系扣,以便接管。

(8)箱盒口、管口应用粗纸等物浸水后塞好,丝扣接口处应包好绝缘胶布,钢管也不得有砂眼和焊穿孔现象,以免浇砼时砂浆进入管内堵塞。(外露配管管口也应用编织带包好扎好)

(9)暗配管弯曲半径大于等于6d,弯扁度小于等于0.1d电缆保护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10)钢管内外口毛刺,凸起应去除,管内铁屑与污物用压缩空气吹掉。

(11)在砖内暗配管应在砌筑时做好预留洞、槽、埋管工作,如开槽应用专用机械进行,槽宽应大于管外径1.2倍,槽深为管外径加保护层的厚度;水泥砂浆固定箱盒后配管。

(12)各种管及配线通过伸缩沉降时,根据其方式不同做好伸缩装置,余量不应小于200cm,选用保护管应为管子直径两倍,穿过建筑物和设备基础处加套保护管或让开净空距离。

(13)电缆沿桥架或托盘水平敷设时,应单层敷设在上层。同等级电压的电缆沿支架敷设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5mm。沿支架垂直敷设时,支架距离不得大于1.5m。沿桥架或托盘垂直时,每层最少加装两道卡固定支架。电缆穿过楼板时,应装套管,敷设完后应将套管用防火材料堵死。

(14)挂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及起延地点直埋电缆进出建筑物,电缆井其两端应挂标志牌,沿支架、桥架敷设电缆时,在其两端、拐弯处、交叉处应挂标志牌。直线段应适当增设标志。

2、布线

(1)因条件和使用功能的不同,应依据设计图纸选用不同种类和型号的导线和电缆,同时不允许减小导线截面。

(2)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不同使用功能的线路不应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敷设。

(3)导线和电缆绝缘层和保护层不应破损、刮伤和脆裂,线连接后绝缘带包缠均匀紧密,应包住绝缘层或接线端与导线绝缘间空隙处。

(4)电工刀剥皮时,不伤导线和电缆芯线。

(5)导线相互连接应紧密缠绕5圈以上,并加压线帽式搪锡;与端口连接螺丝应压紧到位但不伤及导线,应有防松弹簧垫圈;锡焊接线鼻锡焊饱满,焊剂无腐蚀性;压接线鼻子压口深度、压口数量、压接长度符合该产品技术规定,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两根。

(6)应分色布线,同一建筑物内的相线和工作零线、保护零线应各自统一色,相同用途的绝缘导线颜色应一致,免得接错或找不到线,影响安装接线、调试和运行。

(7)照明和电力配电线路中导线对地绝缘电阻大于等于0.5MΩ;电力电缆的耐压试验结果、电缆泄漏电流和绝缘电阻必须符合施工规范。

3、电气器件安装

(1)

相线经开关控制。

(2)一建筑物的开关用同一系列产品,位置应一致并符合习惯动作,开关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3)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应选择不能互换的插座。

(4)根据使用场所与安装标高的不同,选用防潮性和安全性插座。

(5)插座的保护零线、接线必须正确。

(6)各电气器件必须安装牢固;其位置、间隔、分布及标高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规定,并根据产品确定安装方式或垂直安装或水平安装;盒和器件内应清洁无杂物。

(7)器件所接芯线应留有适当余量,弱电电缆芯线和导线应标明编号,字迹清晰不易退色,并和图纸一致。

4、配电箱安装

配电箱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位置正确,部件齐全,所用元件型号符合设计且质量符合要求;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暗式配电箱面板紧贴墙面,垂直度偏差小余规定;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地线汇流排,无绞接现象;油漆完整,盘内外清洁,箱盖、开关灵活;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地线安装明显牢固。

