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实用HRM系列】 本文关键词:离职,管理制度,员工,实用,系列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实用HRM系列】 本文简介:××公司版本20××年××月员工离职管理制度颁布部门:执行部门:执行日期:第1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若有特例,由总经理签字认可。第2章离职区分第三条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1.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实用HRM系列】 本文内容:
××公司
版本
20××年××月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颁布部门:
执行部门:
执行日期: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若有特例,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2章
离职区分
第三条
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1.员工因故辞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2.公司员工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3.试用期员工离职申请应于3日前提出。
第四条
辞退(解雇):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因不景气原因裁员。
第五条
开除: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纪律者。
第六条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日以上。
第3章
离职手续办理
第七条
工作移交
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资料移交给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
事物移交
1.移交员工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的物品,交接双方应签字确认。
2.移交公司配置的通信工具。
3.移交考勤卡、(办公室、办公桌)钥匙。
4.移交借阅的资料。
5.移交各类工具(例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工具等)。
第九条
款项移交
1.将经手的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公司财务部。
2.将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公司财务部。
3.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管人签字确认,并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视为交接完成。
第十条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辞职补偿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6.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借款、罚金
(2)员工对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
关系转移
1.转移前提
(1)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签字为准)
(2)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完成(以签字为准)
2.转移内容
(1)档案关系
(2)社保关系
(3)其他
第4章
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当地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处理。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
订
记
录
修订标记
修订处数
修订日期
审批签字
篇2:“科学发展、共话长安”离职村干部座谈会讲话
“科学发展、共话长安”离职村干部座谈会讲话 本文关键词:共话,长安,离职,座谈会,村干部
“科学发展、共话长安”离职村干部座谈会讲话 本文简介:“科学发展、共话长安”离职村干部座谈会讲话中共长安乡委员会长安乡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一月三日各位老领导、老干部:你们好!长安在历届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在坐各位老领导、老干部在职期间的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下,长安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喜人成绩。首先,我代表长安乡党委、政府感谢你们在任职期间对长安党的
“科学发展、共话长安”离职村干部座谈会讲话 本文内容:
“科学发展、共话长安”离职村干部座谈会讲话
中共长安乡委员会
长安乡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各位老领导、老干部:
你们好!长安在历届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在坐各位老领导、老干部在职期间的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下,长安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喜人成绩。首先,我代表长安乡党委、政府感谢你们在任职期间对长安党的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所作出的贡献,感谢你们在离职期间对乡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党委、政府诚恳地邀请老前辈们,欢聚一堂,主要目的就是结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征求你们对乡党委、政府近年来工作的意见、建议,倾听你们对长安今后发展的想法和看法,以此来形成合力,推进工作,取得新一轮长安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下面我就近年来长安在经济建设、党的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向各位老领导、老干部汇报如下,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长安乡地处张掖市区南郊,辖13个行政村、98个合作社,共有5431户、20462人,耕地面积29571亩,人均耕地1.44亩。乡党委下设1个党总支、18个党支部,共有党员702人。2008年全乡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1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162元,全乡农民存款总额达到1.04亿元。今年,长安乡坚持“蔬菜富民、项目强乡”发展战略,不断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大胆探索土地流转,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社会稳定、村容整洁,党的建设、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全乡经济社会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势头。现将2009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育特色产业,提高农业效益,保障农民增收。
