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评优,实施方案,年终
年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医院关于2017年度评先工作的通知为了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充分发挥先进的榜样、示范和带动作用,院决定对2017年度医院(中心)先进科室、团队,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在我院工作满2年在岗职工(包括聘用),成立6个月以上的科室。二、评选条件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年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医院关于2017年度评先工作的通知
为了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充分发挥先进的榜样、示范和带动作用,院决定对2017年度医院(中心)先进科室、团队,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工作满2年在岗职工(包括聘用),成立6个月以上的科室。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乐于助人,不以权谋私,廉洁行医、廉洁从政,并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不谋私利、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处处维护医院的利益和病员的利益。
4、敢于管理、敢讲实话、敢与损害医院利益和声誉的人作斗争。
5、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中,成绩显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指标,无差错、事故发生,为绝大部分同志所公认。
6、受到上级表彰和在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开展新技术,新科目,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医院形象及竞争力的个人和科室,经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可获特别提名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评先选优
(1)上半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2)外出学习、进修超过6个月的,或在院实际上班不足半年的;
(3)全年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被评先
(1)年度综合考核、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的;
(2)行政查房中记载有3次以上迟到、早退、吃早餐等违纪违规的;受到待岗、停职、降级处理的;
(3)在各项检查验收工作中,工作未达标,特别是上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发生过违法事件或严重违纪的;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导致医院两个效益受损的直接责任人和科室;
(6)不服从医院(科室)调配,不能完成院方(科室)下达工作任务的(包括经济指标,代理考试考核,义务献血等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上交有关材料的;
(7)同事之间或与院外人员发生无原则纠纷,影响团结、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8)无故不参加年度三基考核或业务考核(考试)学习以及考试不合格者;连续三年未取得执业资格者。
五、评选名额分配:先进科室大科室3个(6人以上),小科室6个(5人以下);先进个人30人。
六、评选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本科(组)的推荐工作和选票收集,将汇总结果于下周一(2月20号)前报院办。
2、为保证年终总结评比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科(组)严格掌握评选和推荐先进的标准和比例,注重实绩,不搞“轮流坐庄”。
3、为了保证评先选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院办将对评优评先结果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