5、建筑物防雷保护、接地及安全防护

(1)基础接地体、引下线与接内器应可靠焊接,双边焊搭接长度大于6d,焊缝饱满平整;各层内外侧引下线要一致,不能焊错。

(2)为防雷电波侵入,进出建筑物与伸出的全局管与接地装置相连。

(3)为防雷电反击,配电间内各低压电源引入的总配电处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4)建筑物进行总等电位与辅助等电位焊接并与引下线焊成一线。

(5)接至电气设备、器具和其它非带电金属部件的接地分支线,须直接和接地干线相连,严禁串联联接,接地线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的1/2。

施工单位填报

“建筑材料报验单”

原材料、构配件原材料、构配件

及设备不能进入现场设备可以进入现场

监理工程师师

签认原材料、构配

件及设备的质量

对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质量预控

同意

签认同左

不同意

签认:“建筑材料报验单”

“进场设备报验单”

监理单位现场检验质量

承包单位在指定部位使用

附图1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流程

承包单位

(不能进行下道工序)(可进行下道工序)

合格:签认“工程检验认可书”

不合格:签认“不合格工程通知书”

检查质量保

证资料是否

符合要求

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完成

检查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完成

施工单位填“工程报验单”报监理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完成自评合格

评定完成自评

隐检,分部、分项

验收记录签认完成

质量保证资料

齐全、合格

监理工程师

附图2

隐蔽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监理单位签发“竣

工移交证书”

监督承包单位报请监督

站核定竣工工程质量

监理单位参加“三方竣工”

监理单位组织竣工

鉴定装饰

工程样板间

签认“监理

通知”

核验分部分

项工程质量

签认各分部

分项工程质

量验收单

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签认“工程检验认可

书”或签认“不合格

工程通知书”

审定分包单位

签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签认“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审定结构用原材料

设备、构配件的质量

对影响使用功能和

观感的材料进行质

量预控

监理单位签认必要文件后,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附图

3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承包单位

签定承发包合同

建设与承包合同

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

同意否

编制年/季/月度实施计划

承包单位

修改实施

进度计划

不则

同工

同意否

审查施工计划

监理单位

YES

承包单位组织实施进度

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

监理单位检查计划实施

偏离否

根据形象进度

计划编写监理细则

根据总进度控制计划,编制

下期实施性进度计划

实施性进度计划

附图4

进度控制流程

施工方提出索赔报告

监理工程师审核

索赔计算

是否正确

索赔依据

是否有效

索赔理由

是否成立

总监审核签字

附图5

变更控制工作流程图

22

篇3:(参考)柜台人员星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参考)柜台人员星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星级,实施细则,柜台,管理办法,参考

(参考)柜台人员星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附件:*银行**分行柜台人员星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拓宽和规范我行柜台人员(以下简称柜员)队伍的职业发展通道,全面提升柜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柜员工作积极性,根椐总行《**银行柜台人员星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行柜员管理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

(参考)柜台人员星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附件:*银行**分行柜台人员星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拓宽和规范我行柜台人员(以下简称柜员)队伍的职业发展通道,全面提升柜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柜员工作积极性,根椐总行《**银行柜台人员星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行柜员管理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柜员包括各营业机构从事柜台业务处理的人员(不包括柜台经理、对私低柜柜员)。分行运营管理部集中处理中心柜员、派驻票据小组柜员参照本办法实行星级管理。

第三条

柜员实行星级管理。根据评定标准共划分为六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见习柜员、一星级柜员、二星级柜员、三星级柜员、四星级柜员和五星级柜员。

第二章

柜员星级评定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分行遵循“考核为主,兼顾资历”的原则,统一组织对辖内所有机构的柜员进行星级评定。

第五条

各级柜员的数量原则上实行比例控制。其中五星级柜员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与星级评定的柜员总数的10%;四星级柜员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参与星级评定的柜员总数的25%,三星级柜员原则上不超过参与星级评定的柜员总数的35%;单个网点五星级柜员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五星级柜员的业务量不得低于全行人均业务量。

第六条

分行原则上为每年组织一次柜员星级评定工作。对于拟从事柜台岗位工作但尚未取得星级资格的人员,分行将视客观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星级评定工作。

