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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分配暂行办法

日期:2021-04-0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分配暂行办法 本文关键词:暂行办法,薪酬,领导班子成员,分配

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分配暂行办法 本文简介:吉粮集团总部员工和子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分配暂行办法(讨论稿)依据《吉粮集团薪酬设计方案》,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暂行方法。一、适用范围本暂行方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员工(不含国内贸易部和国际贸易部员工)和子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二、薪酬结构及薪酬标准的确定根据岗位特点确定薪酬结构,集团总部

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分配暂行办法 本文内容:

吉粮集团总部员工和子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分配暂行办法

(讨论稿)

依据《吉粮集团薪酬设计方案》,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暂行方法。

一、

适用范围

本暂行方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员工(不含国内贸易部和国际贸易部员工)和子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

薪酬结构及薪酬标准的确定

根据岗位特点确定薪酬结构,集团总部管理岗位员工和子公司(分公司)班子成员实行结构薪酬制。根据集团改革前的工资水平和集团支付能力,参照同行业工资水平确定薪酬标准。

(一)

结构薪酬制

结构薪酬由保障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福利五部分构成。

1、

保障工资:是体现员工工作最低保障的薪酬单元。以长春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参考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附表一)。

2、

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级别、责任差别等岗位价值因素的薪酬单元,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共分5个岗类21个岗级(附表二)。

月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基准值×岗位系数

日岗位工资标准=月岗位工资标准/20.93(4舍5入到元)

岗位工资基准值是指岗位系数为1所对应的月岗位工资标准(暂定为一般员工的最低岗级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基准原则上每年调整或重新确认一次。

岗位系数通过岗位评估确定,以数值形式排列岗位价值的大小和相对重要性。当前集团岗位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各类岗位系数暂按最低标准执行,待岗位评估工作完成后,在执行相应的岗位系数标准。

3、

绩效工资:是体现岗位贡献和工作业绩差别的动态薪酬单元。与部门(企业)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月岗位工资标准

月绩效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个人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按照收益与风险、责任对等的原则预先设置,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为45:55;部门经理、子公司(分公司)正职为50:50;部门高管、子公司(分公司)副职为55:45;一般员工为60:40(附表二)。

②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系数依据部门和员工在集团绩效考核中实际得分结果计算得出,其计算公式为:

M

Wi

×

mi

/

100

Ki=

×

100

n

(Wi

×

mi

/

100

)

i=1

其中:K————个人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M————部门绩效考核分数

m————个人绩效考核分数

W————个人绩效工资标准额

i————部门人数序号

n————部门人数

③部门绩效工资标准总额为部门员工绩效工资标准额之和。

4、福利:是根据政策法规要求和集团实际情况确定的薪酬单元。由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通讯费、交通费、采暖费、及独生子女费等构成。集团总部执行以下规定,子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标准,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有关政策执行。

②住房公积金以本人保障工资和岗位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企业20%、个人80%。

③交通费、通讯费和采暖费标准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④独生子女费等其它补贴按政策规定执行。

5、年终奖:是按超额完成预定经营目标情况所确定的奖励性薪酬单元,依据财务决算结果确定发放总额,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发放标准,年终奖金分配方案另行制定。

(二)固定薪酬制

固定薪酬由保障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福利和年终奖构成。

1、保障工资:与管理岗位员工执行同一标准(附表一)。

2、岗位工资: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确定的薪酬,每年调整或重新确认一次(附表三)。

3、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对员工超出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劳动支付加班费。

日岗位工资标准=月岗位工资标准/20.93(四舍五入到元)

小时岗位工资标准=日岗位工资标准/8(四舍五入到元)

4、福利:与管理岗位员工执行相同规定。

5、年终奖:按年终奖金分配方案执行。

三、薪酬发放办法

(一)结构薪酬制薪酬发放办法

1、保障工资和岗位工资按月发放,其中,岗位工资按出勤情况发放,执行《集团总部员工考勤办法》的规定。

①病假3天(含3天)以内的不扣工资,3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扣发岗位工资。

②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岗位工资。

③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1天岗位工资。

④旷工半天扣半月岗位工资,旷工1天(含1天)以上的扣全月岗位工资。

2、绩效工资原子上按月发放。

考虑到集团处于转轨变型期,在制定薪酬标准时,劳动行为还未发生,市场环境也存在一定的变数,决定2006年集团总部管理岗位员工,每月欲发绩效工资标准额度的60%,其余部分到年底财务决算后,视企业完成预定经营目标情况,结合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多退少补。对超出当年应发额度的部分在下年度工资中扣回。

