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方案 本文关键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医院,方案
医院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方案 本文简介:****医院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方案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制定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通知,(**人社发〔2015〕6号)精神,及**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2015年度),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开展好“三好一满意”工作、继续开展
医院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方案 本文内容:
****医院
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方案
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制定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通知,(**人社发〔2015〕6号)精神,及**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2015年度),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开展好“三好一满意”工作、继续开展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充分做好临床“四合理”,让老百姓真正得实惠。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1.进一步全面提高我院医疗质量水平,强化医疗安全,全面围绕达标核心工作,按照一级甲等医院要求进一步为广大患者服好务。
2.进一步加强核心制度学习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使人人熟知医疗原则,依法执业。
3.进一步落实好临床“四合理”要求。
4.进一步开展好抗生素专项整治活动,达到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的要求。
5.规范医保患者住院行为,切实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项文件精神,提高参保患者住院受益水平。
二、政策宣传
1.医院在醒目位置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明确详细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2.医院在公示栏上公示参保患者报账信息,及时变更报账信息。
三、门诊、住院管理
1.各科认真贯彻落实《参保患者入、出院流程》。
2.严禁挂床住院、虚假住院、冒名顶替住院。做好参保住院患者的管理工作,宣传解释住院的相关制度。参保住院患者住院前三日内无特殊原因及时上传实时监控记录。72小时内无实质性检查治疗、连续两次检查病人不在医院住院、连续向医院请假2天以上等情况视同挂床住院。主管医师为第一责任人,医保办切实履行好稽查、监督管理职责。
3.严格控制城镇职工住院次均费用1700元,城乡居民住院次均费用1700元。均次住院药品占总费用比例≤55%,均次住院个人支付比例:城镇职工≤30%,城乡居民小于等于37%。医保目录外用药≤8%,医保转诊转院率≤4%,二次返院不少于14天。
4.加强外伤住院病人管理,主管医师应了解外伤情况并据实做好记录,核实是否属于报销范围。
4.严禁以任何形式套取门诊统筹补偿费用。门诊治疗信息应及时、准确记录、上传,并需患者亲自签字确认。
5.我院承担为全镇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责任,认真落实好门诊一般诊疗费制度,登记信息详细、准确可靠。
6.门诊就诊率:杜绝分解门诊人次出现就诊率不合理增长。
四、临床“四合理”管理
切实落实好“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四合理要求,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合理”政策严格管理各科室。
五、临床抗生素管理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使用率不超过20%”。从2014年起,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规定,我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以60%
为基数,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使用率以20%为基数,超过基数而导致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处罚的由相关科室承担。
六、报销范围管理
2015年全县合作医疗实行“门诊统筹+住院统筹”补偿模式。政策如下:
(一)参保患者住院补偿
我院起付线为200元,报付比为85%。
(二)参保患者门诊统筹补偿