第三章

柜员星级的评定指标

第七条

柜员星级评定的主要指标包括:资历评价(16%)、能力评价(20%)和业绩评价(64%)三项。

第八条

原则上资历评价每年评定一次,能力评价和业绩评价按季度评定,并以四个季度的平均得分作为年度业绩评价得分。

第九条

资历评价(16分)

资历评价主要考察柜员在其他银行和我行柜台相关岗位的从业时间以及学历和金融或经济类技术职称等因素,其中学历最高4分;金融或经济类技术职称最高4分;柜台工作年限最高8分,其中:在我行柜台从业时间的分值按1年1分计算,在其他银行柜台从业时间的分值折半计算。

其中:学历及技术职称的评价标准:

其中:

评价要素

分值

学历

(最高4分)

研究生或双学位

4分

本科

3分

专科

2分

中专及以下

1分

金融或经济类技术职称

(最高4分)

高级职称或一级能手

4分

中级职称

3分

初级职称

2分

取得会计证

1分

第十条

能力评价(20分)

能力评价主要考察柜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等,具体评价指标:

能力评价得分=专业基础知识平均成绩×10%+业务技能平均成绩×10%

专业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结合我行柜员季度上岗考试进行,考察范围包括国家对金融财会领域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纪律,各岗位应掌握的业务基础知识、基本规定以及总分行行制订的有关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分行从总行业务知识试题库中选取试题,并增加分行特色业务的考试内容,如每周一课及专项业务培训内容。

网点柜员业务技能应包括汉字录入、小键盘传票录入、手工点钞、手工计息四项。

年龄超过40岁或身体处于特殊情况的的柜员可选择不参加业务技能考试,免考项目的成绩按及格成绩60分计算,参加技能考试的按个人成绩与及格成绩两个指标的孰高原则计算。

能力评价由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组织与评价,并可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和管理。

第十一条

业绩评价(64分)

一、网点柜员业绩评价主要考察柜员的“精益服务及十项做法”、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客户评价、主动服务意识等。

1、“精益服务及十项做法”(5分)。包括当班柜台总体行为规范、基础服务规范和岗位行为规范等。分行**服务办应按照总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手册》、《**服务精益管理规范手册》、“十项做法”等规定,对上述内容进行评定。根据神秘人暗访结果或分行服务监督检查部门组织检查情况以及日常柜台服务中的表现、存在的问题进行评定,检查中发现服务不规范情况按发生柜员每人每次扣1-2分,“精益服务及十项做法”中被总行暗访点名不合格者该项为0分。

2、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39分)。包括柜员业务量、结算质量等情况。分行运营管理部应负责统计柜员折算业务量、后督及督导检查(含外部检查)中发现的差错等情况,对柜员进行评价。

1)柜员业务量(30分)。以MIS系统提供的柜员核心业务量为依据,以全辖柜员平均业务量为基准,具体考核得分如下:

柜员业务量

分值

达到平均业务量300%以上

30分

达到平均业务量250%—300%(不含)

28分

达到平均业务量200%—250%(不含)

26分

达到平均业务量150%-200%(不含)

23分

达到平均业务量120%-150%(不含)

20分

达到平均业务量100%—120%(不含)

18分

达到平均业务量90%-100%(不含)

16分

达到平均业务量80%-90%(不含)

14分

达到平均业务量70%-80%(不含)

12分

达到平均业务量30%-70%(不含)

8分

达到平均业务量10%-30%(不含)

3分

达到平均业务量10%以下

0分

(1)柜员业务量

个人业务量水平=个人季度实际业务笔数/全行个人季度平均业务笔数×100%

个人季度实际业务笔数=∑(个人业务数×业务折算系数)

