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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公司-薪酬计划 本文简介:密级★期限:紧急程度:XXXXX有限公司营销部基层员工及基层管理人员福利待遇及佣金计划1、目的:规范公司薪酬结构、薪酬标准、薪酬发放管理,建立科学的薪酬制度,从而激励员工改善工作表现,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2、适用范围:营销部(住宅与商业)全体基层员工(
房产中介公司-薪酬计划 本文内容:
密级★期限:
紧急程度:
XXXXX有限公司
营销部基层员工及基层管理人员福利待遇及佣金计划
1、目的:规范公司薪酬结构、薪酬标准、薪酬发放管理,建立科学的薪酬制度,从而激励员工改善工作表现,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
2、适用范围:
营销部(住宅与商业)全体基层员工(资深客户经理、客户经理、高级置业顾问、置业顾问)、基层管理(分店经理)、中层管理(区域经理)。
3、业务范围:居间、租赁、抵押、按揭(包含代办)、分销等所有的业务类型。
4、基本概念
4.1
分店:所有物理意义的店铺及分组,统一称为“分店”。
4.2
计提管理提成条件:级别为分店经理级(含)以上,并经公司批准独立带领营业队伍开展业务工作。
5、底薪构成表: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其它补助
职
级
薪级
基本工资
岗位
工资
职务津贴
加班费
通迅补助
交通费
餐费
保密
津贴
驻外津贴
绩效
合计
职位名称
基层职员
1
870
122
50
50
108
1200
置业顾问
2
870
162
100
100
168
1400
高级置业顾问
3
870
362
100
100
168
1600
客户经理
4
870
562
100
100
168
1800
资深客户经理
基层管理
1
1000
643
200
239
100
50
168
100
3000
店面经理
中层管理
1
1200
1545
400
287
150
100
168
150
4500
区域经理
高层管理
8000
营销总监
高层管理人员:参照集团薪资标准执行
5.1、工资计发标准及其他事宜:
5.1.1
试用期人员
5.1.1.1
入职前的培训期内不予计发工资。
5.1.1.2
试用期内上班不满一个完整月自动离职的,当月工资不予计发。
5.1.2
基层员工:各级人员均按底薪构成表的标准计发底薪。
5.1.3
基层、中层管理人员:按底薪构成表标准×实际绩效权重分=底薪,最低保底为标准的80%,最高不超过标准的120%。(绩效权重考核表详见附件1)
5.2
其它事宜:
5.2.1
当月请事假超7天以上人员者,当月工资延后一个月发放,如5.2.3例子。
5.2.2
离职时未办理离职手续的,一律不予计发工资;
5.2.3
离职员工的当月工资延后一个月发放,另每月8日前离职的员工,前一月工资也延后一个月发放。
例:某置业顾问在一月份办理离职,按在职人员能收到工资日为应发放一月份工资日(以现时的发放日的标准为二月十五日,遇节假日顺延);而按此制度其工资将在应发放二月份工资日才获发放。(以现时的发放日的标准为三月十五日,遇节假日顺延)
5.3
提成计发标准为结利值。
5.4
合同值的有效期为三个月内结利,方可追补提成,若最终不能在三个月内完全结利的部分,则算为结利当月的结利值;
5.5
若业务出现增佣情况,针对此部分的佣金业绩,按以下标准执行:
凡属业务操作过户后剩余的可增佣的佣金,会被算为当月(实收结利月)的新增业绩,在系统合同录入中,只须把原合同号加上(增佣)二字以作体现。
6、提成发放标准:
6.1
基层员工(资深客户经理、客户经理、高级置业顾问、置业顾问)
业绩
标准
实得佣金(该阶段)
0
-
5000
(含
5000)
10%
500
5001
–
15,000(含15,000)
15%
1500
15,001
–
25,000(含25,000)
20%
2000
25,001
-
35,000(含35,000)
23%
2300
35,001
-
45,000(含45,000)
25%
2500
45,001
-
60,000(含60,000)
30%
4500
60,001以上
35%
说明:6.1.1
以当月结利值为基础,以阶段递增计算确定个人佣金提成比例。
6.1.2
每宗成交的计提比例按上述表格对应计提比例,不因业务人员的晋升或降职而变化。
6.1.3
管理人员个人开单按管理佣金基率计算提成,不再计个人佣金提成.
6.2
基层管理(分店经理)
人
均
比
例
该阶段佣金基数
0
-
5000(含5000)
4%
0-200
5,001
-
7,000(含7,000)
6%
120
7,001
-
9,000(含9,000)
8%
160
9,001
-
12,000(含12,000)
10%
300
12,001
-
20,000(含20,000)
11%
880
20,001
-
40,000(含40,000)
12%
2400
40,001及
以上
13%最低基本人数:6人,每超编1人增加6000元考核任务
单店单组7+1
双组6+1
6.3
中层管理(区域经理)
完成任务百分比例
提成比例
0-60%
1%
61-80%
1.3%
81%-100%
1.8%
101%-120%
2.0%
121%-150%
2.2%
151%-200%
2.5%
201%以上
3.0%
说明:6.3.1
计算提成的基数是各区域经理所辖区域当月的结利值的总业绩,达到每个考核标准通提方式计算提成。
6.3.2当月合同值的有效期限为签约日当月起计三个月(含当月),如第四个月收回属于当月新增业绩计算。
例:某区域在一月任务30万元,当月合同值40万元,当月结利20万×1.3%=2600元计提。在第二月结利15万元,提成20万×0.7%+15万×2%=4400元,在第三月结利5万元,提成35万×0.2%+5万×2.2%=1800元,则该单子的合同值业绩有效期限算至第三个月份。
6.4高层管理(总监)
完成任务百分比例
提成比例
0-70%
0.5%
70%以上
1.0%
说明:6.4.1
计算提成的基数是各总监所辖区域当月的结利值的总业绩,达到每个考核标准通提方式计算提成。
7、人均计算法说明:
7.1人均业绩:是指分店当月总结利值÷在职人数(不够店最低人员配置数目的仍要以最低人员配置人数去计算),财务核算分店成本的人均业绩计算方法:在职人数=(月初计划人数+月末实际人数)÷2,不含主管本人和区域秘书。
8、任务指标计算法说明:
8.1
公司会根据经营成本、过往业绩表现及市场情况去制定各分店(组别)的每月任务指标。(另见每月任务表)
8.2
管理一间的各级别主管每月考核任务指标(另见每月任务表);
8.3
区域经理任务为辖下所有分店内所有店(组)任务指标的总和;
9、离职员工提成发放标准:
9.1
离职员工正常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提成100%发放;
9.2
离职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后,所签合同未结利(未完结手续),必须在离职表上注明交接、承办人为上级主管,提成30%发放;上级主管只享受管理提成。
9.3
离职员工若所签单有未收佣金的或后续手续未完成的,在离职后六个月后仍未结利的,不予计发。(在六个月后最终仍能收到的,亦不予计发。)
10、其他:
10.1
涉及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追收佣金的业绩划分办法为:先扣除追收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实收的业绩,店面与追收部门划分办法为7:3分配,即店面占70%业绩,另30%业绩划归协助追收部门。
11、附则:
11.1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正式生效,原公司管理制度中与之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11.2
本管理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说明,其他未尽事宜由各部门提议,人事部负责补充完善。
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