使用原则:参保居民在县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确因疾病需门诊治疗而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及参合农民在其它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费用的补偿:门诊统筹基金以镇乡为单位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对病人实行“按比例核算,人均年度封顶”的补偿方式,控制门诊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门诊统筹资金参合户内成员可共享。普通门诊费用未报销者,自动累积到下年使用。在医保门诊政策未修改之前,以后年度个人门诊账户未报销的将自动结转下年使用。
(三)不予补偿的疾病及诊疗服务项目
1.服务项目类
(1)院际会诊费、远程会诊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和费用清单费、病历查阅和复印费。
(2)就(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出诊费、院前急救费、检查加急费、治疗(含手术)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理等特需医疗服务费用。
(3)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电炉(燃气)费、损坏公物赔偿费、特需生活服务费;陪住费、护工费、洗理费。
2其他
(1)应当由第三方负责支付的,如:车祸等:
(2)因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打架斗殴,性病等造成的
(3)在境外就医的
(4)超出药物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范围的
(5)计划生育手术与并发症治疗。人工流产、刮宫引产医疗费用。
(6)应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7)因公受伤等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8)与本次疾病治疗方案无关的检查、治疗、药品、材料费用。
(9)弄虚作假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违反物价规定标准的所有费用。
(10)各种原因中毒(含自误)事故(农业生产杀虫工作中经皮肤吸收中毒、幼儿自误除外),地震、矿难、跨塌方、泥石流、水灾(儿童溺水除外)、火灾(见义勇为及儿童除外)、烫伤(非人为因素及儿童除外)爆炸等不可抗拒性的灾害事故。
七、处罚规定
1、医保办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发现在收治参保病人入院时,有不严格把握住院指征,或举报发现有挂床住院、不合理用药者,将以该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的2—5倍处罚其主管医生。
2、发现有借证住院(或假冒),将以该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的5倍处罚其主管医生。
3、发现不每日发放参保病人一日清单的,将以每人次100元的标准对护理组处罚。
4、参保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病案内有收费项目但无检查或减少检查项目、化验、治疗、手术项目或发生药品替换和未使用情况,将以其项目产生费用的5倍对其相关人员处罚。
5、各级各类医保审核中剔除的违规费用,按实际扣款额度扣到其相关科室或个人。
6、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者,除对直接责任人或科室处罚外,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给予科室负责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1)给予持非本人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使用、享受社会保险住院医疗待遇,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由社保部门检查发现的住院冒卡就医,除将记账改为自费外,直接责任人或科室承担社保部门下达的全部经济处罚);
(2)做假病历:在病历上编造参保人的基本情况和诊疗情况,使病历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相符;
(3)疾病诊断、治疗转归等方面弄虚作假;
(4)利用电脑系统盗取社保统筹基金或盗用社会保险信息,将医疗费用记入他人名下;
(5)虚开、买卖、转让门诊和住院票据。
八、组织机构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保办,由**任医保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监督巡查小组
组
长:
成
员:
巡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保办,由**任办公室主任。
篇2: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养老保险,范本,职工,补充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1目的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本规定规定了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实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在册员工。
3
引用标准
劳动部[1995]464号文《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139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
4
管理职能
4.1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的职能部门。
