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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东二中教师管理办法

  至东二中教师管理办法

  全体教师要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严格劳动纪律和学习的各项规定。

  考勤制度

  1、指纹签到:班主任、双语教师早晨6:40前,教职工,上午8:20前、11::0后,下午15:00前、16:40后。

  2、上班时间不得私自离校,必要的外出应向教研组组长请假。

  3、上班、上课迟到或早退当旷课论。对旷课者,视其情节轻重予在教师会上警告批评或全乡通报或扣发工资或作为待岗人选等处理。

  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请假应事先提出,1-3天经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并自行安排代课交教导处存档备查。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课程可由学校安排。

  5、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假期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最多给予七天的丧假。

  二、请假的程序

  教职工需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上课制度

  1、养成良好习惯,教师应准时上课,按时下课。

  2、认真做好课前准备,严格按功课表上课,上课时除带齐课本、教案外,还应随带必须的教具等授课资料、材料;要科学安排课堂45分钟的教学内容,确保课堂教学质量。上课时,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早退,不拖课,不坐在椅子上上课,不接访客人。

  3、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规范,板书工整,教师要坚持用正楷字板书。

  4、要尊重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体育课要加强组织教学,重视学生的运动安全,若需提前下课让学生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因天气原因需改上室内课,应给学生讲授体育知识,不得随意让学生自习。

  至东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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