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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晶学校教工考勤制度

  华晶学校教工考勤制度

  为规范教工出勤考核和请假程序,保证、提高学校和后勤服务质量,根据上级的规定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勤管理机构

  学校办公室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执行本制度,对全校教工的出勤进行登记、公布并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缺勤情况。

  办公室负责考查学校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出勤,学校教务处负责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查岗登记并及时将查岗缺勤情况交办公室登记和公布。

  第二条 考勤管理人员与职责

  1.学校第一副校长负责领导学校的考勤管理,对办公室、教务处的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负责审批2—7天(含2天和7天)的假期。7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学校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3.学校教务主任负责领导教务处工作人员对全体教工进行签到、签退,对教学岗位人员进行查岗登记,并将结果及时通报办公室。负责审批教学岗位人员1(含一天)以内的假期。

  4.学校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考查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出勤;及时登记、公布全体教工的出勤情况;为教工办理属办公室办理的请假手续;并根据审批的假条及时通知请假人员所属的处室或年级组。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缺勤处理办法

  1.教工因公出差、开会,因病住院治疗、休养或因私离岗外出都必须办理齐全的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旷工处理。

  2.校会、升旗仪式、教工会议、学校临时安排的活动、上课、辅导、专业训练无故不到、不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等视为旷工。教工旷工一天,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20元,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自动退职。

  3.教学岗位人员旷课,按10元/节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

  4.教工因公缺会应请假,否则视为缺会。教工因私、因病缺会一次,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15元。

  5.请假类别及处理办法

  设扣除工资为Y元,请假天数为X天。

  1)事假:Y=5*X病假:Y=3*X

  2)丧假:Y=(X-7)*5产假:Y=(X-90)*5

  6.迟到、缺席

  1)教研活动、专业训练、不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等迟到每次扣1元。中途离开时间5分钟以上(以每节)计算,每次扣2元,迟到达20分钟以上者算旷课1节,旷课1节按旷工半天计算。

  2)上课迟到,中途无故离开时间5分钟以上(以每堂计算)每次扣4元,迟到10分钟以上算旷课2节,即旷课1天。

  3)自习辅导迟到,早退及中途离开,每次扣1元,缺席按学校所付津贴加倍扣回。

  4)例会:迟到、早退、1次扣2元,病假1次扣5元,事假一次扣10元,旷工一次扣15元。(若请假,则重复计算)

  7.长期病事假(达10天,周六、周日不计)

  1)教学人员:10天-15天扣除全部绩效工资,保留出勤时间内的工作量工资。

  2)教辅人员:每10天扣发全部校内工资。

  3)30天以上扣发各种福利。

  4)工资扣除:

  教工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病假2个月内,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总额的9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总额的70%计发;工作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按工资总额的80计发;工作满25年的,按90%计发,省劳模可增加10%(所扣金额按月上缴会计室)。

  8.凡旷工两天或迟到、早退累计(一学期)8次者,取消当年各项评优和晋级资格。

  第四条 办理请假手续程序

  1.凡因病因事需要请假,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先向年级组长说明,安排好代课(3天以上,含3天),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先到办公室领取、填写请假凭证,然后找教务主任、教学副校长审批,再将请假凭证送到办公室备案,同时在教务处领取代课卡,交给代课人。非教学人员请假1天(含1天)以内由所在各室的负责人批准,请假2--7天(含2天和7天),由主管副校长批准,若请假在7天以上则由校长批准,请假凭证一律交办公室备案。

  2.凡因公外出、派出者必须与相关处室协商,做好工作安排,办好相关手续,并将有关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3.请假者必须在办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校,因特殊紧急、重大事情或不可抗拒力未能及时办理手续或须延长假期的,均须先向部门领导、主管副校长口头请假,然后在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补办好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请假必须归口(办公室),其他任何行政领导的口头答复均视为无效。

  5.请假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履行请假手续后到教育科技局人事股审批。

  6.教工满假后须立即到办公室销假,否则满假后的时间算为超假。

  第五条 作息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实行签到、签退、坐班制,早晚自习、晨读实行跟班辅导制,晚三、第八节实行年级值班制。签到时间:预备前30分钟内;签退时间:最后一节上课后5分钟至下课后20分钟内。有早读安排的老师于早读课铃响前到达,特长班专业训练按安排时间进行。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安排的一些临时性工作。

  第二条 教工婚假、丧假、产假时间:

  1.婚假7天,晚婚者,婚假增加3天。

  2.教工直系亲属病故给假7天(外县教工不含路途往返)。

  3.计划生育手术,凭医生证明给假15天,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小产不满4个月给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实行晚婚者增加产假一个月(产假包括公休及法定假在内)。

  第三条 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本制度自宣读之日起执行。

  教师工作纪律进本要求及评估细则

  一、工作纪律基本要求:

  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