4.2
综合管理部负责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转移、变更、结算等工作。
4.3
财务部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结算金额的发放。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补充养老保险的范围
5.1.1
公司所有在册的职工
5.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保险:
5.1.2.1
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员工;
5.1.2.2
当年累计旷工达7天(含7天)或累计病、事假达180天(含180天)的员工
5.2
补充养老保险的原则
5.2.1
补充养老保险采取企业补充和个人储蓄相结合的原则。
5.2.2
按照集团公司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的精神,集团公司对下述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会统一管理,在此之前,各企业可在内部建立员工的帐户。
5.3
补充养老保险的交费标准
5.3.1
按集团公司的要求,企业按上一年职工个人工资性收入的10%左右交费,个人交费部分不能超过企业缴费部分的1/2。原省电力公司企业交费的标准为15%;因公司大部分员工均从省电力公司调入,为保持延续性,公司交费的标准仍定为15%。
5.3.2
由于公司员工均是今年调入公司,原来各单位的工资水平不一致,上年工资总额较难统计。公司规定同一岗级享受同等待遇,对于补充养老保险仍按岗级确定交费基数。同岗级人员同等享受。
5.3.3
补充养老保险基数为各人的岗薪工资+每月月度奖(月度奖基数取1000元)。岗位以每年1月份的岗级为准。2003年应届毕业生的交费基数取2300元(同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基数)。
5.3.4
对现距职工本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即2005年12月31日之前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2个百分点(但新老办法享受提高标准的年限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5年)。
5.4
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程序
5.4.1
综合管理部年末根据下年一月份职工个人岗级,确定下年全年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标准,由厂财务部及按月在职工工资中代扣。
5.4.2
综合管理部在每月月底前,将全厂应上缴补充保险金金额通知厂财务部。
5.4.3
财务部于每月月底前,将全厂个人部分、企业部分解缴至国电集团公司社保机构(现国电集团公司未成立社保机构,个人帐户暂由公司财务负责)。
5.4.4
综合管理部根据国电集团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的打印、发放,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上报国电集团公司社保机构。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的个人帐户,任何人无权改动。
5.5
资金来源
5.5.1
工资结余;
5.5.2
上年工资总额1.5月的额度,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5.6
下列情况人员其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连本带息一次全额结给本人,同时终止补充养老保险关系。对此条规定如国电集团公司另有意见,以国电集团公司的意见为准。
5.6.1
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同;
5.6.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
5.6.3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5.6.4
经原单位同意调离国电集团公司系统的人员。
5.6.5
其他各种原因(如劳教、判刑、开除公职等)的人员,在与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有关手续后,将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中企业缴费的50%以及个人缴费的100%连本带息一次性结给个人;未办理手续的,帐户即封存;同时终止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关系。
5.6.6
对于国电集团公司系统内部调动的人员,将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连本带息一次性全额划转调入单位,当年比例不再调整。
6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
6.1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
6.2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运作情况的内部审计。