今年,我乡按照“蔬菜富民”的战略要求,继续以嘉禾、富民等蔬菜运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订单蔬菜,种植蔬菜2.4万亩(含复种),发展日光温室7800亩、钢屋架拱棚4300亩,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农民种菜收入占到了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
一是提高效益、壮大规模,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紧扣本乡原有的蔬菜种植传统优势和资源优势,着重鼓励和扶持发展市场前景看好、收益显著的特色优势产业,做到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建立红地球葡萄、金针菇、错季西瓜、芦笋、精细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基地12个,特色产业在扩规模、抓管理、强龙头、树品牌、提效益上取得了新突破:前进村红地球葡萄由去年的200座、400亩,发展到256座、540亩,棚均收入达到3万元;万家墩村的金针菇棚均收入6万元以上,今年由原来的25棚发展到了40棚;河满村的拱棚蔬菜、洪信村的西兰花、二闸村的西瓜、芦笋等特色产业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基础上,亩均收益都超过了8000元,全乡打造出“一村一品”种植格局村11个。同时,采取“农民点菜、专家下厨”模式开展各类科技培训62场次3200多人次,引进推广28个系列的100多个新品种、设施蔬菜栽培高新技术20多项,1.6万亩蔬菜生产基地取得了国家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有16个蔬菜品种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成功注册“前进村庄”“长绿”、“乐万家”农产品商标3个,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市场+经纪人+农户”等多种模式,发展蔬菜保鲜、冷贮、运销、加工等企业8家、各类运销大户38家,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是创新经营方式,尝试土地流转,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上头闸村在去年指导上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蔬菜种植与运销盈利17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坚持“两委指导,干部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指导上源蔬菜专业合作社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实行土地流转。上源蔬菜专业合作社以每亩600元的价格租赁本村土地800亩,与嘉禾公司等客商签定以太白菜花为主体的高原夏菜订单1400亩,积极争取农业银行贷款3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形成了“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的土地流转模式。合作社通过统一购进生产物资,统一分期育苗,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蔬菜购销,组织会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生产服务,推动全村蔬菜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方向发展。通过土地流转,全村700多名劳动力真正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农民不仅每亩地收到了600元租金,还有了更多的时间外出务工,全村已有75户农户举家外出务工。在家农民除做好自家种植养殖外,还可返聘到上源专业合作社务工,每天挣取35~55元工资,农民变成了“双饷”农民。预计今年全村农民纯收入可达到6000元以上,实现集体积累140多万元,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卫生、体育、先进创评、表彰等活动提供了经费保障,推动了该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为降低运销成本,保障蔬菜品质、吸引更多客商,上头闸村正在积极筹建投资700万元的恒温库,招商建设投资300万元的脱水菜厂,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努力提升流转效益。
三是立足城郊优势,优化服务环境,发展餐饮旅游业。本着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和先经营后入住的思路,于2006年投资1000多万元在前进村开工建设“长安家园”。一期工程建成风格各异的别墅式小康住宅楼22幢,每户奖励扶持资金1万元,渠、路、桥涵、绿化等公共设施由政府投资配套。于2007年6月全部对外出租经营餐饮服务,成为全市农家乐新亮点,出租户年收益达到2.4万元以上。同时,在南二环路南关村、河满村地段,坚持“整体规划、政府扶持、自主经营”的原则,发展农家乐经营户30多户,为就地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城市经济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抢抓发展机遇,加快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
今年,按照“项目强乡”的总体思路,我乡立足乡情,找准政策对接点,积极争项目、引资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政策性国投项目资金争取成效显著。一是已到位政策性资金项目3个,到位资金220万元。其中:争取土地整理项目资金110万元,争取农林特产产业化财源建设项目资金60万元,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50万元。二是已上报正在下达批复的项目2个。其中:省水利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省水利厅防汛抗旱项目资金15万元。三是国家扶持建设项目3个。其中:争取国家发改委扶持资金120万元完成嘉禾公司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争取国家发改委市场建设资金350万元用于嘉禾公司恒温库扩建项目;争取省农牧厅奶牛补助资金50万元建设前进奶牛专业合作社养殖园区;争取投资140万元,完成长安卫生院扩建项目。