支行VIP柜台人员的业务量按照支行柜台员工平均业务量和个人业务量两个指标的孰高原则取值。

(2)备岗柜台经理业务量

个人业务量水平=本网点柜员季度业务总量/全行网点季度平均业务量×100%×X%+个人季度实际业务笔数

X%为柜台经理按本网点柜员人均业务量分配给备岗柜台经理的比重

备岗柜台经理人员的业务量按照支行柜台员工平均业务量和个人业务量两个指标的孰高原则取值。

(3)给予新建支行柜员、新进行柜员半年保护期。保护期内柜员业务量在个人业务量和全行平均业务量30%两个指标中按照孰高原则取值。

(4)驻点柜台人员按所在支行柜员平均业务量计算得分。

(5)各支行应将反洗钱系统分析录入方面的业务量由柜台经理于业务量统计公布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业务量调节表上报至运营管理部进行调整。

(6)支行其他不可计量的业务按本网点柜员人均业务量的(1-X%)由柜台经理根据分工情况进行分配,总量不得超过本网点柜员人均业务量(含分配给备岗柜台经理的业务量)。

2)结算质量(9分)。包括后督及集中处理、督导(含外部检查)中发现的差错、退票率等情况,按分项扣分后进行计算。后督检查发现的每一笔严重性差错扣3分,每一笔一般性差错扣1分;集中处理中心发现的每一笔严重性差错扣1分,退票率超过全行平均退票率的网点对公柜员按每超过平均退票率1个百分点的相应扣减0.5分,最高扣3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每一笔扣0.5-3分。

3、客户评价(6分)

客户评价主要考察客户满意度、客户表扬和投诉等情况。分行**服务办应根据客户办理业务后的满意度评价器统计结果、分行组织的客户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总行95595客服中心收到的客户投诉和分行直接收到的客户投诉处理情况、网点客户意见簿、表扬信等进行汇总统计。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有效投诉一次扣3分;满意度评价器出现非常不满意一次扣2分,出现不满意一次扣1分,出现一般占比超10%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非常满意占比超60%的加1分,如确属客户极端化报复性错评的,由柜台经理查实后出具情况说明交**服务办,由**服务办在全行监控系统中核实确认后予以取消。

4、营销服务及主动意识(14分)

主要考察柜台人员主动向客户营销我行金融产品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主动营销服务意识(10分)。考察柜台人员主动向客户营销的服务意识及营销业务,由各网点根据分行柜台营销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考核柜台人员主动向客户营销的业绩;同时考察柜台人员主动服务意识,即在向客户服务过程中,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交流,“多说一句话,多做一点点”,询问客户是否有其他需求,适时推荐关联业务及产品,如网银、手机银行、短信通、信用卡等。该项评分由支行负责人和柜台经理评定。

团队合作精神(4分)。考察柜台人员服从柜台管理和业务需要,服从柜台经理的工作安排、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进行评价。该项评分由支行柜台经理评定。

二、集中处理中心柜员业绩评价主要考察柜员的服务规范、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营销业绩及综合评价等。

1、服务规范(5分)

主要包括办公场所及办公台面6S现场管理情况、基础服务规范和岗位行为规范等。分行**服务办按照总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手册》、《**服务精益管理规范手册》等规定,对涉及上述内容进行评定。每检查出一项不合规项扣1-2分。

2、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45分)

包括柜员业务量、结算质量等情况,柜员业务量考核占40分,结算质量考核占5分。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统计柜员折算业务量、后督及督导等检查(含外部检查)中发现的差错等情况,对柜员进行评价。

3、营销服务(10分)

主要考察柜台人员考察柜台人员主动向客户营销的服务意识,根据分行柜台营销管理办法考核柜员向客户营销的业绩。

4、综合评价(4分)

主要考察对网点的服务满意度及团队合作精神。考察柜员为网点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表现以及服从管理和业务需要,服从柜台经理的工作安排、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进行评价。由支行或中心柜台经理负责评价打分。

