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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隆小学教师外出、请假课务安排管理条例

  亭隆小学教师外出、请假课务安排管理条例

  一、教师外出、请假

  1、教师因私外出:每位教师每学期允许有2次2小时以内的私出,私出必须向级部主任请假,并在门卫处登记,登记时必须注明私出事由、出门时间,返校时间由门卫登记。私出超过2次的按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有关规定处理。

  2、教师因公外出:必须在门卫处登记,登记必须注明公出事由、出门时间,返校时间由门卫登记。如不再返校,要在外出时刷卡。

  3、教师事假或病假:1天以上(含1天)必须向校长室请假。未满1天的向年级组长请假。

  二、教师外出、请假的课务安排

  1、基本原则:教师病假以代课为主,事假和公出调代结合,私出不得影响课务。

  2、调代课原则:病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调代课由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商议安排,再由分管教导执行安排。病事假2天以内(含2天)的调代课由级部主任负责安排,实在有困难的,由分管教导协调安排。教师不可私自调代课。

  3、调代课要求:

  ⑴ 调代课由级部主任或分管教导开具通知单。

  ⑵ 级部主任和分管教导要及时做好调代课登记记录。学期末由分管教导负责汇总。

  ⑶ 代课原则上要按照课表安排组织教学,可以与原任课教师商议教学内容。

  级部主任:z

  教导主任:z     分管教导:z

  分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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