(二)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强势推进。今年,全乡自筹资金建设项目3个,其中:投资700万元,完成上头闸村5000吨恒温库建设项目;投资450万元,完成五座桥村脱水蔬菜厂恒温库建设项目;自筹资金750多万元建设前进奶牛专业合作社养殖园区,目前已入园奶牛700多头。同时,整合全乡项目建设内容,积极向省、市、区财政、发改、水利、农业等部门申报乡文化站建设、农村生态环保建设等48个项目,争取在项目支撑下改善我乡文化、道路、水利、环卫等落后的基础设施现状,逐步为城乡一体化进程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各项目正在与各部局密切衔接中。
(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一是新农村住宅建设进展顺利。万家墩村整村推进新农村住宅建设一期工程总投资600万元,建设4栋5层住宅楼,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现在主题工程已全部完成,9月底附属设施建设完成,10月底120户住户可全部入住;前进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整村推进新农村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总投资6000多万元,建设占地面积50038.9平方米,建筑面积76100平方米的小康住宅楼20幢,建成后可实现全村475户整体搬迁入住。一期工程投资300多万元的10幢住宅楼已开工建设,争取年底主题工程完工。二是沼气国债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上四闸村、庄墩村等6个村380户沼气国债建设项目实施顺利,现在已开挖234户,建成109户,产气投入使用86户,整体项目10月份可完工。三是道路建设实现全乡覆盖。今年开工建设的二闸村、郭家堡村等5个村的17.14公里通村水泥道路,严格推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现在已完成郭家堡等村15公里道路水泥硬化任务,还剩2.14公里正在建设中,整个工程将在9月底完工。今年的工程完工后,加上2005年已修建的上四闸村等4个村村社油路13.5公里、上头闸村社主干道水泥硬化2.4公里、2007年前进村硬化水泥路面4公里、2008年洪信村硬化通村公路水泥路面4.5公里,全乡13个村已有12个村完成村社道路建设任务,道路建设总里程已达到41.54公里。
三、强化措施,防控并举,确保社会稳定。
今年,我乡严格夜间值班巡逻制度,为各村统一购置巡逻值班器械,采取值班设卡、合力出击等方式,严厉打击犯罪团伙嚣张气焰。城郊4村成立社会管理工作站,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在南关四社、双华屠宰场附近安装7个电子监控探头,南关警务室与社会管理工作站合并办公,协调区公安局每天派4名干警和社会管理站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上岗。与公安局配合在重点地段进行了6次清理整治。继续坚持矛盾纠纷挂牌消号等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1~8月份,全乡共发生刑事案件10起,比去年同期下降61%;发生治安案件43起,比去年同期下降22%;共排查矛盾纠纷72件,调处70件,调处率达96.5%;发生到区信访8件次,同比下降41.6%;到市上访3批28人次,同比下降28.6%;4~8月份未发生到区、上市、赴省、进京信访上访事件,确保了全乡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四、不断创新党建载体,努力打造富民党建
乡党委不断探索党建新途径,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一是将党员大会与村民代表会议相结合,推进民主建设进程。在2007年村级班子换届选举中,创新思路,实行了村民代表选举发证制度,每10户选举一名代表,全乡选出村民代表500多名。在村级议事中坚持党员建议,支部提议,党员群众代表审议表决等程序,群众同意了就办,群众不同意的事项采取缓办或不办,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保障了广大党员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与权、议事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推动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二是以产业党建为载体,挖掘发展潜力。乡党委围绕“把党支部建在专业合作社上,把党员先进性示范在创业岗位上”的新思路,全乡培育创业先锋158名,立足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党员创业基地12个,在红提葡萄、长绿蔬菜、前进奶牛3个合作社成立党支部。通过开展党员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示范带动等活动,产业党支部充分发挥宣传方针政策、组织学习培训、引导结构调整、优化发展环境等职能,实现了党的基层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营优势有机结合,产业党组织成为了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坚强核心。
展望前景,任重道远。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还比较低,农民增收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土地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发展的模式还有待深化,乡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社会治安和党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一系列问题时刻激励着长安的发展。在此,希望在座的各位老领导能够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
上级党委、政府和各位领导在项目争取、资金扶持、政策倾斜上多支持、关心长安的发展,我们全乡上下也一定不会辜负上级党委、政府和各位领导的厚望,必将精诚团结,乘势而上,真抓实干,为长安乡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村容整洁、农民富裕而不懈努力!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可以说,这几年来我们***局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效,很大程度上讲,就是得益于***等各位领导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就是得益于***等各位领导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在此,对各位领导特别是***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衷心祝愿***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工作顺利,生活愉快!并诚挚邀请***今后常来指导我们***区***局的工作,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和关心。我们也相信***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谢谢!