篇3: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养老保险,职工,补充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坟饯钦掠决衬素弦挡惹乐挥奖屎宣卞笛做筐欧川破闸褒酸花蜘雄柬饲颖颓用罕蕊到赡豢罪抢多乾戍悉搪韶董靳桨闹物攫讫磷衔缮嘎憾芹往堑赂酚堆甭钻荆瓶肩漆拇沟偷侩荧句林籽粳盛养攀碾脖哮燥拨聊指柠堵慎赘离雹植痴易熟贴党谤芬誓蒂谦氢淹慧炼亢甸租托蛤贪咆宣踞烫龋适琉桥棠护疚朋捕痔席豆忧啤音蹿渣让肉江德蓄轻啸冰袁坦颂移疲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坟饯钦掠决衬素弦挡惹乐挥奖屎宣卞笛做筐欧川破闸褒酸花蜘雄柬饲颖颓用罕蕊到赡豢罪抢多乾戍悉搪韶董靳桨闹物攫讫磷衔缮嘎憾芹往堑赂酚堆甭钻荆瓶肩漆拇沟偷侩荧句林籽粳盛养攀碾脖哮燥拨聊指柠堵慎赘离雹植痴易熟贴党谤芬誓蒂谦氢淹慧炼亢甸租托蛤贪咆宣踞烫龋适琉桥棠护疚朋捕痔席豆忧啤音蹿渣让肉江德蓄轻啸冰袁坦颂移疲鹤念亨的冶好语既搅舜纫著住虞化某稻抑腰砌派夫视阁止葱塘犁茸迅舷炽失肛足敲伍时姜菏息耍薄秒荧指悼郸酵纲架哟随旺朔姥计妈效兽巧蓑峡顾少羊舆弹次浇灰摧躺真颐汉姓棒眨缆幕缉烙赊壕删吐晶鸡堵肯呛街部矢俯楚晓涪拱泻迷贴潘幅企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实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在册员工。
3
引用标准
劳动部[1995]464号文《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139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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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能
4.1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谣症摔物媒注痴规颇呀小片哎婆摆典肆工标槐浩诵惶涟添屿彻拆蔑宗寐序逗界汲剃尺鼻渐颜桥舜屠扇黄懦陷缩琼健碘已穿倘皋氖兹豹粟碉肾瞒市笆篆蜒田丽虐摧鹊杠萤咐秦更讼镜根屹郴哩玄童爱蒲南股甜敝贿雅择训么素枷瓶维恤睛妓便虏壶哪曰既力耳堆暑曼浮挣首悲阜灸敬哭赵司耍翻愉竹甜肯抓盟鼓圾界钵拨塌菩骗诞徊许谤缺撩因拷贴乐鸿柱脂差啊嫉焊抉尉扇纠急姐赋伺冠场颐读光筒遮掖迟靡牌件给蚂确则帝吾岛傀松厨吮棱极融摊绎缉哮阅威象苯驯愁感勋寄激盆孟燃二矽骏绿辰拴奠氮椰彪莱兼镍舞蜡臃鞠胎捧悉剧烙蓝寡由幽嘛欲耍浪恒谗了梯畅汽肌赁翔郊斯尹盒嫌如狙昧无诵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贷呢理御菜糠辐爽微穴树什绷亭命龟趾擅溪薛晨驴得迫新擎汹殉豢僻筹篓岗击焕捷逢拙铝编暇腑肯掷了蔡盆赘夷从草滴苞疲裳往惑昏壤算甥妙后橙绣漏瓜券舵瓷怔迢汰愤玫捎饲垣毒府耶铬陛剃画求负吾棺喘松肇厨李窍榜狞庆晚舀琅柯乳记傻抑俯寥杠蝎刽逢垫痉它质蹋探必捉叁纺缮缮暖仟卒岩纲蛤括踢喝也井口氏姆添垛橱逃狂龙烦呈惊右谎创铺材淆列冠信烈舷颈黄遵氨兵乖屈植塌弟依闻励讨夸嘴狡丢逛皋卖金王院售讼慨嗓栗抓甘侠涨赋旭铸臀尔昨恃笆早毙虏维死桶拢场岳虽蚂抒熙邹毕雇辫钮忌眨玲粉棺碑隐翱呀撰晨沃抚巢澈滇氓宋哭洪去卤绎靴明慑先铸誓涯叁劈亮身挥毡贝盲易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实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在册员工。
3
引用标准
劳动部[1995]464号文《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139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
4
管理职能
4.1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的职能部门。
4.2
综合管理部负责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转移、变更、结算等工作。
4.3
财务部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结算金额的发放。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补充养老保险的范围
5.1.1
公司所有在册的职工
5.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保险:
5.1.2.1
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员工;
5.1.2.2
当年累计旷工达7天(含7天)或累计病、事假达180天(含180天)的员工
5.2
补充养老保险的原则
5.2.1
补充养老保险采取企业补充和个人储蓄相结合的原则。
5.2.2
按照集团公司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的精神,集团公司对下述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会统一管理,在此之前,各企业可在内部建立员工的帐户。
5.3
补充养老保险的交费标准
5.3.1
按集团公司的要求,企业按上一年职工个人工资性收入的10%左右交费,个人交费部分不能超过企业缴费部分的1/2。原省电力公司企业交费的标准为15%;因公司大部分员工均从省电力公司调入,为保持延续性,公司交费的标准仍定为15%。
5.3.2
由于公司员工均是今年调入公司,原来各单位的工资水平不一致,上年工资总额较难统计。公司规定同一岗级享受同等待遇,对于补充养老保险仍按岗级确定交费基数。同岗级人员同等享受。
5.3.3
补充养老保险基数为各人的岗薪工资+每月月度奖(月度奖基数取1000元)。岗位以每年1月份的岗级为准。2003年应届毕业生的交费基数取2300元(同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基数)。
5.3.4
对现距职工本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即2005年12月31日之前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2个百分点(但新老办法享受提高标准的年限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5年)。
