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安委会“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全日,教委,工作方案,宣传,主题
教委安委会“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教委安委会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工作方案各中小学、幼儿园:今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16〕632号)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市交管局
教委安委会“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教委安委会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16〕632号)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市交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为确保学校、幼儿园“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营造宣传氛围
各单位紧密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利用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手机信息平台和发放《一封信》,深入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结合缓堵治乱、文明驾驶相关内容对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同时通过短信发送平台向职工、机动车驾驶人发送相关宣传、提示信息。二是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三是结合“小手拉大手
我与家人共答题”活动开展中小学生群体交通安全教育。
三、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利用交警APP开展交通违法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的倡导,加强私家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陋习的查处,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检查,督导落实。区安办将组成检查组,深入实地对单位落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工作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动员部署及活动开展等情况。
xx区教委安委会
篇2:0251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0251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本文关键词: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硕士专业学位,方案
0251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本文简介:0251金融硕士(M.F.——MasterofFinance)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105)一、培养目标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培养胜任在各类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晓现代金融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金融知识、金融分析与决策能力,
0251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本文内容:
0251金融硕士(M.F.
——
Master
of
Finance)
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105)
一、培养目标
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培养胜任在各类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晓现代金融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金融知识、金融分析与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现代金融实践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金融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具有积极创新的精神;
2、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身心健康。
二、领域简介
金融学是研究金融市场上不同的经济主体(家庭、企业、金融中介、政府)在不确定性环境下对资源进行跨期配置行为决策的学科。其研究内容包括市场微观经济主体的家庭和企业的财务决策(个人理财和公司理财)、金融市场上的金融资产定价、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宏观金融领域的货币供求及利率的决定、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政府的金融监管等。随着现代金融经济的发展,金融学知识已广泛应用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相关的学科领域有: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产业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保险学、金融工程等。
三、招生对象与学习年限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力
)
人员。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采用学分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入专业实习及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2.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和熟悉金融的企业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考评方式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4.社会实践环节。社会实践主要在与本专业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实习基地)进行,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但时间不少于6个月。要求研究生在社会实践告一段落后,写出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并取得实习单位的鉴定。
5.双导师制。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社会实习实践和毕业论文写作采取双导师制。每名学员由一名校内专职导师和一名校外兼职导师共同指导。
6.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
五、课程设置
攻读本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学位课程不低于26学分,包括公共课5学分、专业必修课15学分以及专业实践6学分;
(二)选修课程不低于10学分;
(三)本科非经济和管理类学生必须补修基础课程6学分。
另外,须完成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两个必修环节。
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附表。
六、实践环节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的金融业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能力的培养内容主要为:
1.
能够自觉地运用所学金融学理论和原理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2.较熟练地运用各种投融资管理技能;
3.熟练地掌握各类金融机构核心业务的交易技术和操作流程;
4.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各种财务分析工具和方法;
5.较熟练地进行金融产品的设计和定价及风险管理。
以上内容融入各门课程之中,可通过课程教学、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来培养,并注重这些技能的综合应用。
研究生应到与本专业有关的金融机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岗位进行不少于6个月社会实践锻炼,社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须在第1学期末,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并提交实践计划;专业实践一般应安排在第3、4学期期间,并按预先计划的方案逐步完成,每个专业实践环节完成后,研究生须做自我鉴定,并由指导该环节的指导人(可以是校内外导师、也可以是校外实践部门的兼职导师)作出评定;专业实践完成后,研究生须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并取得实习单位的鉴定。期间研究生一般应结合专业实践确定学位论文的选题。实践表现、实践总结报告经导师组成的评定小组评审通过后,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方可获准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是研究生院专门制定的重要材料,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一册,用以实时并详细记载其专业实践各环节的实施情况与评定,将在完成后连同实践总结报告一起存入研究生的学位档案。
七、学位论文
研究生通过全部学位课程考试,修满规定学分后,方能正式进入论文撰写阶段。论文选题应来源于金融实际领域涉及的相关问题,既可以是家庭和企业等微观金融主体的财务金融决策问题,也可以是金融市场或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或宏观金融领域的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等。选题由研究生选定后经专职和兼职指导老师审核认可或由导师指定。论文的形式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论文完成的进度应是:二年级上学期确定论文选题,查阅资料,写出开题报告(研究生应向研究生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选题的意义、国内外关于该选题研究的文献综述和本人的研究计划等。作开题报告时,应有本专业3-5位专职和兼职老师参加。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才能正式开始撰写论文);二年级下学期期初写出论文初稿并向研究生指导小组就论文的进展情况作一次中期报告;并在二年级下学期论文定稿后进行答辩。未经导师审阅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答辩。
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其中至少一位来自校外实践单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附表:
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英文名称
学分
学时
学期
备注
学
位
课
程
公共
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Studies
on
Theory
and
Practices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2
36
1
5学分
英语
English
3
54
1
专业必修课
货币金融学(含国际金融)
Money
and
Banking
3
54
1
15学分
金融市场学
Financial
Market
3
54
1
财务报表分析
Analysis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3
54
1
投资学
Investment
2
36
1
公司金融
Corporate
Finance
2
36
1
金融衍生工具
Derivative
Financial
Instruments
2
36
1
选修课
金融行业发展前沿
Topics
on
Frontier
Development
of
Finance
2
-
1-3
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也可以选修其他相关的硕士课程,其中金融行业发展前沿为必选课程
金融工程案例
Case
Study
of
Financial
Engineering
2
36
2
固定收入证券
Fixed
Income
Security
2
36
2
商业银行管理案例
Case
Study
of
Management
of
Banking
2
36
2
投资银行学
Investment
Banking
2
36
2
个人理财
Personal
Financial
Planning
2
36
2
国际投资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2
36
2
必修环节
专业实践
Professional
Practices
6
/
2、3
专业实践视为学位课计算学分
论文开题报告
Thesis
Proposal
/
/
2
论文中期报告
Middle
Term
Report
of
Thesis
Writing
/
/
3
补休课
金融计量学
Financial
Econometrics
3
54
1
本科非经济和管理类专业学生必须补修6学分
宏微观经济学
Microeconomics
3
36
1
会计学
Accounting
3
54
篇3:2020全日制劳动合同
20XX全日制劳动合同 本文关键词:全日制,劳动合同,XX
20XX全日制劳动合同 本文简介:20XX全日制劳动合同[1]特征码rRNJLKvFjCfzEGQxifpo甲方:乙方:签约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
20XX全日制劳动合同 本文内容:
20XX全日制劳动合同[1]
特征码rRNJLKvFjCfzEGQxifpo
甲
方:
乙
方: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住
所
劳
动
用
工
登
记
证
编
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
信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条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
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