实现确定的任务目标,不仅需要全县各级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更需要我们统一上上下下的思想,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做好2006年的工作特别需要各位老领导、老同志的关心支持、鼓劲加油,我们衷心的希望各位老干部、老同志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使**发展得更快,让全县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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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型集团公司劳动关系解除管理与离职管理制度【精品参考】
大型集团公司劳动关系解除管理与离职管理制度【精品参考】 本文关键词:离职,劳动关系,解除,管理制度,集团公司
大型集团公司劳动关系解除管理与离职管理制度【精品参考】 本文简介:大型集团公司劳动关系解除管理与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劳动关系解除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合同制员工和签约服务期在6个月以上的员工。第二节劳动关系的解除第三条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
大型集团公司劳动关系解除管理与离职管理制度【精品参考】 本文内容:
大型集团公司劳动关系解除管理与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劳动关系解除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合同制员工和签约服务期在6个月以上的员工。
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解除
第三条
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
第四条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钟点工以合同为准,但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条
劝退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劝退员工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被劝退员工,劝退方式应包括公司有关部门或领导的暗示,而本人自己提出辞职申请的,也应享受劝退的待遇补偿。
第七条
如员工患有非本员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员工作的,公司予以劝退。
第八条
如员工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员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适当的工作,公司予以劝退。
第九条
如员工参加入职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公司内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的,公司予以劝退。
第十条
辞退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态度、技能、绩效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聘用关系的行为。
第十一条
公司辞退员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钟点工以合同为准,但至少提前一周)通知被辞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定立即辞退,以加一个月工资补助代替通知。
第十二条
如员工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公司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
如员工合同期内劳动态度较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公司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如员工经过入职培训后,其工作表现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公司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
除名是在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除名的行为。
第十六条
公司除名员工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除名员工。
第十七条
如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予以除名。
第十八条
如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公司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如员工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公司予以除名。
第二十条
如员工因触犯法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予以除名。
第二十一条
如员工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公司予以除名。
第二十二条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劝退、辞退员工未在报告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或10个工作日内未办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第二十三条
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原则上,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合同。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到期两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管理部,各部门管理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向员工下达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第二十五条
合同期满,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原则上,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员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三节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须需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章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员工离职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的有序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公司的在职员工。员工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第二节
工作内容的移交
第三条
员工的移交分下列级别
(1)主管人员:是指部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室主任、(科长)、组长。
(2)经管人员:是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第四条
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1)编制移交清册或报告书(格式另定)。
(2)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电脑、簿册、书类、图表、文具、印章、资料等)。
(3)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案应交代清楚。
(4)后勤清算和其他应专案移交事项。
第五条
主管人员的移交清册应由各该层次人员或经管人员编制,经管人员移交清册应自行编制。
第六条
移交清册应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分别签名盖章。
第七条
各级人员进行工作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调任或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致使移交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八条
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清册编制完整,致使后任无法接收或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限补交者,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员呈报上级领导处理。
第九条
后任核对或盘查交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揭报上级主管,倘有隐匿,应与前任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第三节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三章
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
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第二节
辞退员工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两次者。
(2)连续旷职(工)三日或全年累计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借端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严重者。
(14)精神或身体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公司、医院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确定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19)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需要者。
第五条
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
第六条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
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员工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
,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条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
公司公司下属各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人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第三节
员工辞职的规定
第十二条
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取《辞职申请书》,
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原则上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第十四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员工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四节
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辞退、员工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十七条
本制度需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