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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1-04-03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学校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指针,以促进学生素质综合发展为目的,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健康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创设洁、净、美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二、工作目标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指针,以促进学生素质综合发展为目的,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健康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创设洁、净、美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统一思想,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

3、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计划、有考核、有分析。

4、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校园内卫生区域划片包到各学部、各班级

5、完善卫生检查监督制度,由强化的管理逐步转为内化的习惯。

三、主要工作与措施

1、成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谁管理、谁负责,并把卫生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要的日事议程。

领导小组成员:

长:颜秉慎(校长

副组长:赵志(副校长

员:

任萍、郭玲等12位班主任

保健员:任萍

2、开设健康教育课,教师要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计划、有考核、有分析、有记载。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请卫生系统的专家),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保护环境卫生,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3、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相关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引导他们走出误区,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之中。

4、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活动。

5、搞好医疗保健工作,切实提高学校综合卫生水平

(1)校医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加强责任心,确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2)指导、督促、检查学生做眼睛保健操。

(3)定期对师生进行体检和一年四次视力检测,建立健康档案。

(4)经常对教室、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卫生防预、杜绝传染病在校园内流行。

7、加强后勤管理,确保饮食、饮水卫生。

(1)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2)食堂加强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不让过期、变质食物进入食堂。

(3)合理安排伙食,确保师生吃的卫生、吃的放心。

(4)食堂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杜绝食物中毒。

(5)加强经常性的灭鼠、灭蚊蝇、灭蟑螂等防疫工作。

篇2:幼儿园卫生保健(保育)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保育)制度 本文关键词:保育,卫生保健,幼儿园,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保育)制度 本文简介:幼儿园卫生保健(保育)制度健康检查制度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面体格检查。2、定期体检制度,每年体检一次,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分析。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卫生消毒制度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洁。2、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幼儿园卫生保健(保育)制度 本文内容:

幼儿园卫生保健(保育)制度

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面体格检查。

2、定期体检制度,每年体检一次,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分析。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卫生消毒制度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洁。

2、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幼儿每人一杯一巾,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4、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中晚用流动水洗手。

5、定期洗头和洗澡,每周剪指甲一次,培养幼儿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6、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7、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病儿隔离制度

1、幼儿园设立保健室,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

2、对患人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

3、幼儿离园三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园时,要经医务人员检查,方可回班。

4、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安全防护检查制度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使用安全。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药物保管和服用由医务人员负责。

4、粥、开水、汤放在安全地方,幼儿吃饭时不说笑打逗。

5、严格落实《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严防食物中毒。

6、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食品,药物管理制度

1、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不买腐烂变质,食品,不给幼儿吃过期食品。

3、幼儿食品存放有序,生熟用具分开,并注意有明显标志,定期消毒。

4、药品,妥善管理不让幼儿随便取到,保健人员合理用药喂药。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1)幼儿园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小组,每周定期检查各室及环境卫生。

(2)各班严格按照卫生清毒工作要求及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做好幼儿及室内外环境卫生。

(3)幼儿床单、枕套、玩具定期清洗消毒,被褥每月晒一次,有检查记录。

膳食营养、管理制度

1、幼儿膳食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员与保健人员共同配合,科学制定幼儿食谱。

2、炊管人员定期学习膳食营养知识,不断创新,做到色香味美。

3、膳食合理,营养量稳定、平衡、达标,保证食物新鲜卫生。

幼儿园卫生保健(保育)制度

幼儿园德育工作制度

一.德育工作的领导

1.幼儿园德育工作由园长全面负责,副园长主管,班主任是本班幼儿德育工作第一责任人。

2.由副园长、年级组长、班主任老师、园外辅导员组成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幼儿园德育工作现状、任务、内容和方法。

3.每周召开一次教师工作例会,学习理论,布置任务。

4.建立幼儿园、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德育网络,建设德育基地,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幼儿园德育工作的支持。

二.德育工作的形式

1.幼儿园根据各年级幼儿年龄特点进行教育。

2.各班结合幼儿园要求和阶段特点,定期开展主题活动。

3.各位教师和保育员要把幼儿德育工作渗透到一日活动中去,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与学习习惯。

4.积极开展德育环境创设,注重育人功能。

5.邀请幼教专家讲授幼儿德育理论课。

6.每学期各年级组织一至两次家长会。

7.

组织幼儿到园外德育基地观摩。

三.德育工作的内容

1.热爱祖国教育。如每天做早操、唱国歌、升国旗,全园幼儿立正、行注目礼,并唱起“国歌、国旗,我爱你”的歌曲,结束时对着国旗敬个礼。在大班教室里,开辟了“爱祖国”专栏等。

2.培养幼儿爱劳动的习惯,关心集体的行为。

3.遵守公共秩序教育。平时,我们要求幼儿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放下东西也要轻。

4.对幼儿进行爱惜粮食的教育。午餐要求做到“三净”:碗里干净、桌上干净、地上干净等。

5.教育孩子们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会的事情学着做,学会的事情坚持做”。

四.德育工作的方法

1.订计划,勤检查,多评比,善总结。

2.树榜样,立典型,培优转差,分类要求。

3.启发引导,多鼓励,少批评。

4.实事求是,说实话,办实事。

5.坚持原则,不姑息迁就。

6.深入调查,重视研究,听取意见,改进方法。

篇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本文关键词:托幼,卫生保健,制度,机构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本文简介:卫生保健制度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目录1.一日生活制度2.膳食管理制度3.体格锻炼制度4.卫生与消毒制度5.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6.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7.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8.伤害预防制度9.健康教育制度10.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一日生活制度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一)根据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本文内容:

卫生保健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1.