子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工资可以比照集团总部员工的发放办法,也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具体的发放办法,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3、年终奖按年终奖金分配方案的规定发放。

4、福利性薪酬按相关政策和集团有关规定发放或办理。

(二)固定薪酬制薪酬发放办法

保障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按月发放,其中岗位工资按出勤情况发放,计发办法与管理岗位员工相同。福利性薪酬按有关政策和集团有关规定发放或办理。年终奖按年终奖金分配方案的规定发放。

四、相关规定

1、

管理岗位员工见习期的工资。对新招聘的无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从报到之日起执行一年的见习工资,由保障工资、岗位工资和福利构成,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其中岗位工资为拟聘岗位标准的70%。

2、

管理岗位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对新招聘的有工作经历的员工,在试用期间,执行适用工资,由保障工资、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构成,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其中岗位工资为拟聘岗位标准的80%。

3、

事务性服务人员试用期的工资。由保障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和福利构成,其中岗位工资为拟聘岗位标准的80%。试用期间不享受年终奖。

4、

部门的业务主管和集团委派的企业财务经理暂执行比一般员工高二档的岗级标准。

5、

对集团聘用的特殊人才可采取协议工资的方式确定分配形式和薪酬水平。

6、

设立董事长奖励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进行奖励;对预先设计中因无法预料而出现的某些不公平现象进行调节。

7、

由于岗位、学历、职称等变化而导致的薪酬调整,在变化的下一个月执行。

五、附则

1、

本办法经员工大会讨论通过,集团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后实施。

2、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执行。

3、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篇2: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领导班子,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党政,考核

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5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系列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2015年度学校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合做好后备干部推荐工作,根据《兵团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5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x党组发〔2015〕x号)要求,

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5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系列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2015年度学校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合做好后备干部推荐工作,根据《兵团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5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x党组发〔2015〕x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综合考核的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二、综合考核的内容

1.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2.基层党委(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包括精神文明和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及书记党建工作述职;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4.各学院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三、考核对象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

四、综合考核的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要把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兵团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突出报告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举措,推动科学发展、民生改善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三严三实”、“四强”专题教育的情况;

4.突出高校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情况;

5.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基层党委(总支)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作为重要内容;基层党委(总支)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班子成员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班子总结及各项专项报告、领导干部个人“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方式自定)。

(二)召开综合考核会议

各基层党委(总支)或直属单位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组长作动员,基层党委(总支)书记或直属单位领导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或单位报告年度工作。各基层党委(总支)党建工作情况(包括精神文明和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及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四述“均采取书面形式报告。

机关及直属单位总结按学校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具体考核工作由机关及直属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其中生物重点实验室并入生命科学学院考核,继续教育学院和后勤处绩效考核按学校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

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一并进行。

(四)查阅资料

由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考核要求查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资料、台账。

(五)个别谈话或专题座谈

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综合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拟于2015年12月初开始,12月25日前结束。

(二)基本要求

一个考核方案、一个考核工作小组、一次动员讲话、一次会议进行、一个工作报告、一次综合测评、一次个别谈话。

(三)考核办法

1.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依据《xx大学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2.基层党委(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包括精神文明和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及书记党建工作述职,依据《xx大学基层党委(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考核办法执行。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据纪委安排及相关考核测评体系执行。

4.各学院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依据《干部任用条例》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撰写专题报告。

(四)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成立两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各环节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一组小组:组长:张xx

成员:赵xx

第二组小组:组长:蒋xx

成员:赵xx

六、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反馈。对确定为各不同等次考核结果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依据学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给予相关处理。对于存在相关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七、副处级后备干部推荐工作

依据《关于印发〈xx大学处级后备干部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党字〔2009〕x号)执行。

1.参加推荐的人员范围与参加考核大会人员范围相同;

2.后备干部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推荐;

3.推荐工作应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纪委的工作人员参与下进行,由各基层党委(总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推荐确定的后备干部人选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同时将后备干部花名册上报党委组织部;

4.后备干部推荐条件详见《xx大学处级后备干部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查看组织部网页“文件制度栏”)。

