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一中教学人员调配办法
一、聘任依据
1、教学调查满意率。
2、统考教学效果。
3、教学常规检查结果。
二 具体操作办法:
1、凡教学调查中学生满意率在百分之六十以下的高一高二教师均不跟年级上,高三教师不留任。
2、学年统考所教学生人平成绩排列在后三分之一且教学调查中学生满意率在百分之七十五以下的的高一高二教师不跟年级上、高三教师不留任(后三分之一的人数为备课组人数除以三按四舍五入的人数)。
3、工作上不服从年级组安排和管理的教师,年级组有权不聘任,学生调查满意率在百分之六十以下的不跟年级上的教师,其它年级组经考察不满意的有权不聘任。
4、高三教师在原高二教师和原高三教师中选拔,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学生的满意率、教学效果和教学常规工作综合决定。
5、在邵东一中连续五年没有教过高三的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高考模拟考试,考试成绩不合要求的不能聘任为高三教师。
6、三个年级都不聘任的教师,学校不再聘任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