一日生活制度

2.

膳食管理制度

3.

体格锻炼制度

4.

卫生与消毒制度

5.

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6.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7.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8.

伤害预防制度

9.

健康教育制度

10.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一日生活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一日生活内容,保证其在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稳定性,促进集居儿童身心健康。

(二)对儿童24小时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每个生活环节、顺序、次数和时间等应给予合理安排。

(三)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四)正常情况下室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日,寄宿制的不少于3小时/日;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互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午睡时间2~2.5小时/日为宜。

(五)托幼机构应根据儿童的不同年龄,结合季节变化和机构实际情况,参照7岁以下儿童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表,具体制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表

年龄

饮食

室外活动

时间

(小时)

睡眠

次数

(正餐+点心)

正餐间隔时间

(小时)

日间次数

日间时间(小时∕次)

夜间

(小时)

1岁~

3+2

3.5~4

≥2

2

1.5~2.5

10~12

1.5岁~

3+2

3.5~4

≥2

1

2~2.5

10

3~6岁

3+2或1

3.5~4

≥2

1

2~2.5

8~10

膳食管理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膳食管理

1.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相关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

3.儿童膳食有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

4.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膳食和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膳食。

5.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6.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二)膳食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并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2.食堂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3.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保洁存放,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制定并实施食品及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食品及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加工或者使用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或原料。

6.禁止提供生冷拌菜。存放超过2小时经确认未变质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当充分加热。加热时中心温度应当高于70℃,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7.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g。

9.相关人员做好个人卫生。接触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水洗净双手;穿戴清洁工作衣、帽,禁止穿工作衣入厕;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各项操作符合要求。

10.创建卫生、整洁、舒适的进餐环境,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三)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制订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一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过程中,按照营养膳食的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符合儿童口味。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的达DRI80%以上,寄宿制的达DRI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摄入量达DRI80%以上。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分别为12~15%、30~35%、50~60%。

5.全日热量分配:早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30%(包括上午10点的加餐),午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40%(含下午3点的午后点),晚餐提供的能量约占一日的30%(含晚上8点的少量水果、牛奶等)。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一次点心。

6.加强体弱儿膳食管理。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肥胖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

儿童各类食物一日建议摄入量

食物种类

1~2岁

3~6岁

谷类

100~150g

180~260g

蔬菜类

150~200g

200~250g

水果类

150~200g

150~300g

鱼虾类

100

g

40~50g

禽畜肉类

30~40g

蛋类

60g

奶类

350ml

300~600ml

大豆及豆制品

25g

烹调油

20~25g

25~30g

体格锻炼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根据儿童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体格锻炼,保证儿童适宜的运动量和运动密度,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体格锻炼计划的制订,指导保教人员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

(三)保教人员要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的清洁、卫生、安全,布置好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

(四)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注意观察儿童运动中的面色、神态、呼吸、出汗量等反应和运动后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

(五)根据个体差异,合理调整运动量,对个别体弱的儿童予以特殊照顾。有条件的可进行3~6岁儿童体质测试,了解儿童体质状况,指导儿童体格锻炼。

健康教育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儿童健康管理

1.入机构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接受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浙江省儿童入托幼机构健康检查表》规定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幼机构。

(2)托幼机构在办理儿童入机构手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托幼机构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3)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需重新进入的,应按照儿童入托幼机构健康检查要求,经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返回托幼机构。

(4)儿童转托幼机构时,转入的机构应查验原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浙江省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2.定期健康检查

(1)1~2岁儿童每半年健康检查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

(2)定期健康检查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承担。

(3)检查项目为身高、体重测量,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检查,视力、听力测查,血红蛋白检测。

(4)健康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入儿童保健手册,并向家长反馈,对有异常的儿童督促其诊疗。

3.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托幼机构应做好每日晨间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保教人员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需要用药时,由卫生保健人员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药品须妥善保管,用药前应核对并签字。

(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经县(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按规定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还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执行。

3.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

4.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传染性疾病的病症时,应立即离岗诊疗。

5.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患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或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者需离岗治疗。

6.离岗诊疗者需持县(区)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卫生与消毒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室内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

3.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晾晒或拎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7.托幼机构的活动室要注意采光,提供的儿童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至少每日一巾一杯专用,每人一床一被。

2.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

3.做到勤洗头洗澡、勤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4.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5.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头洗澡、勤换衣、勤剪指(趾)甲。

6.工作人员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在园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有关消毒隔离技术知识的培训,负责对托幼机构内消毒隔离工作检查指导。

2.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开窗通风至少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3.儿童餐饮具每餐使用后应当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保洁。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

4.儿童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5.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抹布每次使用后消毒。坐便器每次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消毒。

6.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见附件3)。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1.儿童入托幼机构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2.督促家长按免疫规划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免疫接种,配合做好儿童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工作。

3.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4.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患儿时,应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5.托幼机构发生传染病人时,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6.班级内发生传染病人时,对患儿所在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幼机构和转托幼机构手续。

7.发生传染病期间加强晨午检和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同时加强对家长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醒家长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

8.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托幼机构。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托幼机构。

(二)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1.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2.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并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诊断及矫治。

3.对贫血、营养不良及超重/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度以上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4.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5.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对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可辅助专业人员矫治。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伤害预防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健康教育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一)

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见附件4)。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舟山市普陀区小荧星实验幼儿园

1.入园检查。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2.定期体检。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每年5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

3.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工作人员体格检查。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

备注: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以上疾病应离职治疗或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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