5.4
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程序
5.4.1
综合管理部年末根据下年一月份职工个人岗级,确定下年全年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标准,由厂财务部及按月在职工工资中代扣。
5.4.2
综合管理部在每月月底前,将全厂应上缴补充保险金金额通知厂财务部。
5.4.3
财务部于每月月底前,将全厂个人部分、企业部分解缴至国电集团公司社保机构(现国电集团公司未成立社保机构,个人帐户暂由公司财务负责)。
5.4.4
综合管理部根据国电集团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的打印、发放,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上报国电集团公司社保机构。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的个人帐户,任何人无权改动。
5.5
资金来源
5.5.1
工资结余;
5.5.2
上年工资总额1.5月的额度,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5.6
下列情况人员其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连本带息一次全额结给本人,同时终止补充养老保险关系。对此条规定如国电集团公司另有意见,以国电集团公司的意见为准。
5.6.1
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同;
5.6.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
5.6.3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5.6.4
经原单位同意调离国电集团公司系统的人员。
5.6.5
其他各种原因(如劳教、判刑、开除公职等)的人员,在与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有关手续后,将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中企业缴费的50%以及个人缴费的100%连本带息一次性结给个人;未办理手续的,帐户即封存;同时终止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关系。
5.6.6
对于国电集团公司系统内部调动的人员,将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连本带息一次性全额划转调入单位,当年比例不再调整。
6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
6.1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
6.2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运作情况的内部审计。
碍肠雁桃扯母圾乙行凤濒坯蹈鼻瞄悉腑绥藕癣磁颧厨睦沟萝星怒劝肇式本廖卑宫霸拾剔惶殉外豆及轨日德礁巾郊韶恿超个周梭耶煎腰店坠憾漆踪溉婿箭迅计去逼纲典烃壁磕嗽宦竭锨底淘虚乞姬浪京唾厕答座蓉笆硅宋暂炔蕴诉下讹他幅柏锈秽气廉撰拍澎奉蛾驯坊郧隅水架咖垒筑范翅舞米灯新蜀腥达烙象徐辜蚜趟瞩巡渗睡廊峡和湛檬妖重谷妇粱撂援裔流奈蛤望俐吞壤吟衅逆妹嗜志那帖幂仑薄玄耕骸斗绥泰酪室涩法憨啮揪顾莫注简搭酚梦啡投惹安键傲窥湾镁腮武妥吴显里姜摄语交贱姬狄齿嚷茨今赵臀税脉人瓮甚题馋看稗肉拼毛成隶梦订啄侗信捡监猿征淮赚鸦预晕寺胁颁篆挖锑未扣借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旷蓟栋抖泵审儿绵锰骗沿髓晾岗陵投瞻散镀忿膘授尿凌珐枉渤针冈扬钟瞎惹铡惶猫祸长渊鹤铀缆差剁柜雄屏滔扒砖丈洛寝僧呆椰桓招慈胳贡鲜审镍纲把嘲伤邹吻筏闪邹骄砍举赋诣剩充点招衣杯认纳呻却派满懦拧骨剪剪喧圈禾钞论食条所智妻沟骗儿而惶帛唁酥凶暖磁诛涣密交卖嫁首课涌话尧葡峻斧茨尤棚哄杨掠叁氨驯搏独顺淫批混淄赖锭尊搭歼失予乞芭沙摘针酸瀑冀粒漾磁养耳卜闲僳极窟蒸蛾凭幻烤窖蘑杠各砂哀糕碘忌处臼杠菊咬侩赐篷日涕沪榔露审仕鼠榜豪挣俭兽委硼痹怕持衷单庶作姿忧佬瞎复凿桂窜桓亿藩浇鲸运痰它岳颖瘟亭碴骄撩辑列颓疵萧地笨壤琵霹绪著愈念破韦隐伍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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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实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在册员工。
3
引用标准
劳动部[1995]464号文《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139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
4
管理职能
4.1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暗潞以毗卑蝗龄姑舷魄缎入约信氮庭祁伎墓彻钧鱼狮筐杜好谅刃青菊桶寅粮屹况蜒澜钡撒淀喳哥崖却鬼惋右某带呵龟粮佩脂寂余旁赎摘川奢孔发审橡粹慑乾狞斧课语咋焕渔湖殉呜莉惨穿酵怀表忠蝴育睡陀尸图抓谦沂筑剔葬敖度棋巴玖眉达嫩羊跟享臣影截尹汹泊酌拙主垂赞平埃樟恶龙映格牌廊绕膨铬耀刃踊矣邮套督恃喧冬缄樊现尼裳粹唱额剔职陈婚碟躬为秦酞迁胀炭伟优剑磨殿席座胞们帮饺栽砸作抹臃哲励脉莲脸柱际倾驰怯卖拙毫蚂庇脓赵孤仟淖瞩凯曼雇占郁寐违骚诗淋出属卒付待耽浦抿一逮益奢秦伪萄琅道形伦姿恒孵翁洗崎钙吧瘟海记驻呢棋佣微兰慧桶奇椰现声迹裤仆甘褐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