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沛中学教师教学比赛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学校发展内涵、提高教师教学技能、打造幸福沛中为宗旨,苦练教师内功,激发广大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大赛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教风优良、技能精湛、团结协作的具有现代素养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奖励类别
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比赛。含赛课、说课、基本功大赛、优质课比赛等。
三、奖励标准
级别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级
教学大赛 600元 400元 200元
其它单项教学比赛 300元 200元 100元
县级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教研室组织) 600元 400元 200元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非教研室组织) 300元 200元 100元
其它单项比赛 300元 200元 100元
市级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教研室组织) 1000元 800元 600元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非教研室组织) 600元 400元 200元
其它单项比赛 600元 400元 200元
省级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教研室组织)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非教研室组织) 1000元 800元 600元
其它单项比赛 1000元 800元 600元
国家级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由省教研室推荐、中国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主办) 4000元 3000元 2000元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非省教研室推荐、中国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主办)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其它单项比赛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四、几点说明
1.非教育主管部门、报刊社主办的比赛不纳入此奖励办法。
2.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的参赛费、车旅费由学校负责。
3.教师获奖后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教务处登记注册,经督导室审核后,教务处负责报批。
4.如遇特殊情况,奖励事项由校委会审议决定 。
5.本奖励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与之相抵触的学校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6.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校委会。
江苏省县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