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方案 >> 评选活动方案 内容页

“师德师风楷模”、“十佳文明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师德师风楷模”、“十佳文明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身边的道德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诸文明委〔2014〕4号)精神,为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楷模”和“十佳文明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文明新风,充分动员和依靠群众,深入挖掘、集中宣传一批“平凡中体现价值,平常中体现境界,平淡中体现真情”的道德建设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和谐幸福诸暨提供精神支撑。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楷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育政策法规,遵循教育规律。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廉洁从教,无有偿家教行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师德表现突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和爱护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未发生过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合理安排学生的课业负担,教学行为受到学生、家长的肯定。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所任学科教育质量高。

  5.顾全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同事,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能主动承担学校工作。

  (二)十佳文明少年

  1.评选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我市中小学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立志成才,具有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

  (2)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较强的法制意识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尊老爱幼,尊敬师长,乐于助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学习勤奋,品学兼优;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4)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戴整洁大方,积极倡导和传播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活动,身体力行,并积极带领和影响身边的人,有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各校(单位)要把本次评选活动与“学规范,塑师德,讲奉献”师德专题教育和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把评选活动作为深化学校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2.坚持面向基层,吸引群众参与。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评、评群众”,使推荐评选成为师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各校(单位)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分别推荐“师德师风楷模”和“十佳文明少年”候选人各1名,并于12月15日前,将候选人相关资料(推荐表,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200字左右事迹简介,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分别报组织人事科和普教科(同时发送文字材料电子稿)。局将推荐20名候选人报送市文明办。

  附件:

  1.“身边的道德典型”(师德师风楷模)推荐表

  2.“身边的道德典型”(十佳文明少年)推荐表

TAG标签: 评选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