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宣传和树立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先进少年典型,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激励同学们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引导大家关爱他人、关心集体、关注社会,和乐健康地成长。学校政教处决定在全校开展英育学校 “校园十佳和乐少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二、评选范围:
在校各年级学生
三、活动时间:
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下旬
四、评选条件:
(一)思想表现好:
1、在家表现好:尊敬长辈,孝敬父母,不霸道,不娇气,自己的事自己做,能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2、在社会表现好:邻里反映好,遵守社会公德;
3、在校表现好: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曾获过校“优秀学生”以上荣誉;
4、本学期行规达标必须是优秀;
5、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班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好。
(二)学习好:
1、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有上进心。
2、讲究学习方法,有创新精神,开拓意识强,善学、乐学;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三)身体好: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3、心理健康,情绪乐观,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自信、坚定;
4、体育课成绩必须是优良。残疾学生(须持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四)人际关系好,善于合作交流。
1、爱好广泛,善于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
2、个性特长发挥好。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引导广大少年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2、推荐“校园十佳和乐少年”候选人。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可推选出两名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必须由全班学生共同推荐,充分征求年级组有关任课老师的意见产生),并由班主任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提炼、审核上报。(填写申报表,撰写300字左右的推荐材料,按要求将电子文档发送至英育班主任群共享,过期作弃权处理。)
3、各段名额分配如下:小学低段、中段、七年级、八年级各三名,高段、九年级各四名。
4、终评。以评选标准进行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确定10名候选人,并提交校长室研究审定,终评出温州英育学校“校园十佳和乐少年”,其余候选人评为“校园之星”。
5、表彰。学校将在结业典礼上召开“校园十佳和乐少年”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校园十佳和乐少年”个人照片及先进事迹做成展板展示。
六、评选标准:
1、资历:行规达标优秀5分;体育课成绩优秀5分,良好3分。
2、评先评优: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园之星(省、市、区、校级单项先进分别计5、4、2、1分)。
3、学生各类获奖
级别 等次 一等 二等 三等 优秀奖、鼓励奖
注:运动会获奖1、2名计一等奖,3、4名计二等奖,5、6、7、8名计三等奖。
4、学业成绩:
根据本学期的期末成绩以10%的比率计入。
七、本方案解释权属政教处
英育学校政教处
英育学校“校园十佳和乐少年”候选人申报表