第四章

柜员星级的评定流程

第十二条

柜员星级评定的流程应遵循“统一标准、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

柜员星级评定工作应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运营管理部、**服务办共同组织完成。其中,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能力评价的方案设计、考试组织和成绩统计、以及业绩评价中“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指标的评价、汇总柜员星级评价结果等工作;**服务办主要负责业绩评价中“精益服务及十项做法”、“客户评价”等指标的评价工作。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资历评价、最终确定柜员星级等工作。

第十四条

年度星级评定的计算方法为:

柜员星级评定得分=资历评价得分+能力评价得分+评定前连续四个季度业绩评价的平均得分

对于初次评定星级无法取得业绩评价结果的,可以只依据资历评价和能力评价来确定,但最高只能评定为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柜员。

第十五条

试用期内的人员通过柜员能力评价的,在试用期满后可以正式评定柜员星级,试用期满前原则上只能作为见习柜员。

第十六条

柜员为我行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的,经分行审定,可以提高柜员星级,或在对该柜员进行季度业绩评价时适当加分:

(一)成功堵截金融诈骗案件,并挽回资金损失的;

(二)在总行或金融系统组织的各类业务技能竞赛以及评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三)获得总行级或省、部级以上金融系统先进个人、服务标兵等称号,获得分行级先进个人、服务标兵等称号,或年终考评为优秀的等;

(四)发现并报告重大的风险隐患或案件线索的;

(五)对网点经营指标有突出贡献的;

(六)其他应予以表彰或奖励的情况。

第十七条

柜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分行审定,可以取消其柜员资格、降低星级,或在对该柜员进行季度业务评价时适当减分:

(一)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错款损失的;

(二)因违规操作受到分行问责的;

(三)被客户投诉,给银行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四)连续两个月客户满意度低于80%的;

(五)参加能力考试补考不及格的;

(六)其他违反总分行规定的情况。

第十八条

在日常工作中,分行可根据上述提高星级、取消或降低星级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柜员的星级及工作岗位。对于需要取消或降低星级的,可以给予一定的警告期(如一个季度),然后视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

柜员对考核结果、星级评定有申诉权和复议权,可于接到考核或评定结果后十日内向分行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提出复议申请,分行人力资源部应视情况商运营管理部或**服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并于十日内给出复议结果。

第五章

柜员星级评定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条

分行按照年度对所有星级柜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评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需要改进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

分行实施统一的挂星制度,获得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称号的柜员要佩戴星级标牌或通过服务评价器等方式在柜台公示星级,接受客户监督。

第二十二条

星级柜员因工作需要从一种柜员岗位调整到另一种柜员岗位时,其柜员星级可保持到下次评定结果产生之前。星级柜员调离柜员岗位时,其原有柜员星级自动取消。

第六章

星级柜员的职务和薪酬管理

第二十三条

柜员业务序列职务的聘职参照《**银行业务序列职务聘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柜员薪酬纳入分行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

第二十五条

柜员星级与柜员绩效挂钩,各星级柜员对应绩效分行将根椐测评情况确定,并确保各星级之间保持一定间距。

第二十六条

网点柜员季度绩效分配原则按照7:2:1比例切分,其中70%与《**银行**分行柜台人员星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考核挂钩,20%与网点平衡计分卡得分挂钩

,10%与《**银行**分行柜台人员营销管理办法》考核挂钩。

第二十七条

柜员每季度的绩效工资由各支行按照该办法,根据分行运营管理部下发的关于柜员星级考核排名中的数据(能力评价与业绩评价中的服务质量与效率、“精益服务及十项做法”和客户评价的情况及得分),以及各行根据分行柜台营销管理办法制定的实施细则考核柜员的营销业绩等方面综合考核并进行分配,原则上星级考核得分挂钩不低于70%,并将分配方案报运营管理部审核后上报分行人力资源部,由分行人力资源部汇总,直接分配,并执行动态管理。

第七章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运营管理部、**服务办负责制定、解释、修改。

第二十九条

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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