八、相关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履行程序,确保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领导班子(部门)总结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上传至党委组织部网站中的“xx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网上平台”(由领导干部个人根据党委组织部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自行登录上传)。

3.援疆干部在学校工作不满半年的,原则上在派出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援疆干部评优不占所在单位优秀比例。

4.各基层党委(总支)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必须在2015年12月25日前结束,集中考核时间原则上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考核期间领导干部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

5.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于12月28日前,将领导个人填写的《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报党委组织部。

篇3: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领导班子,中层,考核,处级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2016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履职尽责情况及工作作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干部选任和奖惩提供科学依据,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一、工

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2016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履职尽责情况及工作作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干部选任和奖惩提供科学依据,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从严治党原则;

2.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原则;

3.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

4.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二、考核范围

考核学院(含教学单位和教辅部门)领导班子、党政管理部门班子和全校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外借调的干部只参加测评不用述职,考核结果为称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同年度干部考核一并进行。科级干部和学院院长助理由所在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向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考核内容

(一)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建设。考察领导班子政治方向、全局观念、理论学习、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领导能力水平。考察领导班子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领导改革发展和处理复杂问题、应对突发事件等能力。

工作实绩及创新。考察领导班子在教学、科研、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党建工作等方面取得的突出业绩、工作效果,以及工作创新点和重点突破项目。

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重点考查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处级干部考核内容

德,包括政治态度、大局观念、道德品质、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情况;

能,包括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

勤,包括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工作投入等方面内容;

绩,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等方面内容;

廉,包括廉洁自律、履行廉政职责等方面内容。

重点考察考核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创新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此外,党群口干部将履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纳入工作职责。

(三)基层党组织书记考核内容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重点考核落实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及工作创新情况。具体内容和办法详见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方案》。

四、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时间

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月12日。

(二)考核方式及程序

1.班子和干部个人撰写总结

撰写处级班子和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基层党组织书记撰写述职发言材料,总结材料于12月20日前完成。处级干部还需填写《干部年度考核表》。(《干部年度考核表》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由基层党组织统一收回,交给考核组)。

2.述职测评

中层班子述职述廉。学校组织中层班子集中述职,由校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和教代会代表参加,述职后对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集中测评。

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根据工作实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以召开处级干部述职会议,由全体教职工对处级干部进行集中测评。如不进行集中述职,在本单位测评前,要将个人总结以一定形式提供给本单位职工,以便职工客观评价。

3.考核谈话评价

学校成立干部年度考核组,到各单位进行考核谈话并主持民意测评,全面了解班子和干部履职情况、工作表现。谈话结束后,考核组对中层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综合评价。

4.校领导评价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处级干部年度履行职责和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5.量化考核结果

学院(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成绩由四部分构成: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职工评价,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组评价,占总成绩的20%;校领导评价,占总成绩的30%;党政管理部门及教辅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评价,占总成绩的20%。

党政管理部门及教辅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成绩由四部分构成: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职工评价,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组打分,占总成绩的20%;校领导评价,占总成绩的30%;学院(教学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教代会代表评价,占总成绩的20%。

学院(教学单位)处级干部的考核成绩由四部分构成: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职工评价,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20%;学校领导对干部评价,占总成绩的30%;党政管理部门及教辅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评价(对二级党组织书记的评价,采用学校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组评价,占总成绩的20%。

党政管理部门(含研究生学院)及教辅单位的干部考核成绩由四部分构成:本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职工评价(出席人员不得少于应参加人员的80%),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20%;学校领导对干部评价,占总成绩的30%;学院(教学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教代会代表评价(对二级党组织书记的评价,采用学校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组评价,占总成绩的20%。

6.综合认定

对群众谈话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在充分听取纪委、综治办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测评和谈话情况提出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评定档次建议,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领导班子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干部个人评价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五、考核结果应用及要求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层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以及年终绩效分配、奖惩的重要依据。提拔领导干部应从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和称职的干部中产生。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实施诫勉谈话,对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或调整其岗位。对于连续两年诫勉谈话的干部,确定为不称职格次。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干部,视情况给予改任非领导职务、降级、免职等处理。班子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不谋划发展、不顾全大局、不团结、不作为、群众威信不高的班子予以调整。

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要以一定的形式反馈给干部本人,切实发挥考核对干部的帮助、教育、激励和约束的作用。

六、组织领导

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016年度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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